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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意见征询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意见征询公告(招标编号:TZ-JY-2024-02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意见征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意见征询:
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31 00:00到2024-06-07 17:00
获取方式:仅为征询意见,非正式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07 17:00
递交方式:仅为征询意见,非正式采购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08 00:00
开标地点:仅为征询意见,非正式采购文件
七、其他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采用竞 争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 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二、项目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 TZ-JY-2024-029
四、征询目的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提前将竞争磋商文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 应商可对竞
争磋商文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五、征询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24 年05月31日至06月0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
(二)地点: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
443608475@qq.com: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竞争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函,需明确有意见的竞争磋商文件内容所在 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环本农场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购物 中心1幢1301、1302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竞争磋商文件 (征询意见版)
项目编号: TZ-JY-2024-029
项目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磋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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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第一章竞争磋商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项目需求 ...................................................................................................................... 11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16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23 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33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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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磋商公告
受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江苏环本农场有
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项目编号:TZ-JY-2024-029)进行竞争磋商采购,欢迎符合
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JY-2024-029
项目名称: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磋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 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3
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 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 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 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注册证书,否则不予 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2.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 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日,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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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
方 式:邮寄、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 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443608475@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18115810507)并领取采购文件。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 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本项目磋商文件收取资料费 300 元/家,投标供应商在获取竞争磋商文件时缴纳给招 标代理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月 日 14 点 00 分,地点为江苏新世 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 1 幢 13 层),如 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响应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 开标现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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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 1 号楼 13 层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8115810507
电子邮箱:jsxsj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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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单位组织的竞争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 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 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 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
不得在磋商采购活动期间及磋商采购活动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
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 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
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6.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务必提前踏勘现场,进一步获取所需信息,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 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江苏省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监狱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 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 止之日 5 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 5 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 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 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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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 A4 纸(图 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
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③报价响应文件共 3 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磋商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 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 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报价响应文件中报
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六、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需的信息。
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 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潜在供应商为响应项目而勘察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 失。供应商须承担勘察现场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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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磋商 响应内容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 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将不作任何答复。
七、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开标 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磋商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 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6.本磋商项目服务响应报价有现场最终(二次)报价。
7.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供应商)不得再 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 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八、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
十、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文件每套工本费 300 元。
2.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 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3.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 部费用。
十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 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 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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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 和答复都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按本竞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书将被拒绝,但磋商保证金可退还。
十二、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付款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表达,否则作无效磋商 处理。
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5%,工程结算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
十三、服务量的调整及结算方式
1.磋商结束后至服务履约期间,采购单位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磋商项目所签服 务进行调整并为之适当添购(添购金额不超过本次磋商采购合同总价款 10%),须在保证与 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为本项目的配套要求服务的基础上,经采购单位主管预算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
2.履约期间,涉及本项目服务的添购,在不超过本次磋商采购合同总价款 10%的基础上,可另行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服务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者提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见索即付”保函,承包人须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且合同签订前交齐履约保证金或者提供保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履行完结后 30 日内,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
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情况,采 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 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五、未尽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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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与要求:
1、工程内容:室外消防水池扩容建设,消防泵房升级,车间部分区域消防报警系统升级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工程地点:南通环本农场内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90 日历天
5、实施和管理
(1)承包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应向发包方提供两份详细的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计 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计划,报发包方审批。进度计划不得有违发包方的进度总要求。如此 计划不能令发包方满意时,发包方将要求承包方进行调整修改直至重新编制,承包方将为此 而负责工期和经济方面的损失赔偿。
(2)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对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并执行其指令,以确 保工程质量合格。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对工期和施工进度的协调和管理,以保证工期 能按时完成。
(3)承包方应在中标后编制详细说明现场的施工安全措施、用电管理措施等,并指定 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做到安全施工,文明管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包方因管理 不力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本施工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立即取消承包方的承包资格,并由承包方承担发包 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现场踏勘:
