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神东区域承揽类项目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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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内蒙古 | 城市 | 鄂尔多斯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神东区域承揽类项目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神木市速通建材运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神东区域承揽类项目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神东区域承揽类项目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85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856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翔宇 电话:010-58131245
邮箱:2002790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科环集团国能水务内蒙古分公司神东区域承揽类项目2024-2025年度污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9856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9856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神木市速通建材运销有限公司 | 伊金霍洛旗绿色环保工程服务站(个体工商户)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707.370000 | 635.1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陕交运管许可榆字610821012014号、2027年03月26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陕交运管许可榆字610821012484、2025年07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补连塔提标治理项目、国能朗新明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分公司、2023年11月28日 2、神木市亨泰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固废(脱水污泥)处置项目、神木市亨泰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0日 | 1、污泥处置、伊金霍洛旗衡冠能源环保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2、污泥处置续签、伊金霍洛旗衡冠能源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3月 3、污泥处置、内蒙古茂裕商贸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8日 4、污泥处置、伊金霍洛旗宏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2月27日 5、固体废物(污泥)处置、鄂尔多斯市双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01.09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翔宇 电话:010-58131245
邮箱:20027905@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