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补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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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四川 | 城市 | 宜宾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补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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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农改组〔2022〕2号)要求,用好2023年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项目结余资金,区农业农村局拟在翠屏区范围内补充遴选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项目。2024年2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补充遴选2023年宜宾市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翠农〔2024〕46号),面向全区补充遴选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实施主体。
2024年3月27日-4月3日,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九个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白花镇、金坪镇等8个单位推荐的27个申报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项目的生产经营、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建设周期、用地手续等情况进行了入户核查。2024年4月7日,经宜宾市翠屏区深化家庭农村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7个申报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项目进行联合评议,拟推荐宜宾市翠屏区景艺园家庭农场等13个单位实施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项目。2024年4月8日,区农广校召集项目办、监审股、水产站、疫控中心、茶产业办、果蔬办、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推广站进行联合会商,对13个拟推荐实施项目的主体和实施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相关科站均反馈无意见。
现将拟承建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家庭农场项目的实施主体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日内以电话、书面或来人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20号)。
局机关纪委:邓姣,电话:2331407;
局监审股:李光萍,电话:2335075。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2024年3月27日-4月3日,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九个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白花镇、金坪镇等8个单位推荐的27个申报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项目的生产经营、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建设周期、用地手续等情况进行了入户核查。2024年4月7日,经宜宾市翠屏区深化家庭农村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27个申报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项目进行联合评议,拟推荐宜宾市翠屏区景艺园家庭农场等13个单位实施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产业提升项目。2024年4月8日,区农广校召集项目办、监审股、水产站、疫控中心、茶产业办、果蔬办、农技推广中心、农机推广站进行联合会商,对13个拟推荐实施项目的主体和实施内容进行了征求意见,相关科站均反馈无意见。
现将拟承建2023年翠屏区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补充遴选家庭农场项目的实施主体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日内以电话、书面或来人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金鱼井街20号)。
局机关纪委:邓姣,电话:2331407;
局监审股:李光萍,电话:2335075。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