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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福建省仙游县总医院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一期)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B7-DYYY-GK-202206-B0427-PZS
 
           项目编号:[350322]PZS[GK]2022004
                   
 
 
 
 
                                                           采购人: 福建省仙游县总医院
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仙游县总医院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一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B7-DYYY-GK-202206-B0427-PZS。
2、项目编号:[350322]PZS[GK]2022004。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7.4、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福建省仙游县总医院
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0号
联系方法:13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9309
12、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502和503室
联系方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采购包预算采购包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
11-1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一期)集成实施服务否1(项)4,700,000.000047000004700000470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不允许。
4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5
12.1

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

6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
713.2
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8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
9

 
   15.4
 
 

招标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
10
16.1

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仙游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
11
18.1

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12
19

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2)-1、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费用,收费标准为: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按以上标准的50%收取。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2)-2、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费用参照(莆财购[2017]20号)执行。

     备注

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序号
编列内容
1

(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无。。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
3.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费用
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更正公告
7.1若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更正公告作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终止公告
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终止公告作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标
9、投标
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
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
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投标文件
10.1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10.3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0.5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10.6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7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8投标有效期
(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0.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3)提交
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
④终止招标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标
11、开标
11.1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
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中标
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2.3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2.4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政府采购合同
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询问
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质疑
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⑦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
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6、投诉
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
  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 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
   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描述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备注说明
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
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投标保证金。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一般情形:
明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无
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二、评标
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标专家4人。
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
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
※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6、评标程序
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
(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6.2符合性审查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
(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①项目一般情形:
明细
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
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1
包一般情形
         无
技术符合性
明细
(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投标人技术部分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评分总分5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
明细
1、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商务条件”中的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附加符合性
         无
价格符合性
6.3澄清有关问题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关于细微偏差
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
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
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
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
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
6.4比较与评价
(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
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
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
(3)漏(缺)项
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
6.6编写评标报告
(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
(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
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
(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
※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7.2评标标准
 
