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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2024032
二、项目名称: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利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首府17幢801号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陆拾捌万柒仟元整(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0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建设排水管道1874米,雨水管网1100米,配套雨污水沉淀池、检测井、坑塘整治及安全防护、破损涵管桥和路面修复、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坤朋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71891565)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亚萍(组长),吕华东,陈双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采购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3.9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香格里拉,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闫集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香格里拉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公示资料
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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