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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XZP2024092000436
项目名称: 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招标条件
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XZP202409200043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0-10 10:00
开标地点
泰州市永兴花园11栋3楼

其他
招标公告 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 已由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南院外网排污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二、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2024年09月27日上午11:30,到江苏茂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永兴花园11栋3楼)报名持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0日 10 时00分在泰州市永兴花园11栋3楼。三、报名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投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应载明确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应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前提下,自愿参加投标。8、特别说明:从投标报名之日起至评标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从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注意事项1、报名时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2、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进场。3、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4、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各个投标人,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中标价的97%,余款等质保期满后付清。(招标人不支付利息,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建筑工程增值税发票,质保期两年)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7、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地 址: 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779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茂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永兴花园11栋3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77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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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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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茂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苏陈镇苏蔡路819号夏郑社区三楼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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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857848948@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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