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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食堂服务采购合同备案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JL-JZ2023022800001GKXMHT1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
2022-12-12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21009]-2706号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需求的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食堂服务采购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SJLDL20221019005GKXM1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评定 长春市利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服务内容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
数量
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1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食堂服务采购
1、职工餐饮服务;
2、患者、随员餐饮服务;
3、健康管理中心餐饮服务;
4、医院临时接待餐服务。
一、服务内容
1、职工餐饮服务;
2、患者、随员餐饮服务;
3、健康管理中心餐饮服务;
4、医院临时接待餐服务。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招标方负责:
1、维护就餐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督承包方提供的食堂经营管理服务。
2、有权向承包方投诉其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3、有权审定承包方拟定的菜品价格、菜品种类,食堂承包方案和管理制度。
4、有权审查承包方食堂财务月、季、年度费用结算清单。
5、负责无偿提供食堂场地及设备设施,负责提供餐饮管理系统。
6、负责满意度调查,督促指导承包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承包方负责:
1、对食堂进行综合经营管理,做好相关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2、负责日常四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及食堂人员培训工作。
3、负责食堂公共环境卫生,维持公共秩序。
4、负责承担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费用及日常安全管理。每年向招标方缴纳不低于100万元的管理费(含设备折旧、房屋折旧、管理系统等维护费用)
5、编制食堂财务报表和费用清算报告。
6、接受招标方对食堂的经营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7、在经营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承包方负事故的一切后果。
三、基本情况
1、医院在职人员约1325人,年出院患者约3万人。2、新建医疗大楼厨房加工区位于地下一层,面积约为1208㎡。 患者餐厅位于地下一层,面积约为743㎡,职工餐厅位于地上四层,面积约为788㎡ 老院区本部食堂设在内科楼一层,面积约为679㎡。
3、招标方配备基本厨具设备设施及冷藏柜、消毒柜等设备,详见附表1。所需其他低值易耗品由承包方购买。
四、职工餐基本要求
1、餐标、品种要求
(1)职工三餐全为自助餐,,每餐自行刷卡。
(2)职工早餐入口标准5元/人,(中、晚)正餐入口标准15元/人(此价格不得调整)。
早餐:面食至少4种、炝拌菜至少4种、鸡蛋、粥至少2种、热饮至少1种。(中、晚)正餐:主食至少2种、热菜至少6种、汤至少1种、炝拌菜至少2种、水果至少1种。
热菜:至少主荤(肉类占比90%)1种、副荤(肉类占比70%-80%)1种、半荤(肉类占比50%)2种、素菜2种
(3)特殊科室,如手术室、ICU等需送餐到各科室。绿园院区应配送到指定位置。
(4)接待餐餐提供形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由双方协商而定。
2、菜谱要求
(1)设计有科学合理的菜单,菜单强调品种、营养、质量、低脂,要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
(2)顺应不断变化的膳食发展方向,尽量满足招标方多数职工需求。
(3)一周内菜单相邻两天内品种不重样。每日荤菜至少2各不同的肉类或鱼虾类。牛肉、大虾、鱼类每周至少有一天食用。
(4)每周四上午将制定下周的菜谱上交招标方进行审核。
(5)每日公布菜谱,做到目示化。
五、具体要求
1、食品质量要求
(1)承包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及向供货商索证。
(2)不得采购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肉、油、米、面等类须有合格证且是正规厂家产品,保质期范围内米类保证是当年新加工的,鱼、蛋类产品保证新鲜,动物产品须有检疫合格证明且不得采购腐烂变质食品,每日公布主要食材采购渠道、产地、进货日期,供广大员工监督。
(3)承包方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并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4)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并经查验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该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5)长期定点采购的,承包方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如有疫情等应急情况发生,应保证有原材料的供应。
(6)常温库房保管卫生清洁、通风良好,物品分类上架摆放、隔离地面,无过期和变质原料,有防四害设施及措施。
(7)冷冻保鲜库保管温度控制合理,高温在0℃至+8℃ 之间, 低温可达-15℃-20,定期除霜,原料、半成品、成品摆放位置合理,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无包装物加盖保鲜膜,库门上锁。
2、食品及加工卫生要求
(1)生、熟分开,菜筐、菜盆、饭盆不得落地,蔬菜上架摆放,剩余饭菜及时处理不得再利用,无过期食品,原料择洗干净,工具、容器、餐盘无油垢且每餐消毒,鱼类、肉类分开,用工具付货,备餐不得离开餐厅,各种罩单按时清洗。
(2)坚持食品加工“生进熟出一条龙”程序,坚持荤素、生熟分开存放和加工,杜绝食物交叉污染。
(3)严格执行餐具消毒保洁制度,所有公用餐具坚持每餐一消毒。
(4)加工现场实行紫外线消毒,刀墩等炊厨用具实行84消毒液浸泡或高温蒸煮消毒。
(5)承包方必须实行留样制度,设置冷藏留样展示柜,每餐样品保存期为48小时,如员工因就餐原因出现腹泻、呕吐、头晕等中毒信息时,应迅速将患者送往医院。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
(6)承包方在供餐服务中,应杜绝食物中毒。招标方员工如发生食物中毒,经检验证明属承包方责任时,承包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方视情节有权终止合同。但在新的餐饮公司没到位前,承包方须继续做好服务。
(7)当招标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负责赔偿相同价值的免费餐一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员工造成身体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8)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的用具,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餐具、器具,招标方有权纠正,并限期改进。
(9)承包方进入服务场地进行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承包方承担费用每年定期为工作人员作身体检查。对身体状况不适宜做餐饮工作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对工作人员,承包方制定严格的个人卫生制度。
(10)餐具每餐一清洗消毒,严格按照卫生五四制要求执行;承包方负责每季一次对餐具进行抽样化验,化验结果上交招标方存档。
(11)设立专职卫生防疫、质量检验人员,对食品的加工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控。
3、环境卫生要求:
窗台、玻璃干净,更衣室、办公室整洁,走廊、操作间、墙壁清洁无油垢,工作区域无四害,走廊及各操作间地面无杂物,通风罩表面日常保持无油垢,付饭台、付菜架、餐桌清洁无油垢,物品摆放整齐,各种设备清洁无油垢。
4、人员管理要求:
