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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CT检测能力建设场地改造项目(EPC)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城市 北京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工业CT检测能力建设场地改造项目(EPC)项目
采购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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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CT检测能力建设场地改造项目(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业CT检测能力建设场地改造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2024年工业CT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项目已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2A厂房 。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280平方米。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包含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30日。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交付、保修等)等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并提供相关所需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本工程设计范围: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竣工图和配合环评工作等)等内容。
(2)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力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基础条件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质证书、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以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已完成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或建设规模在28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指施工方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公司(含牵头人);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协议除外)。
3.3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④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员证书。
说明: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形式,则指施工方);
(3)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联合体各方均需要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经营状态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指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含起止日)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问题或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除上述有特殊说明的外,则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6)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已经公布了方案设计等资料,接受前期方案设计工作的编制单位可参与投标。
4.是否有投标补偿
4.1是否有投标补偿:否。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完成免费注册,中航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722-788。投标人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根据本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文件标书款。购买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5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标书款800.00元,售后不退。
付款链接:https://www.avicbid.com/zhj/ananymous/xm/gcdd/bptsf?ywbh=MDQwMThmODlkNTM4NDhmMWJjYjEwMmYwNTNhZWM2M2Q=
招标文件标书款支付成功后,需登录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按要求在线办理会员认证后,查找您所参与的项目并上传支付招标文件标书款的凭证,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特别注意:本项目需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请务必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购买CA数字认证证书,否则无法进行线上投标、开标。具体请参看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发布的相关指南,平台客服电话为400-890-088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经加密的电子化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线上电子标开标场所:“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https://ebid.eavic.com/)虚拟开标大厅;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同线下开标地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0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京顺路7号
邮编:1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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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XX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邮编:10010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10-84892589
电子邮件:357586307@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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