1、投标响应单位需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使投标响应单位自行查明 或核实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投标响应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 费用、责任和风险。
2、采购人向投标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供 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3.1 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3.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 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企业定 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3.3 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4 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 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 号),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05 期信息价及同期市场价。
3.4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 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文相关要求执行。
3.5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安装 建筑工程
1 规 费 社会保险费 A+B+C-D 2.4 3.2
2 住房公积金 A+B+C-D 0.42 0.53
3 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 基本费 A+E-D 1.5 3.1
扬尘污染防治费 A+E-D 0.21 0.31
4 税 金 税 金 税前造价 9.00 9.00

注:1)计算基础: 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 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C 其它项目费,D 为除税工程设备 费,E 为单价措施项目费。
2)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 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3)以上费率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6其它有关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
1、报价形式:固定单价报价,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 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 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 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 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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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价款调整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 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及 合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2)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 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 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 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 应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 Q1>1.15Q0 时: S=1.15Q0×P0+(Q1-1.15Q0)×P1
当 0.85Q0≤Q1≤1.15Q0 时: S=Q1×P0
当 Q1<0.85Q0: S=Q1×P1+0.85Q0×(P0- P1)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即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 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 后调整。)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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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 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 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 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 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 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二)招标控制价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 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2、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
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等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 价定额。
2.2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 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税费按苏建函价<2018>298 号文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2.3 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2024 年上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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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4〕83 号),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4 年第 05 期中的信息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信息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价执行。
2.4 不可竞争费用按以下费率计取: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土建(%) 安装(%)
1 规费 社会保险费 A+B+C-D 3.2 2.4
2 住房公积金 A+B+C-D 0.53 0.42
3 现场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费 基本费费率 A+ B -D 3.1 1.5
4 省级标化增加费 A+ B -D / /
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 B -D 0.31 0.21
6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 9

注:计算基础: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 为单价措施项目费,C 其它项目费,D 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 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2.5 其它有关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费以发出的 JZ 文件中的费率为准。
2.6 本项目设专业工程暂估价( )50000 元,列入安装单位工程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的结算价格由中标人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招标人确认后计入结算价。
3、本工程最高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认定为废标。
(二)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 投标报价。
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 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 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 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
15
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 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标函中所报设备、材料其规格、尺寸、等级不得 低于清单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
5、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若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有疑义,请将书面疑问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其中清单内容的书面 疑问材料经招标人组织核实确认后提供最终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增减清 单工程量。
6、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 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 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7、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上款 3.4 条。
8、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调整招标人设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率、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不可竞争费费率,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施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场地狭窄对工程施工的影响,要加强施工 区域内的管理,文明施工,注意环保,确保周边的居民利益。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 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的情况等一切 突发事件,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再承担此类费用。若发生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 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 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定,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0、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1、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 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报价,该费 用一次性保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 16
报价。
12、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期的各种风 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增加费 用要求。
13、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4、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 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 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 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5、投标人承包人须在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建筑垃圾 及剩余材料等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 算时不作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 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6、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照中档 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 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提供样品供建设 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1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使用权归业主方)、暂估价(如有,不允许调整,暂估材料料最终价格由招标人通过合适的方法确定)不得调整 外,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
18、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 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19、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道路、庄稼、设施等损坏的,承包人必 17
须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 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0、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 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 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 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2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等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 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 不予认可。
22、中标单位必须保护现有房屋、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 计标准恢复,费用自理。
23、农民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需满足市、区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如不满足,发包人有权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罚款。
24、非道路移动机械须满足环保要求,具体环保要求可参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 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 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40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5、投标人需采取措施保证施工不影响现有道路正常通行,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6、本工程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其供应厂商必须获得业主及总监认可。
27、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五、现场踏勘:
