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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中心敬老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浑南区中心敬老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中心敬老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2-00047
项目名称:浑南区中心敬老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基本情况
浑南区中心敬老院食堂原材料供应商配送服务。
★二、服务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食品分类:
米、面、油(非转基因大豆油、花生油,海鲜肉类,蛋、熟食、咸菜、水果、蔬菜、干调、酸奶)。
★四、配送食材要求:
1、大米:所提供大米为一级以上、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提供质检报告。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杂粮:小米、燕麦、红豆、绿豆、糙米、薏仁、黑芝麻等。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颗粒完整饱满,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提供检测报告。
3、面粉(含低筋油条面):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香雪同等品质产品。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有正常光泽、无异味、无结块。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挂面: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香雪同等品质产品。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无霉变、无米虫、干燥。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面粉必须符合GB1355-1986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食用油:品牌参照或相当于金龙鱼、福临门同等品质品牌产品非转基因大豆油(一级5L装)。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油体清澈,特有的本色、无其他异味。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5、肉类:畜肉(包含鲜畜肉)、禽肉(包含鲜禽肉)等;
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禽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皮肤有光泽,因品种的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色等;肉尸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供货时需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6、水产类:鱼、虾等。
海水鱼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异臭味、具有固体光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浑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浑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7、蔬菜类:带叶菜类、茎菜类、瓜果类、根菜类、食用菌类、花菜类等蔬菜应为二等菜,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8、蛋类:鸡蛋。
禽蛋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出场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
9、调料类: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花椒、八角、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干杂、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10豆制品:豆腐、干豆腐、豆浆等。
豆制品无防腐剂、卤水豆腐,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
11、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橘子、大枣等。
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12、奶制品:纯牛奶、酸奶等。
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送达食堂时间距离该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7日(鲜奶必须是2日内经保湿灭菌处理过的),运输所用车辆应为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13、罐头:无防腐剂、色泽自然、标签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干净,无膨胀、瓶盖凸起、弹性罐或凹罐情况。
14、糕点:外形整齐、底部平整、无霉变、无变形、表面色泽均匀、无不规则大空洞、味纯正、无异味、无可见杂质。
五、服务要求:
(1)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2)供货方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正常情况下要求按时送到食堂;不按时送达、影响食堂正常开餐的,按当天全额10%开单罚款。
(3)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
(4)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中标单位如终止合作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需方同意方可,违者将扣除供货商履约保证金。
(5)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不准改动,违者按当天全额10%开单罚款。
(6)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
(7)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者按当天全额10%开单罚款。
(8)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当天全额10%开单罚款。
(9)供货方每月结算时提供的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的超市零售价证明材料不得伪造,如发现伪造等情况,供货商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处每次3000元以上罚款。
(10)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投诉的,给就餐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
(11)供货方为需方送货应在当日15:00点之前结束,若送货时间超过当日15:00点,库房和采购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供货方原因送货超时对需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供货商承担。
(12)采购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10000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供货方提供的食材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发现因食材本身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供货方负责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在服务期内,如成交供应商出现供货质量、供货时间等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情况,每出现一次,罚款3000.00元,出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追求供应商其他相关责任,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后果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ldglgs@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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