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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雨水管网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312200000936448报名截止: 2023-12-24 09:30:00


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雨水管网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雨水管网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2.工程概况:【主要包括T2航站楼工程、T2航站楼室外工程、综合交通中心、停车楼(南、北楼结构±0.000以上)、人防工程(不含主体结构)、室外综合管廊、T1航站楼改造、能源中心工程及供冷外线、室外停车场工程、机场员工培训中心与运控中心(数据中心)及周边路网配套道路工程(含配套管线)、供水站工程、垃圾转运站工程、陆侧交通主体工程(含高架桥环网、地面道路及地道工程)、供电工程、新建供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含夜景照明工程)等子项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7.99万㎡。

工期要求:

(1)暂定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暂定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 (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3)本工程工期安排:工期为944日历天,按现场施工进度跟进,具体以项目部安排为准,接到指令后12h内进场,维护维修类接到通知后2h内进场施工。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工期要求,严格实施,接受招标人的检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在招标人限定时间内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投标人无按期完工能力,招标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在接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5)工期延误罚款:投标人若未按甲方编制的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总工期每延误1日历天,按签约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不论后续是否赶回工期,投标人均应承担延误的违约责任。招标人从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节点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6)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本工程的阶段进度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7)投标人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投标人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投标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特别说明:工期是指本次招标工程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全部完工,并经甲方及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之日,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影响。

工程地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结构形式:混凝土结构、箱涵结构。

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本招标文件的介绍不应该被认为是全面的但各投标单位均应充分考虑】。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一个标段:雨水管网工程(含雨水管网工程、调蓄水池及雨水回用工程)全部工作内容】。

4.招标内容:

【4.1分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项目雨水管网工程。

4.2工程范围:雨水管网工程(含雨水管网工程、调蓄水池及雨水回用工程)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下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含税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泥水工程、砼浇筑工程、钢筋制安工程、植筋工程、防水工程、雨水管网工程、雨水系统工程、电气工程及包括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采取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现场内(施工红线内)所有材料的二次及多次转运(含投入的机械、设备)】、措施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相关工程资料、材料送检、项目防疫等)、场地清理、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从招标人提供配电箱接电、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配合迎检、质量创优、观摩、建设单位第三方评估要求、收尾及验收、以及为本工程其他分包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内容。项目最终数据以正式施工图为准。具体要求以招标人现场指令为准。

4.3承包方式:采用投标人包施工、包辅助材料、包机具(含耗材)、包小型机械设备(招标人提供设备除外)、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二级配电箱以下的临时箱线等、包现场施工用水和用电、包质量、包保险费用、包工期、包赶工费用、包垫资费用、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身收口范围内的清理工作、包二次搬运、包管理费用、包利润、包配合劳务实名制、各类行政规费、税金(不含增值税)、包治安、包验收、包深化设计、包签证、包结算、包风险、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等。

4.4料具供应:

(1)完成该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除甲供材外)、机械、设备、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和承担费用,招标人仅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设备供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前期无塔吊及现场预计有部分区域塔吊无法覆盖等可能因素后综合报价,以上费用视为投标人已在报价中考虑,后期不再增补费用。

(2)甲供材为商品混凝土、钢筋、橡胶密封圈、塑料软管、PVC管、HDPE缠绕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复合缠绕管(B型)、塑料排水管、双壁波纹管排水管、橡胶管、树脂混凝土成品排水沟、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承插口)、室内塑料雨水管热熔管件、镀锌管箍、可调式检查井井盖井座、铸铁井盖井座、铸铁雨水井箅、铸铁盖板、酚醛调和漆、酚醛防锈漆、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玻璃布胎防水卷材、4.0mm厚SBS改性沥青耐根刺防水卷材、防水粉、机非隔离栏、井盖安全防护网、物位检测仪表、聚氨酯固化剂、塑料板、薄钢板、弧形模块、H型钢、U型钢板桩、拉森钢板桩。

