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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交建【2021】GZ095号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1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6,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三标段)
监理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长交建【2021】GZ 095号
 
 
          
 
 
 
 
 
 
 
 
 
 
招标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交建【2021】GZ095号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长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城市[20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交建【2021】GZ095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
2.3建设地点:位于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郑尧高速收费口—原新天地药业路)沿线。
2.4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包括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中的微地形土方、绿化工程、垃圾外运、土方回填、硬质工程、灌溉工程等项目。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三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微地形土方、绿化工程;二标段:垃圾外运、土方回填、硬质工程、灌溉工程等项目;三标段:工程监理服务。
2.7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6022592.28元;二标段:10842908.53元;三标段(监理标段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元。
2.8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40日历天;第二标段:40日历天;三标段(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及主要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园林绿化或林木种植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如有):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8时30分。
6.3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09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283号18号14层39号
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联系电话:0374-6189526
九、特别提示:
1、所有投标单位请时刻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澄清、答疑、变更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2、各投标人对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认为代理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可致电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管股(0374-6189576),经查实后将按规定作出处理。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担保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4.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2247473176@qq.com邮箱。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编号
长交建【2021】GZ095号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
1.1.3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郑州高新区西三环283号18号14层39号
1.1.4
项目名称
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不见面开标)
1.1.5
建设地点
位于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郑尧高速收费口—原新天地药业路)沿线
1.1.6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包括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中的微地形土方、绿化工程、垃圾外运、土方回填、硬质工程、灌溉工程等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1.3.2
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及质量保修期
1.3.3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招标文件的下载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修改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陆仟元整(¥6000.00元)
3、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担保。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担保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基本户备案: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其开户银行及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5.其他事项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投标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0374-2961598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2247473176@qq.com邮箱。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8年、2019年、2020年(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
3 5.4
近年荣誉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18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 409 室)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系数抽取”按钮进行系数抽取,系数抽取情况在“公告通知”处显示。
(4)系数抽取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5)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余5人由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含注册造价工程师2人)。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立,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7.3
履约担保
开户行: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201001800000552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履约担保缴纳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长交建【2021】GZ095号三标段
7.4
投诉
若出现投诉时,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18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
10.2
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大写:叁拾壹万叁仟叁佰伍拾陆元柒角伍分     
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5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10.3“暗标”评审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中标单位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2、付款方式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以签订合同为准。
10.11.1投标文件的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10.11.1资料费及获取地点
 
招标文件费用0/套 ;
10.12特别提示
中标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投标人应作出“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专项承诺。
10.14招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担保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5、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6.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6.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xcggz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4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6.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6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7、投标人需提前熟悉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及《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8、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需确保用于解密的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9、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的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文字互动”功能或“新增质疑”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
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10、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投标(响应)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10.15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核验
 
在评标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在投标文件中约定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到项目招标单位接受资格核验:     1、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资质资格、业绩、社保等)。审核结果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并将结果(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业务科室依据核验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协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核验中发现其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骗取中标行为的,或逾期未按约定接受核验(视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予以没收。招标人将投标担保没收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核验结果书面告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和公管办监管股。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室通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按上述规定接受审核。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且中标的。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及要求
1.5.1 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1.5.2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并保证监理部人员常驻工地,上岗时甲方将按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证上岗,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1.5.3 拟派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总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人员要求专业配套、在岗人员具有上岗证;
1.5.4 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应履行请假手续。中标单位应保证监理部成员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总监代表和监理部其他成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5 所有工程设备和检测设备器具由中标人自备;
1.5.6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二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1.6  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
1.6.1 向招标人报送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任务;
1.6.2 运用合理技能为招标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招标人实现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6.3 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6.4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承建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1.6.5 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6.6 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对承建方不听监理指令,拒不进行整改与返工的,在与招标人协商后,有权停止承建方施工;
1.6.7 监督承建方按其所承诺达到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施工。达到所报工程质量等级,符合所报工程质量等级的验收条件;
1.6.8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监理各专业施工。
1.7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2 在考察现场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组成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担保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3 除投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担保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担保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担保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担保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保函格式按住建部【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人于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发至2247473176@qq.com邮箱。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保证金缴纳绑定问题咨询电话:0374-2961598
7、基本户备案
7.1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7.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进行系统用户注册(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7.3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8.1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携带其中标通知书原件和网页版合同公告,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电话:0374-6189526
8.2 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3 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8.4 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8.5 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6 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8.7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9、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长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部办理退款手续(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6号楼4楼405室)。
电话:0374-6189133
1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1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 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0.3 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10.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须附经会计师事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法定媒介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法定媒介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5.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项目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现场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随项目开标资料一并送入评标室,由专家进行评判。投标人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 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待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系数抽取”按钮进行系数抽取,系数抽取情况在“公告通知”处显示。
(4)系数抽取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5)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3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没有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4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二: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以网页截图为准)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人员及社保要求
拟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由企业住所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截止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网上打印的社保缴纳凭证。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3.1 项规定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其他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监理大纲:40分
资信业绩:35分
投标报价:20分
其他因素:5分
2.2.2
有效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一、有效投标报价确定方法,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1.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
1.当有效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100%~95%(含100%、95%)范围内时,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9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计算报价得分;
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未进入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包括100%)至95%(包括95%)范围,则取最高投标限价的95%来计算评标基准价。
2.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五家时,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时,为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有效投标报价少于或等于五家时,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2.3
投标报价的
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40分)
组织机构
(10分)
1.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1分,组织结构设置中考虑到公司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及工程信息管理员)岗位职责,得2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有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的得3分,有得力可行的相应奖罚措施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6分。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10分)
1.有对质量目标的理解和实现质量目标可行性论述;0-2分
2.有事前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3.有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2分
4.有事中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5.有事后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0-2分
旁站监理的保证措施
(0-2分)
1.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合理;  0-1分
2.旁站监理措施详细、合理、科学、有保证; 0-1分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4分)
1.有对实现工期目标可行性论述;0-1分
2.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0-1分
3.进度控制的监理方法和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   0-2分;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0-4分)
1.有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的,  0-2分;
2.工程变更、费用索赔的管理方法,0-2分;
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0-4分)
1.有文明、安全控制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0-2分;
2.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0-2分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0-4分)
1.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   0-2分
2.有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详细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   0-2分
监理部投入的设备
(2分)
能有效保证质量监控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尺、检查工具(套)、照相机、监理管理软件、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齐全者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2.4(2)
 
