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东城三号安置区(城中村)建设项目(一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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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南 | 城市 | 信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光山县东城三号安置区(城中村)建设项目(一标段)定标 | |
采购单位 |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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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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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东城三号安置区(城中村)建设项目(一标段)定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24-34)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一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94.203179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001.582758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8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57.192592 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8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豫 1412023202403290;
中标候选人(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东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豫 1412020202300919;
中标候选人(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韩艳龙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
豫 141202020210602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弘达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商建投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3、交货期:
4、交货方式:
5、收货人:任健鑫; 联系方式: 17843069000
6、收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1788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四楼422)7、
五、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 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 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5、
六、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 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 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 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5、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 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 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 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 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 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 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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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吉林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围项目-长春市起点印务有限公司吉林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 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 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
(3)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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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方支
开户银行:
行
账号:账号:0710704011015200002038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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