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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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内蒙古 | 城市 | 呼和浩特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设计项目 | |
采购单位 | 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设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GJX-ZBCG-FW-HHHT-2407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9亩,设计填埋量约40万立方,填埋区配套设置全断面防渗处理系统、渗沥液收集和倒排系统,配套建设建筑垃圾破碎厂房约1400㎡、管理用房约200㎡,设备用房约15㎡。同时购置破碎机械、地磅、清洗、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等设备。
2.2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实际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4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7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并图审通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已换发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未换发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 【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下午17:00前进入《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在线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详见下方收款账户,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文件费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183510
5.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以下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统一放在一个PDF文档内,上传至《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不接受Word、压缩包、图片等其他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4)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投标人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需显示缴纳信息及缴纳内容);
(7)投标人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单位纳税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详见《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www.zjdkzb.com/bzzx/20200805/d18c35fb-c14d-4379-93e8-aad7f7e92aed.html),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71-6355663。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6.2 投标人应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使用《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提供的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需要在开标会议上使用该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做好开标准备,保持电脑网络通畅,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代表持报名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开标解密。
7.3 如果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
9、场所服务费与文件费:
9.1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1‰收取,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该项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 3041910019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城区034县道与035县道交叉口东北180米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A座9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MGJX-ZBCG-FW-HHHT-2407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茂林太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经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9亩,设计填埋量约40万立方,填埋区配套设置全断面防渗处理系统、渗沥液收集和倒排系统,配套建设建筑垃圾破碎厂房约1400㎡、管理用房约200㎡,设备用房约15㎡。同时购置破碎机械、地磅、清洗、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等设备。
2.2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实际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2.4 设计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7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并图审通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已换发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未换发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 【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人事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4 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 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下午17:00前进入《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在线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详见下方收款账户,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文件费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
账 号:592080100100183510
5.3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按照以下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统一放在一个PDF文档内,上传至《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不接受Word、压缩包、图片等其他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后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
(4)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6)投标人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需显示缴纳信息及缴纳内容);
(7)投标人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单位纳税有效票据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8)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详见《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www.zjdkzb.com/bzzx/20200805/d18c35fb-c14d-4379-93e8-aad7f7e92aed.html),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471-6355663。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6.2 投标人应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使用《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提供的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需要在开标会议上使用该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做好开标准备,保持电脑网络通畅,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代表持报名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标证通电子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开标解密。
7.3 如果投标截止时间或开标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述网站上发布: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中基电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zjdkzb.com)
9、场所服务费与文件费:
9.1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下的按500元/标段收取,中标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中标价的1‰收取,没有实际金额的框架招标和资格入围的中标单位,场所服务费为1000元/标段/次《该项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 30419100195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城环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城区034县道与035县道交叉口东北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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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与比塞塔商业街交汇处公园世家铭座A座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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