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移动警务星辰平台运营(1年期)磋商采购公告(SZJC2021-C-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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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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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地区 | 苏州 | 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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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招标 | 项目名称 | 移动警务星辰平台运营(1年期) |
采购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项目预算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公示时间 | 2021-12-09 19:04:36 |
苏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星辰”平台运营(1年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280
项目名称:移动警务“星辰”平台运营(1年期)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本次移动警务“星辰”平台运营建设由公安大数据部门牵头,承建单位具体实施,共同完成终端使用情况收集、需求收集、应用生命周期管理、应用实战效能评估和推广宣传等平台运营相关工作,确保“星辰”平台长期安全可靠运行,不断优化和完善平台。
服务内容
终端使用情况收集:“星辰”平台运营方对移动终端的采购提出建议,对当前终端的配发、入网、使用与终端适配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优化《移动终端管理规范》。
需求收集与评审:“星辰”平台运营方负责对公安各条线和板块的需求进行收集、分类、筛选,对需求进行统一管理和评审,尽量避免重复建设。通过接打运维电话、现场培训交流、客户调研的方式收集平台需求和各应用需求,产品组将需求分门别类,针对可实现落地的需求进行筛选,并跟踪落地情况。
应用生命周期管理:“星辰”平台运营方依据移动警务应用管理相关规定,对应用的注册、审核、发布、下线等环节进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对应用生命周期范围内涉及的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应用实战效能评估:“星辰”平台运营方对生命周期内的应用测试情况、稳定性、活跃度、安全性、用户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估,形成应用使用情况的周报、月报,对平台应用实战效能情况进行通报,对平台应用提出优化建议,督促和帮助应用完成优化。
宣传推广:“星辰”平台运营方通过组织移动警务应用需求评审、应用评比活动,对平台优秀应用和服务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宣传平台建设理念,提升平台共建、共享、共用水平。
服务技术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1 | 终端使用情况收集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公安+B3:B14部制定的1466标准,对照公安部《GAT_1466.2-2018_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_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公安部合规终端名录测试终端合规性。 |
2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省厅MDM管控组件关于基础模块管控的要求,包括对wifi控制的测试、对移动数据网络的控制、对蓝牙的控制、对NFC的控制、对红外控制、对生物识别的控制、对定位服务的控制、对USB工作模式控制、对麦克风控制、对扬声器、摄像头的控制等。 | |
3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省厅MDM管控组件关于基础功能模块管控的要求,包括通话控制、短信控制、截屏控制、网络共享控制、APN管控控制、网络规则控制、锁屏密码控制、时间设置控制等。 | |
4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省厅MDM管控组件关于应用模块管控的要求,包括应用安装控制、应用更新控制、应用运行控制、应用卸载控制、应用权限控制等。 | |
5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省厅MDM管控组件关于监控采集模块的要求,包括:应用流量上报控制、应用耗电上报控制、应用运行时长控制、应用运行异常控制、硬件信息上报控制、ROOT信息上报控制等。 | |
6 | 测试应用使用模式切换模块。 | |
7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市公安局制定的定制操作系统关于指令控制模块的要求,包括:终端锁定控制、数据擦除控制、终端重启控制、终端关机控制、运行状态上报控制等。 | |
8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市公安局制定的定制操作系统关于管控策略围栏模块的要求,包括:默认围栏、时间围栏控制、地理围栏控制等。 | |
9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市公安局制定的定制操作系统关于“星辰”平台适配相关测试的要求,包括:安装,卸载、初始化、工作台、通讯录、消息等模块的展示和使用。 | |
10 | 测试终端是否满足终端使用网络环境要求,包括终端使用中的网络、设置、应用流程操作等问题。 | |
11 | 在完成测试后要及时向终端送测方和公安移动警务主管部门提供测试报告,反馈测试结果。 | |
12 | 每月按时更新符合公安部移动警务终端标准的终端列表,列表应包含合规终端的品牌、型号、系统版本等详细信息。 | |
13 | 根据市公安局移动警务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对各条线和板块民警、辅警的警终端配发率、合规率、使用率等数据进行监控,每月形成月报,报送移动警务主管部门,对各条线、板块终端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 |
14 | 要对“星辰”平台在各终端上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按月形成报告上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对各类终端的“星辰”平台功能及时进行升级优化,确保平台在所有合规终端上能够正常运行。 | |
15 | 需求收集评审 | 对全市移动警务应用需求文档、模型、分析报告进行收集整理. |
16 | 对需求应用场景的必要性、可行性、需求模型设计、需求优先级、开发成本等维度进行分析,并形成应用需求统计报告,上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主管部门,协助移动警务主管部门召开应用需求评审会,完成应用需求评审。 | |
17 | 应用生命周期管理 | 对应用开发者账号登记信息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督促开发者完善开发者账号信息登记。 |
18 | 对开发者提交的应用名称、应用图标(logo)、应用截图、应用可见范围、应用介绍、责任单位、责任民警、承建单位、承建单位负责人、端口数量与类型、功能模块等应用注册信息进行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审查,督促应用开发者完善应用注册信息。 | |
19 | 在“苏警通”平台开发者中心制定及时更新平台应用开发所需的各类SDK及接口文档。 | |
20 | 根据应用管理规定为应用分配相应的网络链路,协助完成链路配置和测试工作。 | |
21 | 对应用开发方提供的测试报告内容进行核实,并进行回归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是否有明显的报错信息,是否使用合规SDK的合规性测试,功能是否完整,是否对接统一用户体系,是否对接日志信息,每秒请求次数及丢包率是否达标的安全性等方面。 | |
22 | 对应用开发方提供的应用发布或更新请求进及时响应,对需要发布或更新应用的版本号、更新说明以及应用程序包与开发方进行核实,并按照应用隶属单位要求的时间执行应用发布或更新推送。 | |
23 | 根据应用隶属单位提交的应用注销申请对相应应用进行注销下线。 | |
24 | 每月要对应用的注册、开发、测试、发布、更新、注销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平台需要改进的方面形成分析报告,上报移动警务主管部门,便于进一步优化平台。 | |
25 | 应用实战效能评估 | 每月围绕应用的活跃度、授权范围、使用人数、日常运维、用户评价、日志对接、安全风险事故等具体情况进行巡检。 |
26 | 依据评价机制和积分模型对各应用形成客观的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在“星辰”平台进行发布,辅助应用建设方优化应用功能,提升实战效能。 | |
27 | 推广宣传 | 组织线下交流会,向用户推广“星辰”平台,包括:“星辰”平台使用说明、核心功能介绍、即时通讯介绍等。 |
28 | 组织第三方公司培训包括:“星辰”平台应用上下架规范培训、“星辰”平台技术对接培训。 | |
29 | 组织业务部门分局管理培训,包括:分局管理员职责介绍、应用管理员职责介绍、管理员交接规范等。 | |
30 | 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海报、宣传彩页,宣传“星辰”平台及平台内的基础能力、规范、应用。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12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下午13:00至13: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 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下午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