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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更正公告(4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二、项目编号:JS2024GC0014-1-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盖章),评审有时间要求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4)投标人如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作为施工业绩使用,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清晰体现施工部分规模,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清晰体现施工部分规模的,应当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承担因证明材料瑕疵造成的不利后果。 问:如投标人使用2019 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联合体施工业绩,且能够证明投标人施工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的,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审表”“投标人业绩”加分要求?
答: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要求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认定。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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