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25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评标方法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节能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含10%)以下,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3%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10%-30%(含3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6%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30%-50%(含50%),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8%的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将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和服务响应情况53投标人必须如实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及提供的服务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出明确的逐点应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标注“★”号的若有负偏离以无效投标处理;标注“▲”号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未标注“▲”号其他项,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视为相应的技术参数不符合要求,以负偏离处理。
2、其他技术项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远程视频会诊平台相关软著,提供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视频会议主机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国际软件成熟度CMMI认证:获得CMMI3证书、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壹级证书,全部提供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为了保证产品服务质量,所投视频会议主机生产厂家具有服务能力达到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标准五星级证书,证书覆盖范围包含音视频的售后服务字样,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为了保证视频会议系统产品的稳定性,视频会议主机生产厂家具有IS0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个证书须含有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字样),全部提供得2分,每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
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
1、投标人综合实力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SP证书)、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证书(CCIA)、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能力等级证书(CCID),全部提供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ISO20000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得3分,每缺一项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服务便捷性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及支持,满足规范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团队,1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不满足得0分。
3、项目培训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评议,需有明确具体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对象以及培训目标,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售后服务方案3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议,提供的方案完整、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得3分;提供的方案不够周全详细、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提供的方案不周全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④加分项(F4×A4)
a.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
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无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8、其他规定
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8.4其他:无。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1远程视频诊疗概述
远程视频诊疗是依托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化平台,联通不同地区的医疗机构与患者,进行跨地域医疗诊治与医学专业交流等的医疗活动。远程视频诊疗云平台,是为支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患者之间的各类远程医疗服务与业务管理,由多种信息网络、信息交互平台、业务应用软件、专业数据库和信息技术设备等构成的医疗专业信息系统。近年来,基于高清视频会议的远程视频诊疗云平台,以真实自然的高临场感会诊效果和动态清晰的医疗数据呈现,快速有效提升远程医疗质量和效果,推动远程医疗进入快速应用的新时代。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大城市,中西部和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国内医疗行业还存在医疗服务可及性差、效率不高、质量参差不齐问题以及医学单位间学术交流和研讨开展困难等问题。从社会受众角度看,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远程医疗能够克服时间和空间给求医问诊造成的障碍,是调整医疗资源分布失衡、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缓解群众医疗问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国在新医改的各类配套措施中十分重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是我国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
1.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体所建设的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建立以县总医院为龙头,上连接上级医院,下连接18个基层分院、村卫生所的远程会诊系统,实行远程会诊、预约、健康教育、业务培训等远程医学活动,实现“上级医院一县总医院一基层分院、村所”三级远程会诊工作模式,以此为契机,与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精准扶贫、慢性病管理等工作的有机结合,把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下移,提高全县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本项目(第一期)建设范围将在县总医院建立县级远程会诊中心站,接入18个基层分院和50个村卫生所,先行先试,逐步扩大覆盖面。
1.3项目建设依据
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的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网络条件和已有投资,能够保证随着网络和技术的发展同时进行平滑升级和扩容,并能根据后续需求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灵活支持各种业务的叠加和融合,满足未来业务的需求。
因此,远程视频会诊平台的建设应遵从以下要求:
1) 规范性原则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根据国家“突出重点,建立示范”以及“稳步推进,鼓励创新”的指导原则,充分发挥已建成系统的价值,在融入国家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体系的前提下,根据本地特色进行进一步提高效率,适当创新,提升远程医疗信息系统价值。
2) 先 进性原则
系统必须严格遵循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国内通信行业的规范要求;
需符合视频技术以及通信行业和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确保采用当前成熟的产品技术;
所有的系统采用最先 进的技术,确保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技术上不会被淘汰。
病人所有医疗数据都能采集汇聚到一起,并支持呈现到远程会诊系统中,支持本端和远端触控操作,方便专家同时掌握全面信息。
3) 经济性原则
建设经济性:提供的方案在性能价格比在同类系统和条件下达到最优。
能够兼容不同厂家的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可以继续利用已有建设网络设备;
4) 开放性原则
满足今后的发展,留有充分的扩充余地;
建议选择主流设备提供厂家,确保产品得到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可靠的服务。尽可能避免选择小厂家的以及采用非标准协议的设备。
能够对接医院所有跟病人相关的信息系统,并共享到远程会诊系统中;
5) 可靠性,安全性原则
确保系统具有高度的安全性,不易感染软件病毒;
对工作环境要求较低,环境适应能力要强;
系统设备安装使用简单,操控便捷,无需专业人员维护;
系统需要满足7×24小时无人职守方式稳定的工作。
1.4系统需求分析
本项目(第一期)建设范围包含1个二级医院(县总医院)、18个基层分院、50家村卫生所,以县总医院为主导,建立统一的远程视频会诊平台,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的会诊需求。
视频会诊质量需要做到能实现会诊各方以高清晰的视频交流效果的同时,也要能以清晰的分辨率进行录音录屏,并传递跟病人所有相关的医疗数据(包括高清拍摄病人纸质医疗信息的传送),由本地病患侧系统汇聚发送到远程会诊专家侧,保障专家在远程能获取到病人全面的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的高清效果和高临场感实现了跟面对面接诊一样的效果;
在远程会诊过程中,能有机结合实现通过区域医学影像系统、区域医学检验系统等信息平台读取病人相关的医疗检查记录和报告:影像类数据、检查报告等所有这些信息都能远程共享到其他会诊专家那里。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仙游县远程视频会诊平台(一期)集成实施服务
1、软硬件需求清单
1.1软件需求清单
软件名 称
模块
描述
远程视频会诊平台
医生工作站(基层端)

登记患者基本信息、发起视频会诊、预约会诊、预约记录查看、患者检验检查健康档案调阅、高拍上传患者资料、接收专家诊断处方等功能。
医生工作站(专家端)

查看患者相关信息、接受或拒绝视频会诊、下诊断/开处方等功能。
排班预约

设置专家视频门诊时间班次、和查看预约情况。
统计报表

统计分析系统使用情况
大屏展示

展示系统应用情况
问卷管理

统计查看问卷情况
教学培训

教学培训公文发布
接口

对接其他已建成的医疗信息系统

 
1.2硬件需求清单
序号
品目名 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视频会议主机1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
2

