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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重质油储罐清理服务(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重质油储罐清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 号:ORG1606202407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2025年重质油储罐清理服务(第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 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因罐底杂质较多、罐顶板减薄更换、加热盘补漏、增设采样器、安装液位计、罐底漏点修复等原因,对储运部、炼油三 部、化工二部的重质油储罐进行清理,预计清理储罐数量及各储罐的油泥重量详见《大庆炼化公司重质油储罐清理服务统计 表》。
2.1.2重质油储罐清理油泥重量预计合计60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清理出的油泥由投标人转移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招标人自行处理。
2.2服务要求:
2.2.1储罐底部有回收价值的存油,组织回收到指定位置或储罐中;储罐底部杂质需采用装袋等(包装物由投标人免费提供,保证防渗漏)方式清出罐外,并运至由投标人搭建的经招标人指定的暂存地点,暂存地点具备防雨、防晒、防渗、防泄漏等条 件,包装及转运过程不能出现撒、漏或者污染周边地面现象,暂存地点外墙面和周边地面要保持整洁,需动火施工的储罐必须 达到动火条件;储罐清理结束后将现场物料、工具、杂物等清理干净,按招标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准时完成清理工作。
2.2.2人员着装符合防静电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手套、长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便携式可 燃气体报警器及防爆通讯器材等;配备防爆锹和桶等清理所需工具;配备急救药箱;人员着装及所使用防爆工具、器具符合国 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含6%增值税、清淤、防渗包装物及包装、装卸、厂内转运、暂存地点的建设等):详见附件《详细报价 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油品类储罐清理作业服务的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承诺,有作业经验的人员至少25人,能够承担储罐清理工作;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
3.3.2中石油外部承包商投标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 证。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以下机具:防爆抽油车(或抽油泵)、油管、防爆锹及防爆通讯器材等清理工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 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 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 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 名单查询为准)
3.5.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 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 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 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 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07-2009:00:00至2024-07-25 09:00:00,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 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 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 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 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 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 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 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07-31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 1万 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 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开标
开标时间:2024-07-31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 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 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 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 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 待。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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