(3)、投标人应配备足够的运输工具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

备注:如若投标人申请领用甲方提供的辅材、器具等,需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领用后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甲方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5%仓管费)计价扣除,如若未填写《材料/机械领用申请单》报现场负责人审批通过,使用甲方材料,相关费用从当月结算及进度款中按照甲方含税采购/含税租赁单价*(1+20%管理费)计价扣除。

(4)施工用水电:所报综合单价包含该工程施工期间的水电费,水电费招标人向投标人按合同结算总额的1.0%收取。

特别说明:乙方负责的三级配电箱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代购;三级配电箱由乙方提出采购计划,甲方负责采购安装,费用从甲方首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减。

(5)投标人应做好工人的安全防护教育,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雨衣等)由招标人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从招标人首次支付投标人款项中统一扣除。

(6)工人食堂宿舍由投标人自理。建议工人统一租住在工人生活区,工人生活区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自主经营和管理,租房价格统一按照600元/月/间,卫生费100元/月/间,水电费另计。

(7)若招标人提供办公室,办公室收费标准为1000元/月/间(含税),水电费按现场电表实际费用均摊。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办公室统一管理,若不服从,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撤出,若有破坏行为并应进行赔偿。

特别说明:投标人负责的配电箱应符合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代购;配电箱由投标人提出采购计划,招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费用从招标人首次支付给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减。

4.5工作内容:

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所有准备工作、措施项目、环境保护、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或独立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

6.安全文明要求:【(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万分之六,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2)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5)投标人应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参加甲方工地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招待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6)甲方随时检查投标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执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对投标人进行经济处罚。

(7)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人。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时,产生的费用在人民币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超过10000元部分,甲方配合投标人处理并且仅在建筑工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误工赔偿等产生的一切费用;若处理不及时或不妥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8)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9)按甲方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投标人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材料及布置加工场地,材料须堆放整齐,对于长短不一材料须一端对齐,否则,按每堆每天处2000元罚款。

(10)工程施工期间在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人力不足等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采取措施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投标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如投标人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安排其他人员以二倍的价格从事这项工作,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人所有进场的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验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和没收,投标人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该附件亦属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投标人中标后,应遵循招标人的打卡制度要求,所有工人应统一工装(非马甲),按时按点打卡进场上下班。卡片制作和服装统一由招标人采购,费用由投标人出。

(13)工人安全帽要统一,安全帽要有班组标识。

(14)违规处罚标准

工程名称

处罚事项

罚款金额

(元/条)

安全管理

发生工伤未及时上报或瞒报;发生较多起工伤事故未开展警示教育

20000

进场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教育;未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未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00

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收集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证件;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无效

1000

进场前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资料收集不全,自带设备,如吊篮、电箱等设备,相关手续办理不全,未履行进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

500

未按要求开展每日班前晨会或开展不合格

500

未按要求开展行为安全之星活动或行为安全之星活动开展流于形式的

500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或佩戴不合格(每三人作为一条处罚)

1000

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

10000

未及时对隐患整改通知单、联系单进行回复或整改回复弄虚作假

1000

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未经同意擅自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1000

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000

高处作业

基坑阶段支撑梁两侧未设置防护或未拉设钢丝绳(作为生命绳,挂设安全带使用)

1000

作业层及楼层内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

2000

作业层、楼层内洞口未作防护或防护不严的,楼层内洞口大于 30cm 未预埋单层双向钢筋网

500

人字梯高度超过2米

500

进行高处作业,未正确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1000

移动操作平台高度大于5米,高宽比大于3:1,施工荷载超过1.5kN/㎡。平台工作时,轮子制动不可靠;落地式操作平台高度超过15m,高宽比大于2.5:1,施工荷载超过1.5kN/㎡;操作平台四周未设置1.2m高防护栏杆,180mm高踢脚板。防护栏杆上人处未设置两道带钩的安全绳封闭,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

500

消防、临电

施工现场、楼层及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配备不足、失效

1000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使用时间距不足5m,距明火间距不足10m,气瓶未设置防震圈、回火阀等保护装置,移动装置不规范