MCU嵌入软件(视频会议主机1配套软件)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
3

视频会议主机2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
4

MCU嵌入软件(视频会议主机2配套软件)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
5

服务器

见详细参数要求

3

安装在县总医院
6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高级会诊室
7

全向麦克风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高级会诊室
8

有源音箱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高级会诊室
9

监视器

见详细参数要求

1

安装在县总医院高级会诊室
10

高级视频会议终端

见详细参数要求

10

安装在县总医院10个专科会诊室
11

耳麦

见详细参数要求

10

安装在县总医院10个专科会诊室
12

视频会议软件终端

见详细参数要求

78

50个村所会诊室以及县总医院10个专科会诊科室和18个基层分院会诊室各一套
13

通话高拍仪一体机

见详细参数要求

68

50个村所会诊室、18个基层分院各一个
14

高清摄像头

见详细参数要求

68

50个村所、18个基层分院各一个
15

集线器

见详细参数要求

78

安装在50个村所、18个基层分院、县总医院10个会诊室
16

台式电脑

见详细参数要求

50

50个村所各一台

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2.1软件技术要求参数
软件技术性能要求
序号
具体要求

远程视频会诊平台
1        
医生工作站
(基层端)

登记患者生命体征信息,支持读卡获取患者基本信息
2        

支持为患者发起实时视频会诊
3        

支持为患者预约视频会诊
4        

查看患者的预约记录
5        

可调阅患者检查报告
6        

可调阅患者检验报告
7        

可调阅患者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8        

通过高拍仪拍照上传患者的病历资料
9        

实时接收会诊医生的建议诊断、建议处方信息
10      

▲支持对患者门诊后进行随访记录(提供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医生工作站
(专家端)

接受或拒绝视频会诊
12      

查看患者生命体征信息
13      

检查报告查询
14      

检验报告查询
15      

居民健康档案调阅
16      

查看高拍仪上传的病历资料
17      

支持对患者进行下建议诊断(西医诊断、中医诊断)
18      

支持对患者进行下建议处方
19      

▲支持查看基层医生跟踪录入的随访记录(提供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0      
排班预约

【排班管理】设置专家的视频会诊时间和班次
21      

查看预约记录的情况
22      
统计报表

按村所、科室、病种等进行统计分析
23      
大屏展示

▲实时展示当前会诊情况,辅助决策者对系统的使用情况、医疗资源的下沉有更全面的了解。(提供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      
问卷管理

根据需求可创建问卷模板
25      

统计问卷填写量及问卷选项详情
26      
教学培训

▲支持教学培训公文发布(提供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查看公文
28      

公文阅读情况(可查看用户是否阅读此公文)
29      

文件上传、下发
30      
接口

检查报告:跟莆田市区域PACS系统做对接,获取患者的相应数据。
31      

检验报告:跟莆田市区域LIS系统做对接,获取患者的相应数据。
32      

居民健康档案:跟莆田市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做对接,获取患者的相应数据。
33      

★要求在平台完成与莆田市全市统一预约挂号平台、莆田市双向转诊平台无缝对接,并自行承担相关对接费用。须提供书面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2.2硬件技术要求参数
序号
品目
名 称
主要技术指标
1

