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 10 |
2 | 技术部分 | 48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服务条款偏离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三、服务要求”的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若对带“▲”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为负偏离,一项扣1分;对其它技术参数条款响应为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搬迁前期工作方案 | 8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设备及物品具体情况,根据设备的工作特性,按设备及物品种类编制具体且有针对性、科学可行、目标明确的搬迁前状态确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进场人员配置及相关专业资质文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拆装及安装条件确认;(2)搬迁关键环节技术保障相关支持硬件或软件设施准备,场地确认仪器状态确认、装箱单等); (3)搬迁流程搬迁前、中、后各阶段工作的要求;搬迁流程方案及各阶段时间节点安排等。 以上全部满足得3分,满足任意两点得2分,满足任意一点得1分,其余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搬迁前期工作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得5分; 2.搬迁前期工作方案比较具体详细、内容基本完整准确,基本具有针对性、比较科学合理,措施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得3分; 3.搬迁前期工作方案不具体详细、内容不完整准确,不具有针对性、不科学合理,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比不强,得1分 4.无方案,得0分。 |
3 | 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 | 10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设备及物品具体情况: 按设备及物品的不同种类编制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 满足以上要求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得6分; 2.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比较具体详细、内容基本完整准确,基本具有针对性、比较科学合理,措施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得4分; 3.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比较具体详细、内容基本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较弱,措施具体、可操作性较弱,得2分; 4.拆卸、封装与调试方案不具体详细、内容不完整准确,不具有针对性、不科学合理,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比不强,得0分。 |
4 | 运输方案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待搬迁的设备及物品具体情况,按设备及物品不同种类编制具体且有针对性、科学可行、目标明确的运输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车辆运输及工具配置; 2. 路线规划; 3. 大型仪器运输条件准备; 4. 中转暂存方案; 5. 仪器迁移顺序及定位规划等。 提供的方案满足以上5项得2分,满足任意4项得1.5分,满足任意3项得1分,满足任意2项得0.5分,其他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运输方案具体详细、内容完整准确,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得3分; 2.运输方案比较具体详细、内容基本完整准确,基本具有针对性、比较科学合理,措施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得2分; 3.运输方案不具体详细、内容不完整准确,不具有针对性、不科学合理,措施不具体、可操作性比不强,得1分; 4.无方案,不能提供投标单位名下车辆的相关证件得0分。 |
5 | 验收方案 | 6 | (一)评审内容: 1. 设定质量控制标准和设备功能的验收测试,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设备; 2. 所有设备搬迁后外观完整、附件齐全; 3. 搬迁后的支持服务及对问题的快速响应机制。 每满足任意一点得1分,最高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验收方案具体详细,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3分; 2.验收方案比较具体详细,方案比较可行、比较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 3.验收方案不具体详细,方案不可行、不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 4.无方案,得0分; |
6 | 应急管理方案 | 4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具体且有针对性、科学可行、目标明确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无法正常从实验室迁出或迁进的设备搬迁方案; 2.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3. 实验室火灾、实验室爆炸、实验室触电等; 4. 具备相应人力、设备、资质和能力来处理各类应急事故处置方案及措施。 以上每满足任意一点得0.5分,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应急管理方案具体详细,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 2.应急管理方案比较具体详细,方案比较可行、比较具有可操作性,得1.5分; 3.应急管理方案不具体详细,方案不可行、不具有可操作性,得1分; 4.无方案,得0分; |
7 | 质量保障 | 4 | (一)评审内容: 1.具有质量保障体系; 2.承诺提供为安装调整后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提供6个月的质量保障期。 以上每满足任意一点得1分,最高得2分,其他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质量保障体系完整,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 2.质量保障体系较为完整,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1.5分; 3.质量保障体系完整性一般,方案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 4.质量保障体系不完整,方案可操作性差或无提供方案,得0分。 |
8 | 项目进度保障方案 | 3 |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搬迁全环节时间控制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提供项目进度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 关键节点控制措施; 2. 进度违约责任承诺。 每满足以上任意一点得0.5分,最高得1分。其他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 2.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1.5分; 3.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的得1分; 4.未提供或内容有错误的得0分。 |
3 | 商务部分 | 42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4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四、商务要求”的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一般商务参数条款响应为负偏离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7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精密仪器搬迁维护保养相关内容)的,得2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精密仪器搬迁维护保养相关内容)的,得2分; 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精密仪器维护保养相关内容)的,得2分; 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第一至第三项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 2.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实验室仪器设备搬迁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8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已完成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评价或者验收合格,且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评价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采购人公章(或采购人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4 | (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有承接过本项目类似经验的得3分。 此项最高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2024年1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8 | (一)评分内容: 需提供符合项目规模的人员安排:满足要求的人数为12人(含)以上的得8分,人数为8-11人的得6分,人数为4-7人的得4分,人数为1-3人的得2分,1人以下的不得分。 此项最多得8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人员清单。 2.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团队成员近三个月内(2024年1月-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3.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采购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6 | 搬迁保障能力 | 3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具备的吊车情况进行评分,车辆可以是投标人自有或租赁: (1)吊车车辆≥4辆,得3分; (2)2辆≤吊车车辆<4辆,得2分; (3)吊车车辆只有1辆,得1分。 注:其余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若提供的是自有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车辆购买凭证;②检验有效期内的自有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为投标人)。 (2)若提供的是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租赁合同;②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为出租人)。 (3)上述证明材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证书过期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7 | 服务网点 | 3 | 外地供应商承诺:中标后设立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定)的,得满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8 | 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3〕3号)相关规定,如供应商在全国范围内存在因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财政部门罚款等一般行政处罚信息,或者存在该办法第十一条所称在本市集中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评分依据: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