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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数字新基建2023年第一批项目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三次)谈判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宜宾市公安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宜宾市数字新基建2023年第一批项目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XH-FW-2023-165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数字新基建2023年第一批项目公安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三次)
3.采购人:宜宾市公安局
4.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已落实,人民币24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等级保护是我国开展信息安全工作的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国家推进网络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关企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认证、检测和风险评估等安全服务”。为及时发现采购单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重要信息系统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验证现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进一步降低安全风险,确保有关网络及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并为之后的相关工作提供有力依据,根据国家等级保护政策制度的工作思路,依照《GB/T 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等级保护2.0标准规范要求,结合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宜宾市数字新基建2023年第一批项目公安信息化项目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包含信息系统定级备案、等级保护测评、应急响应、安全体系建设咨询、安全培训等服务等内容)。本次需对采购单位的2个信息化系统按照等级保护2.0(三级)标准(项目实施期间如有新标准则按照新标准执行测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具体为:四川省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智能卷宗子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宜宾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相关服务,最高限价¥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如遇表中提及的项目推迟更新部署,服务期顺延。
3.服务地点:宜宾市公安局。
4.具体技术需求详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密评、监理、检测、测评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列入国家负面清单的实体单位、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提供自2021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服务的案例2个(提供有效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双方盖章、签约时间、采购内容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3.方式:谈判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400元/份,现场报名获取或网络报名获取。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到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获取。
(2)网络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自行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投标报名登记表中录入相关信息后加盖申请人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1663243848@qq.com邮箱。网络办理投标报名的,收到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事项联系电话:19982491819。(除非本招标项目终止,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未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八、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签到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公安局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
邮    编:6446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欣华招标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市建行旁华肤医院6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通知书及发票联系电话:张女士  19982491819
 
 
宜宾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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