视频会议主机1

1.标准机柜式结构,采用专业的国产音视频编解码芯片、电信级插卡式设 计,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
2.支持数据以图表形式按日、周、月、年等时间长度显示服务器的CPU使用率和内存使用率,支持以图表形式实时统计和展示终端设备在线数、会议详情(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   称、会议状态、会议时长等),对服务器的资源数据一目了然。
3.单机支持≥4组物理会议,支持≥8路1080P并发用户,支持并发≥20个虚拟会议。支持MCU级联功能,级联模式可支持≥1000以上用户入会;支持MCU组成资源池、形成MCU分布式架构,实现MCU资源的统一管理、动态分配MCU资源、相互备份。
4.内置GK模块,支持终端注册E.164分机号,并使用E.164分机号互相呼叫。支持NAT、H.460等技术,可穿越防火墙。
▲5.单台设备支持≥8路HDMI视频输出,内置电视墙输出功能,可输出不同会议的合成画面,也可选择输出不同会议的任意会场单画面。(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支持所有终端同时发送辅流,支持主流辅流混合画面。
7.支持19种多画面布局,每屏最多64画面,支持自动分屏功能;辅流画面可合成在多画面中,画面窗口支持自动填充、语音激励、视频轮询、辅流显示等功能,并可在同界面直接观看会议实时视频。
8.支持多画面轮询功能,最大支持4个1080P会议同时64分屏多画面轮询能力;可指 定轮询窗口、轮询会场、轮询时间间隔等。
9.设备具备有双网口;服务器标配有200G存储空间,用于存储视频会议的投票、签到、点名、共享文件、录制视频、拍照图片等数据文件;支持扩展存储容量到4TB。
10.支持视频点名功能,可设置点名主题、画面布局、主会场、主会场显示窗口、被点名会场显示窗口,点名结束后可生成完整点名结果的excel表格下载保存。
11.支持RTSP视频码流对接设备,支持监控IP摄像机通过RTSP视频流对接方式直接入会,可以与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12.支持在后台web管理界面上进行网络ping测试、路由跟踪测试、网络带宽测试等;支持音频、主流、辅流网络状态实时显示,包括丢包率、码流、帧率、延时等参数。
13.支持FEC向前纠错功能,3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8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流畅。
14.内置会议录制模块,可对多个会议视频、音频进行实时录制存储;最大支持4个1080P会议同时64分屏多画面录制能力;支持直播功能,支持RTMP、HLS直播方式;最大支持4个1080P会议同时64分屏多画面直播能力,可任意选择会议中一个会场或者合成媒体流作为直播源,并可随时切换直播源。
15.支持电子白板、电子投票、会议签到、文件共享等数据会议功能;支持中英文字幕、横幅、滚动消息、显示会场名 称,满足会议辅助显示功能。
16.支持融合语音转写系统,可传输会议音频到语音转写系统转写成文字,语音转写系统再把转写的文字回传到MCU,MCU可把回传的文字叠加到合成画面上进行显示。
2

MCU嵌入软件(视频会议主机1配套软件)

1.多点控制单元(MCU)嵌入式软件,内嵌于设备,实现设备各项基本功能的运行。
  2.支持通过Web方式实现设备管理、用户管理、会议管理,支持Telnet、ssh等远程维护方式,根据用户特性、区域特性进行分区管理。
  3.支持混速、混视频格式、混协议会议。
  4.支持多画面,常见多种多画面布局,支持自动分屏。
  5.支持多级网络视频管理,也支持扁平化的网络管理。
  6.支持视频通信协议H.323,支持H.264HP等视频编解码技术、G7.11.G.722等音频编解码技术。
  7.支持“主流+辅流”双流方式
3

