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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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北 | 城市 | 唐山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 | |
采购单位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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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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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2722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2722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企业投资备案信息、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 标 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2 工程名称: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2.1.3 项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分公司2.1.4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电池级碳酸钠生产线1条,包括结晶装置、干燥装置、输送装置、包装装置等配套设备;主装置厂房、控制中心综合楼等设施,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本次招标为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2.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2.1.6 工期:120日历天2.1.7特别提醒: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2.2招标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完成电气仪表工程施工。本次招标为施工阶段招标,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单(或交工证书)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以下三种情形: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月数(至开标时间的当月或上个月为截止时间)≥3的社保缴费证明。(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9 00:00至2024-07-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招标公告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端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投标管家端下载数据资料,否则各潜在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管家工具端”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为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138 3232 6174;CFCA:400-880-98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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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年产十万吨电池级碳酸钠项目-电气仪表工程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08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2、本项目根据(冀数政规[2024]1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评定分离”。招标文件增加了定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各投标单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本项目澄清公告附件处下载文件查看。 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 07月 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