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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33312024000041
二、项目名称: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见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南新路8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园4号楼2层206室 1,9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见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13050200 垃圾处理服务 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采购 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采购。★(一)服务内容1、根据工艺技术要求处理采购人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正常运送的一般固体生活垃圾,按照每日清增量、减存量的要求,先对垃圾进行分选后再热解焚烧的流程来处理本项目的进厂垃圾。下列废弃物为不可接受垃圾,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及其处理后的残渣,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 (2)有腐蚀性、有毒性、易爆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的有害废弃物; (3)其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环保部门书面认定需要单独处置或不可进行燃烧处理的废弃物。 2、对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收集后填埋处理,飞灰收集暂存后规范处理。 3、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采取预防性维护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计划检修和维护保养是本项目运营的重要内容,供应商每月对设备进行的检修和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为3-4天,在设备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属于供应商的运营时间采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营费。 ★2、服务要求2.1总体要求。在整个委托期内,供应商应根据签订的采购服务合同的约定,自行承担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行维护费用(包括税费),负责管理、运行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及风险。成交单位应确保在整个委托运行期内垃圾处理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垃圾。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指定地点及要求对垃圾焚烧后的灰渣飞灰进行处理。 2.4运营费用自负要求。运营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即运营方)负责。 2.5运营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配置管理人员和驻厂运维人员,按规范化、专业化管理要求,保证垃圾处理正常稳定运行。 (2)供应商应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经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以达到控制运行成本的目的。 (3)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应严格按垃圾处理系统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障项目运行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对于供应商的使用不当造成运营设备的损坏及运营服务人员人身损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 (4)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按照规定的工况和运行规律,定期对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提高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率,以减少设备的检修费用及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因设施设备调试、检修(含大修)、维护、保养等需暂停运营的,须事先报采购人批准,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对垃圾处理运营管理相关规定做好各种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环保监督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并将统计数据通过电子文档或工作日志等方式及时提交给采购人报备。 (6)运营管理期间,本项目所有设备以及构筑物(建筑物)的安全及完整性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与处理项目无关的设备设施。如造成毁损,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不得将设备租赁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7)运营管理期间,供应商需无条件允许采购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到厂检查垃圾处理情况,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釆购人将给予供应商处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运营期间对供应商的各项管理要求和考核等,由供应商和釆购人双方协商,以运营合同形式进行明确。 (9)供应商应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垃圾处理情况按标准表格上报釆购人。 (10)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如在运行期间发生安全等紧急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采购人汇报。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以最快速度恢复运营或采取补救措施。 (11)供应商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运行维护,负责检测垃圾处理情况,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采购人。成交服务商每日安排专人巡查不少于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采购人不定期进行检查。 (12)成交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现场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维保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否则,由此带来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一切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①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②在本项目技术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3)项目服务周期结束时,供应商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完好的情况下移交给采购人,并同步移交运营监测相关过程性资料及文件。 (14)运营过程中,供应商应针对垃圾接收分选、行车输送机加料、焚烧炉温、燃烧机、引风机以及处理能力等进行运行调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本合同服务期完成后,采购人如对供应商服务情况无异议可与供应商续签2年合同) ★1、服务标准(1)垃圾处理要求:垃圾处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要求,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供应商应保证全天24小时正常运行(设备调试,检修、维护、保养期间除外,但设备调试、检修、维护、保养所需处理时间须得采购人认可),不擅自停运。 (3)供应商负责对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运营范围内的管线、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检查、故障鉴定及排除等设备管理工作,保证垃圾处理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供应商需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具体指标为:全部设备完好率≥95%;主要工艺设备完好率≥96%;无备用工艺设备完好率≥98%。移交供应商运行前,厂内设备、设施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 (4)供应商使用的药剂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蒲永红(采购人代表)、林洁、严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成本加合理利润,由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3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白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6-6630166,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白塔巷9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白玉县建设镇河东下街30号1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鼎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2栋24层24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鼎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7日
相关附件:
白玉县第二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服务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四川见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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