视频会议主机2

1.      标准机柜式结构,采用专业的国产音视频编解码芯片、电信级插卡式设   计,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
  2.支持数据以图表形式按日、周、月、年等时间长度显示服务器的CPU使用率和内存使用率,支持以图表形式实时统计和展示终端设备在线数、会议详情(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   称、会议状态、会议时长等),对服务器的资源数据一目了然。
  3.单机支持≥10组物理会议,支持≥48路1080P并发用户,支持并发≥20个虚拟会议。支持MCU级联功能,级联模式可支持≥1000以上用户入会;支持MCU组成资源池、形成MCU分布式架构,实现MCU资源的统一管理、动态分配MCU资源、相互备份。
  4.内置GK模块,支持终端注册E.164分机号,并使用E.164分机号互相呼叫。支持NAT、H.460等技术,可穿越防火墙。
  ▲5.单台设备支持≥20路HDMI视频输出,内置电视墙输出功能,可输出不同会议的合成画面,也可选择输出不同会议的任意会场单画面。(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支持所有终端同时发送辅流,支持主流辅流混合画面。
  7.支持19种多画面布局,每屏最多64画面,支持自动分屏功能;辅流画面可合成在多画面中,画面窗口支持自动填充、语音激励、视频轮询、辅流显示等功能,并可在同界面直接观看会议实时视频;支持多画面轮询功能,最大支持4个1080P会议同时64分屏多画面轮询能力;可指   定轮询窗口、轮询会场、轮询时间间隔等。
  8.设备具备有双网口;服务器标配有≥240G存储空间,用于存储视频会议的投票、签到、点名、共享文件、录制视频、拍照图片等数据文件;支持扩展存储容量到4TB。
  9.支持视频点名功能,可设置点名主题、画面布局、主会场、主会场显示窗口、被点名会场显示窗口,点名结束后可生成完整点名结果的excel表格下载保存。
  10.支持RTSP视频码流对接设备,支持监控IP摄像机通过RTSP视频流对接方式直接入会,可以与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11.支持在后台web管理界面上进行网络ping测试、路由跟踪测试、网络带宽测试等;支持音频、主流、辅流网络状态实时显示,包括丢包率、码流、帧率、延时等参数。
  12.支持FEC向前纠错功能,3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8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流畅。
  14.支持电子白板、电子投票、会议签到、文件共享等数据会议功能;支持中英文字幕、横幅、滚动消息、显示会场名 称,满足会议辅助显示功能。
  15.支持融合语音转写系统,可传输会议音频到语音转写系统转写成文字,语音转写系统再把转写的文字回传到MCU,MCU可把回传的文字叠加到合成画面上进行显示。
4

MCU嵌入软件(视频会议主机2配套软件)

1.多点控制单元(MCU)嵌入式软件,内嵌于设备,实现设备各项基本功能的运行。
  2.支持通过Web方式实现设备管理、用户管理、会议管理,支持Telnet、ssh等远程维护方式,根据用户特性、区域特性进行分区管理。
  3.支持混速、混视频格式、混协议会议。
  4.支持多画面,常见多种多画面布局,支持自动分屏。
  5.支持多级网络视频管理,也支持扁平化的网络管理。
  6.支持视频通信协议H.323,支持H.264HP等视频编解码技术、G7.11.G.722等音频编解码技术。
  7.支持“主流+辅流”双流方式
5

服务器

2U机架式,国际知 名品 牌;CPU配置2颗英特尔至强银牌 4310,主频≥2.1GHz,核心≥12核;内存≥2*32GB RDIMM, 3200MT/s, 双列;硬盘≥6*480GB SATA 固态2.5英寸热插拔硬盘;阵列卡≥8GB缓存,支持RAID0、1、5、6、10;网卡≥2个千兆电口;配置滑动导轨;冗余双电源≥800W;
6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      设备采用一体式结构,内置硬件视频处理单元和集成高清摄像机,采用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非Windows/安卓操作系统;内置硬件视频处理单元。
  2.支持ITU-T H.323、SIP标准协议,具有良好的兼容性;支持H.239、BFCP双流协议,主辅流皆可达到1080P;支持H.261、H.263、H.263+、H.264、H.264   HP、H.265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G.711、G.722、G.722.1、G.722.1C、OPUS等音频编解码协议,音质最高达48KHz。
  3.主屏支持输出4K分辨率信号,单屏最大支持25路视频画面;
  4.支持辅流批注功能,发送辅流和接收辅流时都可在辅流画面上进行实时批注;可设置三种不同粗细的画笔,设置五种画笔颜色,设置圆形、方形、箭头、线条等批注图形;发送辅流时可设置是否开放批注权限给与会成员共同批注。
  5.支持无线辅流功能,电脑只需安装一个软件,通过网络连接到终端即可实现无线共享辅流功能,无需外接硬件设备。
  ▲6.支持接入USB存储设备;支持通过USB存储设备进行程序升级、抓取数据包等。(提供设备接口图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USB接口支持接入USB存储设备,支持通过2.4G遥控器、web、触控、鼠标键盘等方式来操控终端。
  ▲8.支持终端申请主席对会议中的其他参会终端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或者从会议模式转到直播模式,支持终端主动向主席申请从直播模式转到会议模式,会议模式支持电子白板、文件共享、电子投票、会议签到等功能。(提供功能界面截图佐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支持在终端上预约会议,可选择成员、设置会议密码、主席密码、直播密码、会议时间等,提交后MCU根据会议时间自动召开会议,会议支持电子白板、文件共享、电子投票、会议签到等功能。
  10.支持回声消除、噪声抑制、静音检测、自动增益功能,支持20KHz以上宽频语音。
  11.支持IPV4和IPV6协议,支持NAT穿越,具备跨越路由器及防火墙的能力,保证系统安全。
  12.支持查看音频、主流视频、辅流视频的媒体信息,可查看协议、格式、码率、收发包数量、收发数量大小、丢包率、丢包数、抖动、延时、收发地址、是否加密等信息。
  13.具备接口类型:视频输入:≥1路高清视频HDMI输入接口、≥1路内置高清摄像机输入;视频输出:≥HDMI*2;音频输入:MIC   IN≥1路、LINE IN≥1路、HDMI≥1路;音频输出:HDMI≥1路、LINE OUT≥1路;网络:1路千兆网口,RJ45≥1路;1路WIFI网络(可更改为4G网络);USB接口:≥2个USB2.0接口,可用于接扩展设备或在线升级。
  14.支持 IP 网络丢包时修复机制,3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连续,视频清晰流畅,无卡顿、无马赛克;80%网络丢包时,声音清晰流畅,可准确理解。
15.支持web交互电子白板功能,可在终端控制web上进行电子白板操作,可设置三种不同粗细的画笔,设置五种画笔颜色,设置圆形、方形、箭头、线条等批注图形;设置纯色背景或图片背景;web操作电子白板时,终端输出画面同步跟随显示电子白板内容;终端输出界面操作电子白板时,web同步跟随显示电子白板内容。电子白板支持分页,最多支持5页。
7

