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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W-2022-1108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新华
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华大厦指定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大堂、出入口、门窗、外墙、天台、
平台、公共楼道、避难层、楼梯间、广场、绿化分隔区、垃圾站、洗手间及配套共用电器、茶水间、设
备机房、BA机房、各类管井、水箱等划归公共使用的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施,中
央空调系统(包含VRV等系统),电梯,消防联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供配电系统,公共照
明、亮化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水、排水系统等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
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3个
月〕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完税凭证和社保资金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
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卫生环境、劳动用工、消防安全等不良
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3.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度至2022年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建筑面积40,000㎡
(含)以上公共物业服务案例,物业服务范围须涵盖安保、保洁、消防安全和设施设备维护,而且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实际服务履行期限至少已满一年(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
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地点、建筑面积、金额等关键信息须清晰、明辨,否则视为
未提供);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
建筑面积20,000㎡(含)以上公共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业绩,且物业服务团队的岗位人数至少达到20人
(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面
积、金额等关键指标须清晰、明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2-0100:00到2022-12-0723:59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07日24时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
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1)邮件标题以“【投标】项目名称或
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
料;(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
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
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4.3购买招标文件
转账信息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账号:
125908788710401金额:¥500元用途:“购买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4.4投标事宜如
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2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2-1414:00
递交方式:纸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2-14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新华报业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
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
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述
新华大厦坐落于南京新街口。主体建筑高度179米,总高度182米,建筑楼层共52层(其中地上50
层,地下2层),无地下停车场。
本招标项目委托物业管理面积为84234.20㎡(其中裙楼约20077.28㎡的区域仅需提供公共水、电、
消防等基础物业服务,其他区域提供客服、安保、保洁、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标准物业服务)。
2.项目基本情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PW-2022-11083
2.3项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中山路55号
2.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900,000元(人民币肆佰玖拾万圆整)/年(12个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高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1(壹)年。每次合同到期之前,经合同甲方考评“优秀”的,合同可续
约一年,但续约次数不超过2次,且续约期限总计不超过两年。
2.7项目范围及内容:新华大厦指定公共区域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厦大堂、出入口、门
窗、外墙、天台、平台、公共楼道、避难层、楼梯间、广场、绿化分隔区、垃圾站、洗手间及配套共用
电器、茶水间、设备机房、BA机房、各类管井、水箱等划归公共使用的部分,公共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
于:建筑设施,中央空调系统(包含VRV等系统),电梯,消防联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供
配电系统,公共照明、亮化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供水、排水系统等相关的配套设施设
备。
物业服务岗位基础编制及要求如下:
序号岗位年龄
限制编制
人数职业资格/技能(最低)要求备注
1项目经理-1物业管理员(四级/中级工)三年以上物业项目经理或主管岗位任职经验
2-1客服主管≤40岁1无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2-2客服员≤35岁2无
3-1安保主管≤50岁1保安员(四级/中级工)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3-2保安员≤50岁15无持保安员上岗证
4-1保洁主管-1无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4-2保洁员-15无
5-1工程维修主管-1工程技术类(四级/中级工)五年以上从业经验
5-2综合维修工≤55岁5电工(四级/中级工)持电工作业操作证
6消防安全专员-1消防员(四级/中级工)
7消控室值班员-4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初级工)值班每班至少2人
8配电室值班员-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中级)持电工作业操作证
9锅炉、空调运管员-1无持(G1)、(R1)操作证
备注①各岗位人员均须年满18周岁,但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②各岗位人员均须具有高中或以上教育经历。
③职业技能等级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osta.mohrss.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职业资格以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职(执、从)业资格证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
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3个
月〕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完税凭证和社保资金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
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5)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卫生环境、劳动用工、消防安全等不良
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章)
3.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度至2022年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建筑面积40,000㎡
(含)以上公共物业服务案例,物业服务范围须涵盖安保、保洁、消防安全和设施设备维护,而且自合
同签订之日起实际服务履行期限至少已满一年(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
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地点、建筑面积、金额等关键信息须清晰、明辨,否则视为
未提供);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
建筑面积20,000㎡(含)以上公共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业绩,且物业服务团队的岗位人数至少达到20人
(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日期、面
积、金额等关键指标须清晰、明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07日24时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
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
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
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金额:¥500元
用途:“购买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4.4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2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下午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下午2时整
(3)递交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二楼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将予以拒收。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通过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3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媒介
针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将通过书面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潜在投标人。本
次招标结果将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jscae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98,000元,可用现金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
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7.2投标保证金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号:125908788710401
金额:¥98,000元
用途:“新华大厦物业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8.其他费用
8.1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现场踏勘
9.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
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
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应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
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9.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10.1条)。踏勘人员应遵守招标人
的疫情防控规定,持身份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现场。请
各投标人合理安排相关人员,因不符合现场防疫要求无法正常进行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名称:南京新华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中山路55号
10.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4681627@qq.com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新华报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街道中山路5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68162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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