2000

施工现场有动火作业未按三级动火及以上的要求进行审批

200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的要求

500

工作接地、重复接地、防雷接地采用螺纹钢做接地体或工作接地电阻大于4Ω、重复接地大于10Ω、防雷接地电阻大于30Ω

500

电工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证件失效

1000

电缆破损、有接头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或电缆沿脚手架敷设;配电箱类型(工业插头型)错误或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

500

施工现场各级电箱或设备接地缺失或未按要求设置

500

存在使用两芯线、电缆线乱拉、乱接及泡水现象

1000

未经招标人批准使用煤油炉、液化汽灶、煤炉、火炉、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具

5000

施工机具

机具未设置防雨、防砸防护措施,传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

1000

钢筋弯曲机、切割机、圆盘锯等加工机具未配备专用开关箱,使用倒顺开关等

500

砂轮切割机未设置挡火罩

500

钢筋张拉区域未设置防护罩或防护网

500

交流电焊机未设二次降压保护或二次降压保护无效

500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大于5m,二次电源线长度大于30m,电源进线处未设置防护罩,开关箱中未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500

设备进场未履行验收手续,未对各项资料进行查验、留底(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吊、履带吊、叉车、挖机、小型机具等司机证件、合格证、行驶证等)

1000

文明施工

现场材料堆放零乱;建筑垃圾未及时进行清理,楼层垃圾超过一层未清理干净

500

将白色污染物带入施工现场(快餐盒、筷、塑料袋等),未对轻飘物进行处理

500


(15)要求投标人作业人员进场后提交作业人员实名制名单,并办理出入卡,由招标人统一购买安全帽,统一编号,3天内办理完成。】

7.付款条件:

(1)、无预付款。

(2)、投标人于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项目部提交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资料,按招标人审核并确认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工程款,并于申报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支付节点如下:

1)按月形象进度支付月进度款,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完成甲方月形象进度要求,支付当月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2)待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甲方认可并验收完成合格工程量付至85%;

3)待所有工程资料归档后,投标人在三十天内提交结算资料,结算完成且付款资料齐全,甲方在结算办完3个月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97%。3%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相关保修费用后无息退还投标人。a.工程质量出现系统性缺陷;b.单个或多个缺陷项目价值达到承包工程决算总价的10%以上;c.修复的项目在技术上需要时间验证其使用功能。则保修期应作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以原保修期的50%为限,在保修延长期内,扣留的保修金按全部保修金的50%计算。

4)投标人必须提供齐全与结算金额一致的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3)、招标人每次向投标人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招标人向投标人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投标人向招标人所借费用;3)招标人向投标人开具的扣款、违约金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4)、招标人视资金情况以票据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工程款,投标人对此无异议。选择票据支付方式付款,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投标人领款前必须先提供项目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与本合同经济业务内容相符合、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造价全额(当期结算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可拒绝付款。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正常完税,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达到付款节点时,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量计量申报表》、《工序交接单》。《工程验收报告》(完工时),以保证招标人及时审核确认支付款项,投标人还需于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发票。如投标人未及时申报或未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和发票,造成工程款延期支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影响任何工程进展。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发票、套票,否则投标人除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外,仍需支付招标人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

(6)、双方约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付款以本项目建设单位对招标人付款为前提,若因本项目建设单位拖欠招标人工程款而导致招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必须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并放弃向招标人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若因投标人原因未收到招标人工程款,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采取其他任何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措施。因此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7)、投标人应在每月工程进度款拨付前,提交投标人在现场雇用的工人人数的详细报告

(8)、若招标人付款滞后,投标人不得组织工人闹薪、围堵项目部,若发生则按3万元/次罚款。

8.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家】。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劳务资质】,安全生产许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已在“云筑网”完成分供方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在“云筑网”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进行注册,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等】,投标人需要在中建四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库内,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并完成分供方认证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24小时前缴纳。

四、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人通过“云筑网”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发放时间:【以“云筑网”平台显示时间为准】。

3.联系人:【游建城】,联系方式:【15396227668】,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曙光路118号宇洋中央金座32层】。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 年 12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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