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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梁启超纪念中学审计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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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江门市新会梁启超纪念中学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梁启超纪念中学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276074
(三)预算金额:1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4-09
服务结束时间:2024-10
审计对象数量:2
审计范围:对我校葵湖校区食堂和实验校区食堂2023年9月-2024年8月两盘独立账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年限:1年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4、执业质量良好,近五年以来未受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惩戒。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1、采购服务内容:对我校葵湖校区食堂和实验校区食堂2023年9月-2024年8月两盘独立账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2、采购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对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合理安排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规范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开展2023年9月-2024年8月食堂收入支出情况专项审计,需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立场,原则上在受委托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完成审计项目,出具审计报告。 (3)对被审计的专项经费出具的审计结论及意见应当准确恰当,审计结论与审计证据对应关系应当适当、严密,审计报告披露的信息应当全面完整。 (4)服务单位与被审计的人存在亲属或利害关系的,其具体负责审计的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原则;对在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单位秘密严加保密,服务单位不得将其知悉的资料内容对外泄露。 (5)服务单位办理审计业务期间,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及与委托事项有利害关系人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不得收受或索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单位需提供上门服务。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元,为2个审计服务项目:我校葵湖校区食堂和实验校区食堂2023年9月-2024年8月两个独立食堂收入支出情况审计服务。 五、服务时间 原则上受委托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完成审计项目,在工作中发现重大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由双方协商调整工作期限。 六、验收 (一)验收时间。 出具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三)验收标准。 按照《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经采购方验收不合格,应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重新出具审计报告,自作出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内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时间。 七、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如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相抵触。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各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江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16,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单位需提供上门服务。 四、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元,为2个审计服务项目:我校葵湖校区食堂和实验校区食堂2023年9月-2024年8月两个独立食堂收入支出情况审计服务。 五、服务时间 原则上受委托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完成审计项目,在工作中发现重大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由双方协商调整工作期限。 六、验收 (一)验收时间。 出具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 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三)验收标准。 按照《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相关规定。 (四)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经采购方验收不合格,应向供应商提出书面意见,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重新出具审计报告,自作出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内重新出具审计报告,如遇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时间。 七、结算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及正式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如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9-13 15:55:26 ~ 2024-09-19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9-20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对我校葵湖校区食堂和实验校区食堂2023年9月-2024年8月两盘独立账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合同份数:2
是否需要验收:需要验收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华羡 0750-6310560
采购单位:江门市新会梁启超纪念中学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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