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海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救援器材更正公告 | | 撰写单位: | 辽宁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81-018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城市消防救援大队采购消防救援器材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货物需求变更,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30日10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名:“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备份文件”),发送至“Lnzc0412168@163.com”邮箱,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 6、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海城市开发区(水务大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街道汇美社区乔家1-25-278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1560361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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