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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SCHT-2024-061957
二、合同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4-095281
四、项目名称: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西路三段5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广元善荣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蜀门北路一段荣星巷24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便携式计算机 2(项) ¥6,490.00 ¥12,980.00 1.技术规格:要求品牌机,正版专业操作系统,支持OEM。处理机不低于12代I5 。16G内存,不低于512G固态硬盘,4个外置USB接口,支持WIFI功能,三年硬件上门。
2:验收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 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如谈判文件中所涉标准有更新,则按更新后的标准执行。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 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货到现场交付完成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5.产品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金额: 12,9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便携式计算机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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