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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作《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项目名称:2024年合作《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4年合作《有事好商量》电视栏目制作项目1项,总价70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广州市政协合作宣传超20年,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于2018年联合开办了《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作为《有事好商量》节目的创始人,自节目开办以来,一直运行节目的制作与播出,开办时间达5年之久,有效架起群众抒发民情民意的桥梁。
2.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是广州市唯一的市级广播电视传媒机构,拥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等资质,是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流官方媒体,是唯一符合《有事好商量》的播出平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于1988年正式开播,发展至今已拥有9个电视频道,是积累广州城市影像素材体量最大、题材最丰富的机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13号)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3)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4)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截止后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报价)人仅有1家的,经专家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烟雨路48号(中国人民政协协商会议广东省广州市委员会办公厅办公大楼内)        
联系方式:李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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