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单一项目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招标编号:ZCZB-DY-20240300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 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 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 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 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 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 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 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 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 除外)的制造商,则按其分类提供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 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者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 7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 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提供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无法定代表 人,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每日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现金发售领 取。文件售价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文件地点: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 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5 号留学生创业园 A 座 716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5 号留学生创业园 A 座 7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1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5 号留学生创业园 A 座 715 室
七、其他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采购 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1.3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现阶段有一台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在用,用于去除文身,治疗 表皮及真皮良性色素增加性皮肤病。根据医学美容科临床医疗需要,拟购置翠绿宝石激光治 疗仪聚焦透镜和闪光灯。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现阶段本单位有一台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在用,用于去除文身,治疗表皮及真皮良性色素增 加性皮肤病。此次申请购置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和闪光灯,聚焦透镜和闪光灯与翠 绿宝石激光治疗仪配套使用,非原装配套设备无法兼容及使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天津阳永 科技有限公司是厂家在天津地区的指定经销商,经授权提供产品,是负责天津市中医药研究 院附属医院相关部件的唯一授权经销商。故拟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 天津阳永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天津大学科贸楼 327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 业人员的项目、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现阶段有一台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在用,用于去除文身,治疗 表皮及真皮良性色素增加性皮肤病。此次购置聚焦透镜和闪光灯与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配套 使用,非原装配套设备无法兼容及使用,具有不可替代性,天津阳永科技有限公司是厂家在 天津地区的指定经销商,经授权提供产品,是负责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相关部件的 唯一授权经销商。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张连凤 天津市公安医院 主任技师
该单位拟采购项目为其现阶段已有设备的配套使用产品,非原装配套设备无法兼容及使用,
具有不可替代性。为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完成单位正常的诊治,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 项目进行采购。供应商具有天津地区授权的唯一经销商资格。 杨胜茹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分院 主任技师
该院拟采购的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聚焦透镜、闪光灯项目,该院正在使用翠绿宝石激光治疗 仪,需配置聚焦透镜和闪光灯,由于是配套使用,非原装配套设备无法兼容及使用,具有不 可替代性,天津阳永科技有限公司是生产厂家在天津地区的指定经销商且售后服务良好,为 使该设备正常用于临床,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王小倩 天津市医药科 学研究所 正高级工程师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2.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 354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泽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兰苑路 5 号留学生创业园 A 座 716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zczbdl20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