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去踏勘现场,须采购单位盖章确认,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忽视、猜测或误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的申请一律不予认可,并承担踏勘现场发 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安排看样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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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05 月 日至 2024 年 05 月 日上午 9:00--下午 16:30,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 电话:1595142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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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竞争磋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 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组成的评委共 3 人以 上单数组成。
2.磋商小组的职责: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3.评审有关记录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二、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以及有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技术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
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
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
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单位代表确认。
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采购 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9.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报价未完全响应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评审步骤
1.评审步骤规定: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技术标的开标 评审,技术标评审打分结束后再进入商务标的开标评审。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主要审查技术标 提交的内容是否齐全,技术方案及项目实施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严格按 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磋商响应供就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 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第三阶段:以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标文件内的竞争磋商报价(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 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第四阶段:单一分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告知所有供应商二次(最终)报价,并要求 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集体给出最终报价,同时最 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
21
第五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在实质性响应竞争磋商文件,
技术标和商务标部分都能满足竞争磋商文件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将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报价
从低到高排序。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
四、磋商评定结果的方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3 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 目成交供应商。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综合得分最高的推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5.综合得分相同的,由采购单位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6.磋商评审时,评委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 有最终解释权。
7.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五、 综合评分评审标准(100 分)
序 号 评分 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一、价格分(30 分)
1 磋商价格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30
二、技术分(80 分)

22
2 施工组织设 计 1.总体概述:主要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 性及施工段划分;内容全面科学、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得 3 分;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2 分;内容粗略,针对性有所欠缺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提供施工网络计划 图或施工进度横道图。内容全面科学、具有针对性得 3 分;内容较全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2 分;内容粗略,针对性 有所欠缺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结 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项目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 科学、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得 5 分;内容较全面、措施较 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3 分;内容粗略,针对性有所欠 缺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内容全面科学、措施得 当,具有针对性得 3 分;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具有一 定的针对性得 2 分;内容粗略,针对性有所欠缺得 1 分;缺 项得 0 分。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人员配备合 理、管理经验丰富的得 3 分;人员配备较合理、管理经验较 丰富的得 2 分;人员配备有欠缺、管理经验有所欠缺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内容全面科学、措施 得当,具有针对性得 3 分;内容较全面、措施较合理,具有 一定的针对性得 2 分;内容粗略,针对性有所欠缺得 1 分;24

23
缺项得 0 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内容全面科学、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得 4 分;内容较全 面、措施较合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2 分;内容粗略,针 对性有所欠缺得 1 分;缺项得 0 分。
3 综合实力1.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复印件。每提供 1 个 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2、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资质或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系统中登记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得 5 分,提供资 质证书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截图和查询网址。3、提供 3A 认证证书得 3 分。 11
4 供应商业绩 1.提供供应商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的消防工程业绩证明 资料,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得 3 分,最高得 6 分。 2.提供供应商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至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证明资料,每提供一份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得 4 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工程款发票等(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缺一项不得分,时间以竣工 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10
5 拟派项目人 员 拟派项目人员具备一级机电注册建造师得 5 分,具备一级注 册消防工程师得 5 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拟派项目人员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20

24
证,五级每有一人得 2 分,四级每有一人得 3 分,三级及以 上每有一人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最多提供 2 人。
6 售后服务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质保 期内服务内容和方式,优秀得 3 分,良好得 2 分,一般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保期的优惠条件,提供质保承诺函,在磋商文件要求 的基础上每延长 1 年得 1 分,最高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5
合 计 100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如需核查原件而未能提供,则该 项可能导致不得分。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1.未按规定时间、数额、规定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服务要求、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磋商竞标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0.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磋商的其他情况;
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
一致的;
12.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
基础不一致的;
13.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4.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现场踏勘承诺书的。
25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超出了采购预算,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磋商采购方式所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苏监狱网公示 1 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注:以下条款供参考,采购单位保留合同条款调整的权力!
26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隐患整治项目)
甲方: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乙方:
27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消防隐患整治项目 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 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消防隐患整治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环本农场有限公司企业资金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 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或以承包人实 际进场施工日期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28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 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 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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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 2024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证金,且双方签字及盖章后 成立并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十四、清洁文本
本合同除落款部分签字为手写外,其余均为打印文本,任何手写的增加、删除、涂改、涂销、贴涂、挖取等改变打印文本原意的,均无效。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30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3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
(10)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监理人:
名称: (等待监理人招标后确定)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32
1.1.2.2 设计人:
名称: 无锡都市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 。
1.1.3.3 临时占地包括: /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 设部第 89 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 30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 市场管理条例》。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及承诺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 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标准、规
33
范及有关技术资料;(8)图纸;(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 3 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 泄漏有关图纸内容。
1.6.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3 日内必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 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开工。施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 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 报表;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 7 天内 。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 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李鑫烽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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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8 交通运输
1.8.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 条款执行。
1.8.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 知识产权
1.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 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9.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本合同价内。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 12.1 相应条款执行。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李鑫烽;
身份证号: 320683198310231010 ;