全向麦克风

1.全向麦具有1路USB接口、1路AUX接口
  2.支持AEC消回音功能、NC双向噪音压缩
  3.支持智能麦克风自动寻向技术(EMI)
  4.支持自动增益控 制技术(AGC)
  5.拾音距离达4M,支持360°全范围,带喇叭功能,并支持音量调节和闭音功能;
  6.具有摄像头按键,支持对摄像头切换、控制放大缩小、控制上下左右方向;
  7.具有录像键,可控制会议录制;
  8.具有辅流键、画面布局键;
  9.支持控制视频会议终端菜单。
8
有源音箱

扬声器数量:≥2个
喇叭尺寸:≥70mm中高音单元
声道:2.0声道
理论功率:20w以下
信噪比:≥85db
频响范围:20Hz-20KHz
类型:有源音箱
产品尺寸(mm):124×255×125mm
线长:1.5-2m
接口:3.5mm音频
电源类型:电源供电
9
监视器

面板尺寸≥ 55 inch
分辨率 ≥3840×2160 
接口 USB2.0,视频输入 HDMI
安装方式:支持立式、壁挂
10
高级视频会议终端

摄像头
1080p 全高清视频通话(高达 1920 x 1080 像素);采用支持的客户端,可进行 720p 高清视频通话(高达 1280 x 720 像素)
78  视野,具备自动对焦功能
1.2 倍高清变焦
228 毫米延长杆,用于提升/调整至与视线平齐的摄像头角度
扬声器电话
集成全双工扬声器电话,具有回声消除和降噪功能
接听/结束通话、音量调节、静音和摄像头运动控制
麦克风 (Tx)
全向麦克风,拾音范围直径 2.4 米
遥控器
红外遥控范围:3 米
11
耳麦

佩戴方式:头戴式
连接方式:有线
接口:USB
音频接口:USB接口
线控功能:有线控
12
视频会议软件终端

1.支持标准H.323协议,支持H.264HP编解码,可支持全高清1080p/30的视频会议;集成通信录,通话记录模块。
  2.支持辅流批注功能,发送辅流和接收辅流时都可在辅流画面上进行实时批注;可设置三种不同粗细的画笔,设置五种画笔颜色,设置圆形、方形、箭头、线条等批注图形;发送辅流时可设置是否开放批注权限给与会成员共同批注。
  3.支持会议签到、电子白板、电子投票、文件共享等数据会议功能,满足远程培训、教学等场景应用需求。
  4.支持多画面布局,单屏支持25路画面同时显示。
  5.支持回声抑制功能,具有良好的用户体验。
13
通话高拍仪一体机