 
资信业绩标准
(35分)
 
 
企业业绩
(9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监理企业监理过类似项目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以网页版截图、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项目总监业绩
(10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拟派总监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为准,若不能显示总监姓名,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
企业荣誉
(11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被评为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或优秀监理企业,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1分,市级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3分。(以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监理过的市政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中州杯),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5分。本项不累计最多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监理过的市政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5分。本项不累计最多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缺项不得分。
项目总监荣誉
(5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拟派项目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奖,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分。本项不累计最多得2分。(以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时间以证书发证时间为准)。
3、2018年1月1日项目总监监理过的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省级及以上奖项每项得3分,市级奖项每项得1.5分。本项不累计最多得3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2.4(3)
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得分
(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15分,
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从基本分中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上进行加分,最高加5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不含5%)以下,按每再低1%扣1分的比例从20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2.2.4(4)
其他
因素
企业服务承诺
(5分)
1、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优惠承诺,由评委根据标书的具体内容在0-3分酌情打分。
2、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为招标人排忧解难有服务承诺。由评委根据标书的具体内容在0-2分酌情打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投标人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项目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得分。
4.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监理大纲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分数汇总时,评委人数为7人以上(含7人)时,将各位评标专家对某一投标人评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去掉后,剩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委人数为7人以下时,将所有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5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3.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3.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3.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3.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6.2.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四章合同条款
 
采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签订合同。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一、监理要求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及监理项目,位于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郑尧高速收费口—原新天地药业路)沿线,建设内容包括长葛市郑尧高速引线廊道绿化提升工程中的微地形土方、绿化工程、垃圾外运、土方回填、硬质工程、灌溉工程等项目。
监理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内容建设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  监理依据:监理合同、图纸、现行施工规范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需要。
4. 其他要求(无)
二、适用规范标准
 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等。
三、成果文件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交付相关监理资料。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一)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无)
(二)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 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  技术标准、规范。
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 其他资料。
(三)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无)
2. 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 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无)
2. 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无)
3. 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无)
4. 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 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 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 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 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 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 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
 
 
 
 
 
监理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担保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 
监理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 (项目名称)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工程投标及处理有关事宜。
2、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费报价为,服务期限为,项目总监为:。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我们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们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6、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移交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7、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投标单位
 
项目总监
 
注册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等级
 
 优惠与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
单位性质:_____
地址:_____
成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
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
系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_____(盖单位章)
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签字)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四、投标担保
1.如使用基本账户转账递交投标担保的,附有效银行转账凭证及缴纳成功回执单;
2.如使用保函递交投标担保的,附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保函格式按住建部:
建市(2021)11号文附件1: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专业资质等级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注册资金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单位
总人数
(人)
 

 

总监理工程师(人)
 
高级职称人员(人)
 
监理工程师(人)
 
中级职称人员(人)
 
其他(人)
 
初级职称人员(人)
 
近三年监理合同总价
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总监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考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总监理师应附监理师证、身份证、职称证,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及编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六、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
二、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三、旁站监理的保证措施
四、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五、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六、文明、安全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七、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八、监理部投入的设备
 
 
 
 
 
七、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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