职务:狱务后勤保障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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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162857377;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 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审查通过的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 其他资料。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 章,提交发包人;B.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 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给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 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8 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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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竣工时,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竣工图标出各 类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定位。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②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 3 天提供。具体计划及时 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
③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 的照明、围栏设施、安全防护等,并负责安全保卫。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④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根据发包人要求免费提供。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
⑥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工程未交付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 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⑦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 求及费用承担:保护措施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⑧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交工前,将所有 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施工场地运走。上述费 用包含在合同价中。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
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 打扫, 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按实际费用的 2 倍扣除。
⑨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 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自然 景观和环境。C.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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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或专门机构。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已 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 保护等所需措施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 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E.对于施工过程中承包 人不得因承包方前期手续而索赔或消极施工,需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 约处理。F.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受 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 影响,每次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2 万元违约金,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⑩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进行 清理,并按具体发生的费用 2 倍及以上从进度款中扣除,并且承包人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 支付违约金。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听从发包人和监理 的指挥。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在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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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①发包人每日进行考核、检查、考勤,考勤时由项目经理至发包人指定办公室(狱务后 勤保障中心)每日两次签到(上午签到时间 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 14:00-14:30)。
②发包人考勤时,发现项目经理未能按照前述出勤天数(26 天/月)的,发包人有权收 取承包人 3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经理缺勤天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③如缺勤次数过多,且施工质量、进度等不能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 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①派驻现场的建造师班子(项目管理人员班组)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承包 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 的任何成员变动,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约定,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必须 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同时还应提供更换后项 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社保记录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
②建造师本人每天在工地不得少于 8 小时(施工期间),有事必须向发包人书面请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③如发现建造师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 3000 元,罚款金额按照项目经理违反上 述规定次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④项目经理考勤超过 5 次不到岗或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具备现场履职能力的,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更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适岗考察通过后方可更换,同时承包人 向发包人提交 3 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未经(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3 万元违约 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经理经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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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更 换项目建造师 3 万元/次),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 3 天 。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常驻项目部组 成人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方一周内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相应金 额的违约金(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1 万元/次/人)。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 开 。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①派驻现场的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必 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其余人员按业主要求适时到位,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 动,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必须与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本项目 投标时间之前),同时还应提供更换后项目管理人员由承包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社保记录 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时间之前)均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 项目部主要成员 1 万元/次/人)。
②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兼职本工程以外的工作,在 本工程施工期内月出勤率必须达 26 天以上,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发包人每日进行考核、检查、考勤,考勤时由施工员、安全员至发包人指定办公室(狱务后勤保障中心)每日两次签到(上午签到时间 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 14:00-14:30)。
③发包人考勤时,发现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未能按照前述出勤天数(26 天/月)的,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3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照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缺勤天数核算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④项目部主要成员(施工员、安全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
⑤项目部主要成员考勤超过 5 次不到岗或发包人认为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具备现场履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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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更换人员需经发包人适岗考察通过后方 可更换,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1 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并追究由此给发 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未经(或经过)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 1 万元违 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 算。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现项目部主要成员不在现场 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 2000 元/人·天的违约金。如缺勤次数过多,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无条件更换项目部主要成员。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 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元,缴纳方式 转账或者提供四大 国有商业银行“见索即付”保函 ,承包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且合同签订前交齐履 约保证金或者提供保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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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其中:
①工期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工期履约保证金待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经验 收合格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无息返还;
②质量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40%,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或质 量事故,除根据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严重程度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 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 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 60%计算。质量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且完成 约定的验收标准后,无息返还;
③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2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待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据事故的严重 程度或等级扣除部分或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 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④竣工资料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若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项目部人员到岗占履约保证金额的 10%,施工期间经发包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应按 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并扣除部分或全部项目部人员到岗保证金,同时项目部人员不能到岗罚 款仍按其他约定条款执行。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 ,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详 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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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 定:/;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2 质量保证措施
5.2.1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 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 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 金作为违约金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 监理人及(或)发包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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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 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 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如发包人检查到承包人人员不到位的,则发包人有权按 10000 元/人·次计取违约金,从工程 款中直接扣除。
