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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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浙江 | 城市 | 湖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搬迁改建项目 | |
采购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文 |
1 | 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搬迁改建项目 | 湖吴环建【2024】28号 | 2024年11月4日 | 见附件 湖吴环建【2024】28号-关于湖州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医院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