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善城暖屋素社街立品坊慈善超市展陈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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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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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广州市善城暖屋素社街立品坊慈善超市展陈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展陈服务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善城暖屋素社街立品坊慈善超市展陈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
(四)最高限价:28.00万元,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项目规模:项目所在地址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利用原建筑为基础进行布展改造。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选人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二)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参选人声明》。
(四)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7:00),在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30-10:0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基立北街18号
比选代理单位: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
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本比选项目广州市善城暖屋素社街立品坊慈善超市展陈服务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展陈服务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善城暖屋素社街立品坊慈善超市展陈服务项目
(二)比选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
(四)最高限价:28.00万元,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处理。
(五)项目规模:项目所在地址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利用原建筑为基础进行布展改造。
(六)比选范围及内容: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
(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选人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参选人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选人声明》。
(二)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参选人声明》。
(四)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00-17:00),在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加盖公章)。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9:30-10:0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基立北街18号
比选代理单位:广东嘉汇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152号广州设计之都B5南栋第20层09单元
比选响应文件登记表.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素社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