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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民宿聚集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民宿聚集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民宿聚集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E370600231800580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民宿聚集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莱区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蓬莱区刘家沟镇,包括但不限于对乌沟聂家村、乌沟张家村村庄内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建成16套特色民宿,主要包括院墙加固、院落杂物清理及绿化、水电管网铺设、地面铺设、吊顶、屋面瓦更换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80日历天内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蓬莱区“东方海岸果谷”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项目—民宿聚集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主要包含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1)设计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图纸审查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乌沟聂家村、乌沟张家村村庄内房屋进行改造提升,建成16套特色民宿。
(2)采购包含与工程配套的专业工程、设备材料等。
(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完成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临时水、临时电、质监站、档案馆、移交等手续办理)等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④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可校验其社保缴纳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如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带“验真码”的社保材料(开标前10个工作日内打印);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 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其它形式不接受;②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等的全面控制;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上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项目采购标的设计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施工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4日 20:00至2024年06月21日 20: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5日 09:00:00,地点为:蓬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刘家沟镇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51号山东水务蓬莱华建水业综合楼508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王银玲 李文琪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535-56156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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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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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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