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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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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编号:cscec23071301169



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室外工程
招 标 公 告
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室外 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中心单元,西至建设河绿化带、北至科技馆街
3.工程概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配套用房、运动场、地下室、园林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本项目用地面积36934m2,建筑占地面积11080m2,总建筑面积671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1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060平方米。地下一层,层高5.45m,局部存在夹层;地上层高3.6m,1#行政综合楼9层,建筑高度35.5m;2#3#教学楼5层,建筑高度23.95m;4#食堂、风雨操场2层(局部5层),食堂建筑高度4.5m,风雨操场建筑高度11.7m;5#门卫、收发室1层。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本工程范围内室外、屋面及下沉庭院的景观绿化、景观小品、硬质铺装、道路、室外廊道、室外照明、室外田径场、球场、旗台、围墙、大门、雨污水、景观给排水、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雨水回收系统、灌溉系统、海绵城市等所有室外工程,完成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措施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根据招标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明确,所有材料由中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必须保证选用品牌性能参数满足图纸及规范要求,且确保选用的材料品牌及参数通过招标人、发包人及设计师的审核。包含范围内的深化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
4.2.工作内容:采取包人工、包材料、包运输、包施工、包机械设备(含分包人领料、退料、自行转运的装卸车及转运的叉车等内容,除承包人提供的现场现有垂直运输外,其他机械费用不单独计算,包含在报价内)、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环保清洁、包图纸深化、包选样送样、包环境保护、包免费保修、包过程及验收等相关工程资料、包材料的进场检测及质保体系、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包施工图预算上报发包人及其后续对量的形式,其中包工包料即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包含的定额中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5.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 年8月进场施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品牌要求:详见后附件;中标人须按照品牌要求进行材料的选样送样,经招标人、发包人、设计等定样封样后,方可按照定样材料进行采购进场。若投标人中标进场后未按品牌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且招标人保留追责权利。
7.工程规模:
室外工程面积约26000平方,屋面绿化面积约10000平方。
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将中标人未施工部分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任何补偿。
8.付款方式:
8.1施工过程中付款按照招标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为工资性进度款及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且基于招标人在收到发包人工程款的前提下支付:
①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费用按月支付。按审核后实际完成工程量扣除相关费用后的70%支付。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发包人核定工程量扣除相关费用后的80%。
③投标人配合审计审核,竣工结算经审计定案后,投标人与承包人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三年,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发包人接收之日算起)。
若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分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整改修复,否则承包人可自行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相应的维修费。
最终审定结算审计服务费,室外部分对应费用需中标人自行承担。
8.2投标人施工用水电费按最终结算价款的1% 计取,项目不提供临建住宿,相关费用、安排投标人自行考虑。
8.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要求中标单位递交不低于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及时缴纳招标人有权在前两次应支付给中标人的进度款中扣除,分包合同履约期满并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无息返还;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权利或因中标人违约导致的合同无法签订、解除等,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华东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3 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不得以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单位需具备华东区域近2年类似工程相关的业绩。
7.1具备招标范围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要求。
7.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7.3 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7.4 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开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不在上海有限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需考察合格后方可定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必须提供以下扫描件上传至云筑网报名通道附件中,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3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4

近2年华东地区相关业绩(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等,需加盖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盖单位公章)

6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不低于3个月)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贰万 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原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原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原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36楼商务部
浙江分公司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3208016631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公司(住址:)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为代理人,参与贵司中心单元中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室外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代理人声明:我系上述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品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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