(1)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及国家劳动用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聘用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并且能够熟练操作厨房设备、设施。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2)上岗人员统一着装,服装整齐、鞋面干净整洁。佩带胸卡,位置规范。头发整齐、美观,男发长不过耳,不过顶,女不留披肩发并置帽内,注意个人卫生。上班确保正常工作状态。服务时做到服务规范,礼貌待人,使用服务敬语。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灶间卫生达标。开餐后,督促保洁员随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
(3)承包方保证其进入服务地点及招标方其它区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招标方则有权按照招标方外来人员的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及必要的教育。承包方工作人员违反招标方规章制度,应视为承包方违约,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4)在工作区内认真工作,不串岗,不大声喧哗。服务热情、周到,不与就餐员工发生冲突。承包方保证除非有必要,其工作人员不会进入服务地点以外的招标方其它区域。
5、安全防火要求:
(1)工作时间劳保用品穿戴齐整,使用设备无违规,设备故障隐患及时报修,安全意识强,定期进行安全活动,熟练使用灭火器材,用火、用电不得离人。
(2)不论何种原因,承包方在服务地点及招标方其它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同时承包方应保证遵守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安全消防规定。
(3)承包方要设一名安全、防火员,参加招标方安全防火例会,传达例会要求,并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承包方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防火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督促其员工执行落实。严禁员工单独操作设备,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身体的各部位伸入设备运转区域,必须停电后进行维修、清擦等作业。
(5)炊事机械不能带病运行,必须在安全联锁、防护装置完好的状态下使用。承包方要对使用炊事机械的员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安全喊话,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承包方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单位使用的炊事机械、天然气管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等进行日常检查(包括安全联锁、防护装置),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如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维修部门和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及时整改。
(7)承包方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6、服务管理要求:
(1)招标方成立餐饮服务监督小组,定期对承包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
(2)招标方有权依照国家及长春市餐饮、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对承包方经营服务质量及标准、饭菜质量、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消防安全、员工餐厅的保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承包方对违约行为进行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招标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3)招标方设置专职与承包方联络的人员,帮助承包方协调与招标方各部门关系,协助承包方处理在向招标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宜,并有权代表行使管理职能。
(4)未经招标方同意,承包方不得从事对外送餐业务。
(5)承包方需向招标方支付服务质量保证金3万元、安全、防火、环境等保证金5万元,如承包方违反有关规定,招标方将从保证金中抵扣,承包方如因某种原因需要解除合约,必须提前3个月向招标方提出书面申请,直到新餐饮公司到位,双方做好交接,否则招标方有权扣除抵押金及付餐费。
(6)承包方应根据招标方的安排,按时提供招标方各班次职工的工作餐。如遇招标方节假日加班及其它工作安排,承包方须保证提供相应的餐饮服务。
(7)承包方为确保服务质量,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主副食质量标准、操作中原材料投入标准、服务标准、卫生标准、安全防火标准及其它与服务有关的制度、各类应急预案等并经招标方确认。以上相关制度、规章标准等,必须做到目示化。
7、设备管理要求:
(1)各项设备落实责任人,特殊设备须在2人在场前提下进行操作使用,实施培训、实践规范化运作。
(2)专人负责资产台帐,设备管理规范化、设备技能操作培训制度化、设备保养日常化。
(3)切肉机、切菜机、去皮机、压面机、和面机等每日使用前,须检查机器是否少油,方可正常运行,使用后随时关闭电源,拔出电源插座,减少待机时间。
(4)燃气蒸箱:每日使用前须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在蒸箱工作中,尽量避免开启门封,以造成热能流失。
(5)炉灶使用前需检查燃气节门、水节门是否有漏气、漏水现象,在使用中不得出现长流水现象,随时使用随时开关水节门,制作热菜时,须定期检查鼓风机轴承。
(6)冷库、冰柜使用前每日检查压综合机是否少油,检查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少氟,须定期清洗冷凝器、蒸发器,定期进行除霜工作使用机组正常运行。
(7)保鲜库温度设定零下1—零上5摄氏度为宜,冷冻库温度设定零下10-零下15摄氏度为宜。并根据公司出入库规定,合理安排出入库时间,尽量减少开关冷库、冰柜门、确保库内温度,达到节约电力的目的。
(8)承包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招标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环保要求:
1、承包方负责提供的:餐具等必须均为符合国家环保管理规定的餐具。
2、承包方洗涤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进货须正规渠道,有合格证,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洗涤用品。
3、承包方运货(包括垃圾)按招标方指定的通道或电梯运送,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地面清洁,不得对招标方环境造成污染。
4、承包方不得将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放,不得将厨房垃圾与医院垃圾混放,并放到指定地点及时清理,招标方人员随时抽查;如发现有厨余垃圾与生活垃圾倒入下水道,也将进行相关处罚。
5、承包方负责食堂隔油间及隔油设备池的日常管理及清运工作。
6、招标方负责每年至少四次排烟管道内的油垢清理工作,承包方负责工作区域表面清理每天保证清理一小次,每周彻底清洁一大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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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2.
合同价格:14,277,120.00元,¥:
壹仟肆佰贰拾柒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3.
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730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服务地点:
长春市东风大街2643号
3.3交货/服务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
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7.合同补充条款:无。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需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长春市利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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