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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中敖镇标段)(第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中敖镇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中敖镇标段)(第二次)项目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3〕54 号及大足发改投〔2023〕253 号(项目代码:2309-500111-04-01-98041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足区公路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中敖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涉及 17 个村(社区),21 条农村公路,38 处水毁工点(段),所涉及水毁点公路等级均为四级公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少量沥青路面),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力式挡墙、衡重式挡墙、护肩墙等。工程内容包括边坡支护、路面、排水等。主要工程数量为:C25 砼挡墙 3313.6 立方米、路面硬化及 原混凝土路面结构层恢复 1908.0 平方米,新增及利旧护栏 484.0m,重建或新增圆管涵 48m,2×2m 盖板涵 12m/1 道。具体以招标 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14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7-15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3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
重庆天一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足区中敖镇回龙街100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华怡路18号黄金堡公寓B栋1层2层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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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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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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