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告知书公告(太原市迎泽区新华洗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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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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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告知单位 | 联勤保障部队战勤部采购计划处 | |||
供应商名称 | 太原市迎泽区新华洗涤服务中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670102024X5 | |||
告知内容 | 处理依据: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军后采〔2016〕512号)第三十二条第九款(围标串标的,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你单位在参加卫生被服洗涤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22-JQ61-F3071)采购活动中,涉嫌存在某医院组织卫生被服洗涤服务项目采购(2022-JQ61-F3071),发现2家供应商报价文件异常一致,属于视为串通投标情形。等违规行为。根据军队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拟给予你单位禁止其3年内参加处理,处理范围为联勤保障部队全部产品类别采购活动。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7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辩材料,逾期视为放弃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