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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设计项目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就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设计项目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设计项目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TYJZ-2024-012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采购内容
入围家数
服务期限
简要规格描述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设计项目服务单位选定
选定3家供应商
合同签订之日起满2年
金东区曹宅镇范围内单个项目设计费用在20万元以内的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等(国家规定或采购人要求必须另行招标的项目除外),设计范围以每个具体项目方式不同来确定,基本包括:项目前期(项建,工可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国家规定不需要初步设计的项目不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含项目所需所有设计图),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现场设计代表等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七)本项目谢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或同时具有市政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类(道路)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中无专业名称的,应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如不能同时具备的可为二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提示: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提交报名资料(电子邮件获取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3092478337@qq.com)。
(三)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3092478337@qq.com。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9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7月9日9点30分在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金东区曹宅镇土管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一)投标保证金:1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至开标现场。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三)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业务咨询: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人民政府地 址: 金东区滨河路东华家园小区
联 系 人:盛先生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18657977573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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