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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XFTLQ-ZX标段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XFTLQ-ZX标段勘察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苏南运河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2017-2035)》中京杭运河通道的一部分,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文件精神,现状新丰沪宁铁路桥跨越京杭运河采用1-64m和2-38.4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形连续梁跨越,不满足通航的净空尺度要求。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跨越京杭运河航道具有极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新丰沪宁铁路线路从既有沪宁线里程K1233+000(下行线)进行双线电气化铁路改线,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拟改建线路长度5km,拟新建主跨120m钢桁梁跨越京杭运河。新丰沪宁铁路桥(新丰镇段)航道里程桩号为12k+000~14k+100(新丰沪宁铁路桥桩号为13K+265),航道里程为2.1km,需对铁路桥上下游1km航道河底拓浚清淤、航道护岸加固。本项目投资匡算约8.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8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XFTLQ-ZX标段,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21〕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干线航道建设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交港航〔2023〕1号)的规定,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委托,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开展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工作,主要内容为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所涉及的总平面布置、线路、轨道、路基、桥涵、接触网、机械、结构、供电、控制、通信、信号、信息、给水排水、消防、暖通、节能、环保、新丰沪宁铁路桥(新丰镇段)航道、既有新丰沪宁铁路拆除等(含征地拆迁、勘察(测量)工作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咨询服务。
设计咨询工作要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设计工作实际要求,咨询人员要进驻现场与设计单位同步开展工作,对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独立咨询审查;对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用地(含用地范围)进行复核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就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结构安全、可靠及耐久性、设计参数(包括基础资料)、抗风抗震、结构稳定、计算图式、安全储备、材料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创优、环境保护、估算、概预算、施工图及变更造价核定等方面进行核查;对勘察工作进行现场跟踪,对勘察、测量及设计中间成果及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对设计文件预审稿提交咨询报告,对设计文件报批稿的修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提交书面专题咨询意见;协助发包人加强对设计单位日常管理,对设计单位人员履约、出勤和工作进度、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汇总后上报发包人;确保本项目设计文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保证工程项目的可靠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2.3咨询服务期
第一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止。
第二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为止。
第三阶段咨询服务期为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起,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止。
第四阶段咨询服务期为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要求做好整体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
3.3 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或业绩中包含主跨70米及以上新建或改建铁路桥工程)的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镇江市梦溪路98号
联 系 人:胡颖、孙肇然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周泽骏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E-mail:1716269190@qq.com
工作QQ: 1716269190(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2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申请本次招标的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XFTLQ-SJ标段)、苏南运河镇江新丰沪宁铁路桥改建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XFTLQ-ZX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9.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9.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7月3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6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系统登录”-“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9.7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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