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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40528-049211-8
招标编号:GZ2405166-2024N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G30 连霍高速嘉安段养护工程等 2 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的通知(甘交公路函〔2024〕69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G30 连霍高速嘉安段养护工程等 2 个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的通知(甘交公路函〔2024〕69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车辆通行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酒泉段)起点桩号K2472+000,终点桩号为 K2662+363,共计190.363km。本次拟对SK2645+000-SK2658+000 段、XK2652+630-XK2653+630 段实施养护维修工程,共计14.00km。 1.路面工程 (1)路面主要以密集纵横向裂缝、轮迹带疲劳裂缝、唧浆为主,局部已发展为坑槽、修补等病害的SK2645+000-SK2658+000段、柳格高速互通立交出入口加宽段12.786公里,铣刨全幅沥青面层 5cm 及行、超车道范围内下面层 8cm,局部处治基层病害后进行沥青面层重铺。结构层采用:全幅5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AR-13+行、超车道8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 ATB-25+行、超车道热熔橡胶沥青碎石封层。(2)XK2652+630-XK2653+130 段0.5公里,铣刨全幅沥青面层5cm及行、超车道范围内下面层9.5cm,局部处治基层病害后进行富油高粘改性沥青混凝土AC-5试验段。结构层采用:全幅5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AR-13+行、超车道8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 ATB-25+行、超车道富油高粘改性沥青混凝土AC-5应力吸收层。(3)XK2653+130-XK2653+630段0.5公里,铣刨全幅沥青面层5cm及行、超车道范围内下面层8cm,实施基层裂缝地聚物注浆处治试验段后进行沥青面层重铺。结构层采用:全幅5cm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AR-13+行、超车道8cm密级配改性沥青稳定碎石ATB-25+行、超车道热熔橡胶沥青碎石应力吸收层+基层裂缝地聚物注浆处治。 2.桥面工程 桥面主要以桥面唧浆、坑槽、推移病害为主,对原桥面铺装层铣刨 9cm,精铣刨桥面砼铺装层后重铺 196 米/10 座。结构层采用:4cm 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AR-13+5cm 聚合物胶粉复合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 SMAAR-13。 3.交通安全设施 改造提升养护工程路段内护栏,施划维修路段内交通标线及其他设施。 4.附属设施 更换养护工程路段内破损的路缘石、改移中分带电缆后对中央分隔带进行硬化。
2.3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1其他招标范围: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2.4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等见下表:
标段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工期(日历天)
备注
1
SK2645+000-SK2658+000 段、XK2652+630-XK2653+630 段
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酒泉段)本次拟对SK2645+000-SK2658+000 段、XK2652+630-XK2653+630 段实施养护维修工程,共计 14.00km。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桥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97
计划开工日期:2024-06-25,
计划交工日期:2024-09-30,
缺陷责任期:2年,
保修期:5年。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备要求、其他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甘肃省上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 A 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 B 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招标文件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 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 )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30 00:00 至 2024-06-04 00: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 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 ,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4.6 其他补充内容: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 http://121.41.35.55:3060/login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19 11:00
5.4 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http://121.41.35.55:3060/login
5.5 项目2024年G30连霍高速公路嘉安段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121.41.35.55:3060/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网上开标时间:2024-06-19 11:00; 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60/login。
5.6 其他补充内容: /
6.发布媒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http://jtys.gansu.gov.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酒泉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44号
邮政编码:7350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7454482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118号
邮政编码:73001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291497863@qq.com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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