(3)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进行 交底; 承包人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周边及主要通道的安全 防护措施及其它有关法规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后,报发包人代表和现场监理批准后实施。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要求,制定安全施工标准及要求,负责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工程施工前,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 可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未能达到上述(1)-(3)条要求,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10%。
(5)建立安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工地班前活动制度、文明施工检查 制度。满足江苏省、南通市等安监部门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 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6)本工程设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凡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事故,除根 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或等级扣除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外,还需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 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期间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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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人另行发包的工程每项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承包方、分包方三方验收合格后,交承包 人负责总包管理。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①承包人必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做好场地清理及相关工作。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 要整齐,机械停放有序,做到工完料清;
②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定期地将所有建筑垃圾从施工场地清除,并运出场外;
③交工前,将所有剩余的建筑材料运走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将所有施工机械和设备从 施工场地运走。
④上述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⑤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视情节严重扣除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的 5%。
⑥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 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按具体发生的费用 2 倍及以上从工程款中扣除。
⑦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做到文明施工。
⑧施工现场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 关部门的管理 。
6.1.4 安全生产责任
①承包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 工,承包人须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承包人应严格 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地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 由承包方承担。
②承包人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管线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措施(专项措施方案需得到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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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③承包人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须配 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满足消防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 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 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提交详 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施 工组织设计将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参考依据之一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3天 。
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部完成的具体时间,关键线路,劳动力动态变化图 等。发包人或监理每天记录施工人数,实际施工人数小于计划人数时,承包人按所缺人数向 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天。
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时,承包人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必须落实纠偏调整措施并认真 实施,否则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次。
实际进度严重滞后进度计划明显不满足工期要求时,工期保证金不予退还。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 3 天 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3 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已确认。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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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 5 天内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 限: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 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暴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利因素及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 工过程中,除下列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 A.发包人原因未在 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的;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 施工(不含勒令停工)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 8%以上的;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需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 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履约保证金的 20%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迟一天,提交 1000 元违约金给发包人,工期推迟超过 5 天,按每推迟一天,提交 5000 元违约金给发包人;超过 15 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清退出场,所完成的合格工程 量按 60%计算。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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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施工工期及各控制点工 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市政影响、现场交叉施工、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利因素及 发包人分包工程的影响,因此施工过程中除本合同 7.5.1 规定的情况外,不管发生任何情况,均不顺延工期。为体现承包人的合作诚意,承包人同意因发包人原因的工期顺延,承包人自 愿放弃索赔的权利。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应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合同生效后一般材料承包人应提前 15 天向发包人按实提交 所需材料品种、数量、型号、规格、质量等级,如有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结算审计的甲供材料数量乘以招标时规定的暂定价 扣除工程款,承包人超领部分,按发包人采购最高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扣回;承包 人领用不足部分,按发包人采购综合平均价结算,发包人在竣工决算时对承包人予以增补。
8.2 承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建立材料台账,供发包人检查,材料台 账中必须注明并包含下列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厂家、进场数量、出厂合格证、编号、进场日期、使用部位、施工单位验收人、检测情况、监理见证人、发包人代表等。承 包人在材料使用前,应有向监理报验、提供材料台账的程序,并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 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及材料台账(或材料台账不符合 要求的)或不合格,可指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 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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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 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 和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检验试验费包含本工程所有按规定应进行建筑 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和 一切费用。由发包人指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的,由发包人支付所有检 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支付不合格部分的检测费用。
(3)发包人在招标时指定品牌和厂家的材料,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和监 理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未经发包人认可,擅自组织 材料及设备进场、使用的,每发现一次,向发包人缴纳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4)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 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 期不予顺延。
(5)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 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招标时暂定价和认质认价材料发包人保留甲供或另行发包权利。
(7)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 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工程中使 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 10000 元/次的违 约金。
(8)承包人应对所有进场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如因材料出现的质量和安全事 故由承包人负全责,并赔偿相应损失。设计图纸没有规定的或图纸规定与清单不符的以清单 为准,且经发包人和监理方事先认可。
8.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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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4 样品
8.4.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提供的 主材、辅材、混凝土、钢筋、螺栓、钢构件、铝构件等。
8.5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5.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有关规定执行 。
9.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约定 。
监理单位、承包人、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需由发包人技术组组织审核 其必要性、技术性、可行性、经济性等。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应经发包人审 核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工程变更实施。
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 同价款。
如承包人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每次处以 5 万元的处罚,处罚款从工程 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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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变更程序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业 主批准后方可进行 10.3 变更估价。
10.3 变更估价
10.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本合同条款中第 12.1 相应条款执行 10.4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 为: / 。
10.5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 / 。
10.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工程招标时暂估价材料竣工结算办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 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 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按报价扣除。
10.6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从合同 价中扣除,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
11.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详见合同条款12.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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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下述风险范围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
(1)工程量偏差;
(2)与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3)工程变更;
(4)现场签证;
(5)暂列金额及暂估价;
(6)发承包人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充分考虑,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方法:
(1)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及合 同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
(2)工程量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漏项或缺项部分按实结算,竣工结算的 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 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3)当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或者工程变更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量清单偏差需要对 综合单价应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的计价办法结算:
