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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乌翠项目路缘石、步道砖和美溪镇排水防涝EPC工程项目路缘石、步道砖、地材物资联合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乌翠项目路缘石、步道砖和美溪镇排水防
涝EPC工程项目路缘石、步道砖、地材物资联合采购公开招标
编号:号:ZT17-JCZX-2024-094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乌翠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路缘石、步道砖物资采购,招标
组织单位为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乌
翠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招标采购。
1.2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美溪镇排水防涝EPC工程项目经理部商混、砼结构件、路缘石、步道
砖、地材物资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 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美溪镇排水防涝EPC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1.2023年10月22日,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乌翠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合同额2665.62万元。2023年 10月25日开工,2024年10月23日竣工,合同总工期365日历天。乌翠市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 翠区。工程建设内容包含:对伊春市乌翠区排水管网进行原位管线更换,拆除原有管道,并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14500m。其中,新建DN300管道1924m、DN500管道2394m、DN600管道3332m、DN800管道189m、DN900 管道 6659m;新建 d1000 污水检查井163座其中沉泥井54座,新建d1500污水检查井103座,其中沉泥井34座;破拆及恢复沥青道路3718㎡、破 拆及恢复水泥路2923㎡、破拆及恢复人行道路9400㎡、破拆及恢复绿地20078㎡, 破拆及恢复边石长度8586m。
2. 2024年4月5日,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美溪镇排水防涝EPC工程项目,合同额2463.46万元。2024年4 月8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竣工,合同总工期267日历天。美溪镇排水防涝EPC工程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美溪 镇。工程建设内容包含:新建雨水管网6415米,改造排水沟渠21000米,修建雨水检查井123座。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 一包一投。
2.2.2 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乌翠项目路缘石包件 乌翠项目路缘石包件(WCLYS01包件 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 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成立3个月以内公司可不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 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 供签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 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 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 乌翠项目步道砖包件 乌翠项目步道砖包件(WCBDZ01包件 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 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成立3个月以内公司可不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 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 供签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 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 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美溪项目路缘石包件(美溪项目路缘石包件(LYS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 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成立3个月以内公司可不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 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 供签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 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 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美溪项目步道砖包件(美溪项目步道砖包件(BDZ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 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成立3个月以内公司可不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 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 供签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 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 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5美溪项目地材包件(美溪项目地材包件(D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 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2-2023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 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成立3个月以内公司可不提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 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至今)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 供签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 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 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 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
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8时00分-2024年7月16日18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 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申请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盖章的扫描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见附件2);
③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见附件2);
④标书费银行转账凭证。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标书款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23101700035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99011231017000353024
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请在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项目简称-包件号标书款或者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从基本户 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 . 5 已交纳框架服务费的中铁十七局集团框架入围供应商,参加框架对应年度及区域内的同类物资单项招标免交标书费及 投标保证金。
5.6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 年 年7月 月26日前缴纳,每月 日前缴纳,每月27号以后不得转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开标
8.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组织单位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晋先生联系方式:15935913915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西安市浐灞二路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先生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美溪镇 铁建云采平台技术支持:400 6296 8888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 号招标人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 位包件数量使用单 位招标文件售 价(元)投标保证 金(元)
1中铁十七 局集团第 二工程有 限公司WCBDZ01 步道砖10*20*6cm彩色荷兰砖5065.00十七局 二公司 乌翠市 排水管 网改造 工程2005000
2WCLYS01 路缘石立缘石 1000mm×225mm×12mmm7070.002005000
3BDZ01步道砖200×100×60mm彩色荷兰 砖5065.00 十七局 二公司 美溪镇2005000
4LYS01路缘石方形普通 1000×120×250mmm7070.00 2005000

5DC01河砂中粗73689.9050010000
6片石10-306191.40
7碎石0-53017.16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附件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17-JCZX-2024-094
申请人名称
购买招标文件物 资名称包件号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邮编
公司地址
发票开具信息是否需要开票:不需要¨ 开收据¨ 开发票¨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开票用): 地址及电话(开票用): 发票备注栏信息: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 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法人委托 人)签字年月日
备注

说明:把填写完整可编辑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同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主题备注为:XX公司购买项目XX物资XX包
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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