1.支持单拍.智能连拍.定时连拍.局域拍摄;支持任意选择保存路径并对所拍摄文件命名;
2.转换成PDF文件PDF自动加密,支持将多个图片打包成一个多页格式的PDF,支持删除
3.支持单拍,智能连拍,定时连拍,条码码识别,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拍照(可以把拍照2张图片合并),二维码识别
4.支持JPG/BMP/TIF/PDF/PNG/GIF等格式;
5.具备双通话话筒,支持多端通话。
14
高清摄像头

1.焦方式:自动对焦
2.接口: USB2.0
3.像素≥800万
4.支持1080P全高清视频通话,1080P 30帧视频录制。
5.内置麦克风、扬声器
15
集线器

usb外置声卡HUB集线器免驱动带3.5音频口
16
台式电脑

1、CPU:≥Intel   Core I3-10100处理器;
2、主板:Intel 400系列芯片组以上;
3、内存:≥8G DDR4 2666MHz 内存,提供双内存槽位;
4、硬盘:容量≥256G SSD;
5、显卡:独立显卡,显存≥2G;
6、声卡:集成声卡,支持5.1声道;
7、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
8、扩展槽:1个PCI-E*16、1个PCI-E*1 槽位;
9、外设:原厂防水键盘、抗菌鼠标;
10、显示器:≥23.8寸显示器,与主机同品 牌;
11、接口:≥8个USB接口、1组PS/2接口、双视频输出接口;
12、机箱:尺寸≤7.4L,顶置电源开关键,方便使用;

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0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8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有关合同附件为验收依据,在项目建设完工后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中标人、采购人、信息化专家等共同参与,并由专家作出评审论证。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目建设完工并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的验收款。
25余款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售 后服 务要求:
8.1质保期:
(1)软件部分:
A、应提供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一年的免费维护。本项目系统正式启动后,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本地化现场服务,终身维护。提供7*24小时的即时电话、邮件等服务,若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应提供上门服务。
B、随时电话响应,4小时现场技术支持,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使系统正常运行。
C、必须提供及时与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保证系统能够安全、高效地运行。
D、包括系统版本升级、远程诊断、系统管理咨询、二次开发技术支持、管理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等服务;
(2)设备部分:
A、质保期不少于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保修、包换。保修期内,维修服务为上门服务及远程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保修期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服务)。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
B、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中标人应免费上门检修维护或使用寄送服务进行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作出电话响应,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采购人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投标人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8.2 投标人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系统建设要求
    投标人要现场调研采购单位的使用环境及建设需求,保证系统建设能满足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需提供经仙游县总医院信息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的调研表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 签定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供应货物和提供服务的;
10.2.2 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10.2.3中标人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中标人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2.4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中标人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10.2.5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中标人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中标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
10.5.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商 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获得合同的投标人应保证代 理人和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 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代 理人和采购人的损失。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项目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2、合同标的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                     ;
4.2交付地点:                     ;
4.3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等)。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违约责任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
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
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
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
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
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三、投标保证金
 
 
 
※注意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均由下述部分组成:
(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投标函
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投标保证金
(2)报价部分
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技术商务部分
①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
1、确认:
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
2、承诺及声明:
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2.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
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2.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
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以下无正文)
 
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投标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求:真实有效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
 

 
※注意: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二-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为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填写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为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非自然人的非法人的具体证照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现附上由(填写“签发机关全称”)签发的我方(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名称)复印件,该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
□企业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事业单位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适用:现附上我方(填写“具体的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
□非自然人适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自然人适用:现附上我方银行:(填写自然人的“个人账户的开户银行全称”)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选择相应的“□”(若有)后,再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招标文件规定的年度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本格式第2.1、2.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我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出具的专用收据、税收缴纳证明或税收代缴银行的缴款收讫凭证)等税收凭据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免税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免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法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
现附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 )非法人(包括其他组织、自然人)的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限: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2、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 )现附上我方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在相应的()中打“√”,并按照本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2.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3、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注意: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8信用记录查询提示
 