A、当工程因变更、签证或清单工程量错误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变化时,该项目的单价 应按下列方式调整:
当 Q1>1.15Q0 时: S=1.15Q0×P0+(Q1-1.15Q0)×P1
当 0.85Q0≤Q1≤1.15Q0 时: S=Q1×P0
当 Q1<0.85Q0: S=Q1×P1+0.85Q0×(P0- P1)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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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即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 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 调整。)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已标价工程量 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 程资料、计量规则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计价×(1-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报价浮动率 c=(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招标控制价须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相应的 规费税金>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 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和通过市 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4)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 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 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5)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变化不调整价格。
(6)人工工资不进行动态调整。
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 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住建市<2020>78 号)执 行。
2、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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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设工程 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江苏省建设厅、《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 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房 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以及省、市现行 的相关政策文件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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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工程施工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5%,工程结算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价的 95%,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付款基数=合同价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5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12.4.5.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2.4.5.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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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72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 用条款执行 。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2024 年 月 日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照延期时间,以 5000 元/天进行核 算,该违约金从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4 竣工退场
13.4.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7 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 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2 倍及以上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环 卫等部门预收保证金由承包人负责清退。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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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 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四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 算及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否则按每迟一日向发包人支 付 5000 元/天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可拒绝递交审计或延期审计,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承 包人承担。A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 章,提交发包人;B 施工中对原设计中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承包人组 织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 28 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符合审计要求的结算资料,若承包人原因不能提 交结算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或延期审计并拒付工程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 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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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2 年 。
15.2 质量保修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修金的方式
质量保修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 / ; (2) 5%的工程总价(审计后);
(3)其他方式: / 。
15.2.2 质量保修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 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修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修金的补充约定: 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
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3.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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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 行协商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 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协商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双方另行协商 。
(7)其他: / 。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建设单位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 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监理、承包人对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共同把关,承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由具备 相应专业资质的试验单位对材料、设备进行必要的试验、检验,如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 退货。如承包人不按规定送检或明知有问题而不予处理,继续施工,由此引起返工而造成的 材料、人工、机械、工期损失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根据需要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抽检,不论在哪个阶段查出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3、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报名及投标书中明 确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保证施工全过程在本项目工地工作,项目组的任何成员变动,均 须得到招标人书面认可,同时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更换项目建造师 3 万元/次,更换其他 项目部主要成员 1 万元/次/人)。并按照本合同 3.2;3.3 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的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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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该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违约金、因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等)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 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另行协商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由市级以上有 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投保内容: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人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 装设备的财产险。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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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争议解决
20.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
20.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20.3 补充条款
1.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2.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等办理相关手续 以及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施工原因,而造成煤气、自来水管道、雨污分流管等受到破坏 的,除承包商须按规定修复外,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500元/次处罚。如承包人发生上述情 况而拒交罚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或履约担保金中双倍扣除。
4.本工程的施工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日期进场施 工。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供货等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进 度安排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发生的罚款 等费用由责任人自负。
5.本工程拆除后运出的建筑垃圾等必须运出示范区范围之外,否则发现一车,招标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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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承包人收取1-10万元/车的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重新清运。清运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 指明堆放地点所需垃圾处置费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
6.承包人按图施工,如需变动,承包人需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签字确认之后,方可改动;如发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改材料或设备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 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足额赔偿,同时质量保证金不 予退还。
7.施工单位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否则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 结算价款中扣除。
8.承包人应如实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控制在 5%以内。本项目审计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审计费承担方式:从工程款中扣除。
9 .如果工程中标后,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兑现其投标时承诺条件或工程质量较 差,或其工期进度严重脱节,经发包人同意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 30%计算结算或者由发包人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费用直接按实际费用的 2 倍 或以上金额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发包人视情节严重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工期保证 金。
10.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并为做好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 施工的情况,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业主不再承担此类费用。
11.承包人承诺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遵守南通市建筑安 全生产监督站关于印发《南通市区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暂行标准》的通知(通建 安建〔2004〕12号。如果本工程施工工地在发包人组织的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每有一次发包人收取承包人2万元的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纪律在 案;如被通报批评三次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已经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发包人所有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
12.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相结合起来阅读,除设 计变更外,发包人在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承包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 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竣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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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发包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3. 若承包人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 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扣除,报价高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 先按报价扣除;若承包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 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14. 承包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 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
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 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 不予认可。
16. 参考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人工费由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承包 人不得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若结算 时发现承包人有明显的不平衡报价(如:子目中个别材料、人工、机械费低于市场询价的 80%),发包人可自行按有利发包人利益的调整,无须承包人确认。
17. 赶工费、按质论价费、二次搬运费、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总价措施项目费由各投标人自行报 价,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已完工程及设备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 列入报价。
18.承包人已认真踏勘过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已包含 在合同价中,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临时供电接通费由承包人承担。
水、电费按审定价的 6‰在财务结算时扣除,或者根据实际用电、用水与物业或供电、供水 单位交付相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
19. 承包人工地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 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0.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无推荐品牌的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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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按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 包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需 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21. 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建筑保护、高压杆线防护、安全通道搭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2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中途撤场的,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恶劣天气(低温、大风、下雨)无法施工、法定假期),停工 超过 5 天(含 5 天)以上,经发包人书面通知复工仍不复工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理出 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24、发包人以书面通知形式将承包人清理出场,在承包人收到(以 EMS 签收日为准)该 书面通知,或该书面通知送达至现场项目经理,5 日内仍不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将 滞留在施工现场的设备、材料进行处置,且承包人自愿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25.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特别注意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于市政配套等工程项目,在土方回填之前,必须进行单项验收,单项验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验收。单项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经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土 方回填。
26.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进场前,应向发包人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其中特别包括进 场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工种、联系方式、人员工资、银行卡号,前述信息编制表格后由承 包人加盖公章,各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工程项目工资卡)复印件、劳务合同、安全保险凭证作为表格附件。前述材料作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进场前的必备材料,未提供前述 材料的,不得进场组织施工。
27.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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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廉政协议
附件 3:安全协议
附件 4: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附件 5:保密承诺书
附件 6:中标通知书
附件 7:提供的履约保证文件
附件 8:承包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 9:承包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
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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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 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施工的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 2 年,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 5%。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交付发包人使用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检查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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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1 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两倍 及以上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价(审计后)的 5%。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 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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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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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廉政合同 甲方(发包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消防隐患整治项目。
二、合同标的、期限:
总标的:¥ 元。
合同期限: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共计 90 日。
三、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在合同规定期间内应对本方有关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教育,做到廉洁自律。 2、不以任何借口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在经营场所的娱乐活动。
4、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等用品。
5、不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如发生乙方以各种名义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钱、物(含各种有价证券、磁卡、支付 任证和贵重物品),或为其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费用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所涉的钱 物视情加倍或数倍从应付业务项目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二)乙方
1、在合同规定期间内应对本方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的教育,必须遵守合同规定的 有关廉政要求。
2、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磁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3、不邀请、陪同甲方工作人员到经营性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并为其支付费用。
4、不以各种形式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5、对甲方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向乙方索要钱、物,或要求为其报销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 各种费用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如因拒绝而发生甲方人员利用职权刁难乙方的情况,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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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向甲方的领导或纪委、监察室举报。
四、监督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权对甲乙方遵守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可向乙方有关人 员询问了解情况也可查阅乙方有关帐册或采取其他检查方法。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廉政合同,甲方单位应视有关人员问题的性质,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 织调整等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甲方除应追究经济责任外,对造成重大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取消其 在今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中的投标、议标资格。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以下无正文)
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甲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法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
监督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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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安全协议
甲方(发包人):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等相 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 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建设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应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乙 方每天在施工前,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责 任制度。
(三)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 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 承担全部负责;
(四)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冒 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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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 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 做到:
(一)每天在施工前要坚持检查登高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监护监控等是否落实,有关装置设备、脚手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电器设备、线路应符合安全 用电的要求规范安装,没有达到安全规范要求的要立即整改,整改结束经验收后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方可施工。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 全标牌;
(五)安全员、电焊工、架手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持证上岗,所使 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安全用电,规范接线,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 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 每天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现场除安全警戒外的 电源,确保用电安全;
(七)不得未经许可在工程现场进行动火、焊接作业,如有需要由建设方办理动火许可 证;
(八)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 70%;
(九)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 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当日施工完毕后,所有施工用具必须整理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留在施工现场; (十二)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监狱安全警戒方案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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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施工作业现场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 火灾事故。
(十四)监内施工每日收工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监理、甲方值班人员对现场检查,确 认符合合同规定的现场管理要求和甲方监管安全要求后才能收工。
第五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 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 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上述两项赔偿责任,如若乙方不履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 若乙方工程款不足以赔偿第三方损失或者甲方自身损失的,甲方在为乙方垫付相应款项后有 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足额向甲方返还店付款款项并承担垫付款项每年 14.8%利率的利息(自甲方实际垫付之日止乙方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对违反上述安全规定的行为监理征得甲方同意后可给与承包方 2000-5000 元每次 的扣款,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或转包的;
(二)未经安全资质审批擅自作业的;
(三)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四)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违章作业的;