  1、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应了解投标人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投标人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二-9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意: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10联合体协议(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有(填写“联合体中各方的全称”,各方的全称之间请用“、”分割)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现就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具体如下:
1、牵头方(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2、成员方:
2.1(成员一的全称): (填写“工作及义务的具体内容”) ;
……。
二、联合体各方的合同金额占比,具体如下:
1.牵头方(  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2.成员方:
2.1( 成员1的全称 )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额的_%;
……。
三、联合体各方约定:
1、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账号、派出投标人代表、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谈判、澄清等),在此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签字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结果,联合体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约定由(填写“牵头方的全称”)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08]10号)的规定,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因此,联合体各方约定以(应填写“其中一方的全称”,如:联合体确定以成员一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则填写“成员一的全称”…;否则填写“无”)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
四、若中标,牵头方将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则联合体各方将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六、本协议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一份。
(以下无正文)
 
牵头方:(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全称并加盖成员一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成员**:(全称并加盖成员**的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1分包意向协议(若有)
甲方(总包方):                                   (即本项目的投标人)
乙方(分包方):                                
兹有甲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甲方期望将采购项目的部分采购标的分包给乙方完成,而乙方保证能够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采购标的,甲、乙双方就合同分包的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协议:
一、分包标的
(根据双方的意向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二、分包合同金额占比
分包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  %
三、其他条款
分包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质量要求和标准,验收,款项的支付,履约担保,违约责任,质量保证,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待甲方中标(成交)后,根据甲方与采购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确定具体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
1.招标文件接受合同分包且投标人拟将合同分包的,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2.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本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在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本协议。 
 
 
二-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二-12-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现附上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附后),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注意: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12-②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三、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报价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投标报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a.投标报价的明细: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
b.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详见报价部分。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的采购包的“投标报价”。
1.2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3“大写金额”指“投标报价”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等进行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投标人应按照本表格式填写所投采购包的分项报价,其中:“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采购包”还应与《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保持一致,即:若《开标一览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为“1”时,本表中列示的“采购包”亦应为“1”,以此类推。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
1.4同一采购包中,“单价(现场)”ד数量”=“总价(现场)”,全部品目号“总价(现场)”的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应采购包列示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1.5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备品备件价格、专用工具价格、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验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税收”等进行报价的,请在本表的“备注”项下填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投标文件“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三-2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三-2-①中小企业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
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2-②小型、微型企业等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编制说明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视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真实。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
( )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
( )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
( )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
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
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及“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等价格扣除”外的其他价格扣除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四-1-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加分适用,若有)
 
项目编号:                   
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
采购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认证种类
*
*-1











备注

a.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              ;
b.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              ;
c.“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采购包投标总价(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              。

※注意:
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加分时,只依据投标文件“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
3、具体统计、计算:
3.1 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
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
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1-②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加分适用,若有)
 
 
 
四-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编制说明
 
若投标人可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除“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外的其他加分优惠,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封面格式
 
 
 
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部分)
 
(填写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
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
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全称”)
(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
 
 
索引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意
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一、标的说明一览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数量
规格(品牌/型号)
来源地
备注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及“数量”应与招标文件《采购标的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及“数量”)保持一致。
1.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规格”项下应填写货物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来源地”应填写货物的原产地。“备注”项下应填写货物的详细性能说明及供货范围清单(若有),其中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专用工具(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备品备件(若有)的名称、数量、原产地等。
1.3“投标标的”为服务的:“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来源地”应填写服务提供者的所在地。“备注”项下应填写关于服务标准所涵盖的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说明等。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的内容若不一致,应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技术和服务要求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除外。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条件响应表
 
项目编号:                   
采购包
品目号
商务条件
投标响应
是否偏离及说明
*
*-1













※注意:
1、本表应按照下列规定填写:
1.1“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对“商务条件”项下涉及“≥或>”、“≤或<”及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应填写具体的数值。
1.3“是否偏离及说明”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
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但应做好标注说明,方便评委查阅评审。未标注说明可能导致的不利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编制说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方案等)的,投标人应在此项下提交。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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