(五)对安全生产隐患,未按甲方要求立即整改的; (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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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签署页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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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致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
我司已与贵司签订《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消防隐患整治项目)合 同》,我司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贵司就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做如下承诺:
1、我司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在贵司承建的施工项目的民工用工和管理工作,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确保按时足额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国家法定节假 日前工程款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安排好本公司民工的生活,做好本公司民工的安全教育和 管理工作,发放劳保和安全用品。
2、我司承诺将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绩效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之一,如果我司违反相关承 诺,则同意贵司的进度款分两步支付,先支付上月(期)民工工资,待我司发放民工工资完 毕并提供相关凭证,再支付进度款的余额。
3、一旦出现我司因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造成一定影响,我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与贵司签订的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如发生贵司代为付款的 情况,我司同意直接从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若因此给贵司造成负面影响,我司愿意 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4、如发生我司人员通过政府热线(12345 热线)、962326 热线、信访等渠道或者平台就 农民工工资等向贵司索要的,我司愿意承担 50000.00 元/人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以从工 程款中进行扣除,或单独向我司进行主张。
特此承诺!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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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
保密承诺书
致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我司: ,作为贵司供应商,为贵司提供 消防隐患整治工作,在提供服务、保障工作过程中,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贵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和规定,在贵司禁止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的场 所内,我单位工作人员绝不带此类物品进入。
2、我司工作人员绝不在自媒体、网络、微信、微博、QQ 等平台发布涉及贵司的任何信 息、图片、视频。
3、我司做好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对于涉及贵司的所有信息,未经贵司同意,绝不向第 三方提供。
如我司及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我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伍 万元整(¥:50000.00 元)/人次。
如我司及工作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造成贵司舆论影响、名誉损失等的,由我司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并由我司负责消除影响。
以上是我司真实意思表示,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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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条第 4 款”的约定提 出质疑,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 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凡主持人或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 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 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 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向代理公司索取),内容应包括 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 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 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 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被委托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 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 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 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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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供应商(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 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 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 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 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 的质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 1 年内禁入采 购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供应商不得出现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 等)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行为,否则对其在 3 年内禁入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 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质疑人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事项不成立仍进行投诉,但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在 1 至 3 年内禁入采购单位采购活动。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市、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 1 至 3 年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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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本次竞争磋
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将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按磋商文件要求装
订密封后一起递交。
一、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
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
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 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与供应商一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 安全 B 证、投标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9、诚信承诺书
10、现场踏勘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公章。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陷或漏项,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磋商评审的得分。
同时,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服务要求和标准等,
仔细阅读并在踏勘现场获得的直接资料与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
编写编制技术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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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四章综合评分商务技术标评审因素中得分点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价响应文件(单独密封)
1.竞争磋商响应函
2.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参见附件);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投标总价扉页、工程计价总说明、响应报 价汇总表、单项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响应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 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 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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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招标人)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招标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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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招标人) :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 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投标时授权代表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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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
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我单位(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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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 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 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84
6、响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格声明: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 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3. 4. …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不是格式化表格,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除。 85
7、诚信承诺书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 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 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 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 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 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 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 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单位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本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 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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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我 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 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 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87
9.竞争磋商响应函
江苏环本农场有限公司: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竞争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
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磋商 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磋商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磋商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
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同意贵方将 磋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的处理。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 证在竞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88
9.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项目名称:
序 号 名称 轮次 报价 备注
1 江苏环本农场 有限公司消防 安全隐患整治 项目首轮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时响应文件中 须填写
2 最终 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本 栏无需填写,由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在开标现场根 据采购人要求填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
(2)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包含投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各项工作所承担 的全部费用、利润和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不论其 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提及。
(3)最终(二次)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首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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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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