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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富临锦江小区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冷水滩区南华·富临锦江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南华·富临锦江小区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NYS2021-003
二、项目名称:南华·富临锦江小区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
三、★投标报价及公共收益说明:
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中标物业公司必须按收费标准收费;本合同期内不得涨物业费,如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的,经小区全体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并按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按新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按以下收取:
(一)、物业费收费标准:
1.采用固定式的报价形式,物业服务费报价为:
(1)住宅按建筑面积:0.8元/㎡·月
(2)一层临街商业门面按建筑面积:1.5元/㎡·月。
(3)二层商业门面按建筑面积:1.0元/㎡·月。
(4)车库门面物业费按使用性质缴纳:做停车使用的按30元/月·个,做经营使用的按1.5元/㎡·月。
⑸ 地下车位按个缴纳卫生照明费:30元/月·个。
2.所有公共收益全部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3.为明确房屋维修基金的单项维修金额,全体业主代表商定:单项金额5000元以内的为小修,由物业公司承担;单项维修金额超出5000元的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概况:
1.小区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繁荣路交汇处
2.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和商业、车库、车位
3.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759平方米,具体以原开发商(永州长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移交的建筑面积和实物为准。
4.本项目建筑物共计13个苑(金华苑、金星苑、宝华苑、宝鑫苑、宝峰苑、宝玉苑、宝盛苑、宝龙苑、银华苑、银鑫苑、银江苑、银龙苑、银海苑),不含金龙苑。
5.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湖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由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缴存,均存于永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三)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本项目共有电梯26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2台,变压器 9台,游乐场1所,项目配置有消防系统、红外安防系统、门禁系统、高低压配电房、电梯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二次供水等其它配套设施设备,具体情况以《竣工资料》、《设施设备台账》并结合实际情况为准。
(四)、技术规范及要求
1、物业服务的内容
(1).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位、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
(2).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
(3).建筑区划内的绿化维护养护;
(4).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
(5).建筑区划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规范化管理;
(6).物业档案保管和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及保管;
(7).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
(8).物业维修的应急措施:
(9).本建筑区划内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等的应急措施;
(10).消防应急措施;
(11).治安应急措施;
(12).电梯发生故障应急措施;
(13).其他法律规定应履行的物业服务工作。
2、物业服务基本要求
按照《永州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配备物业服务力量(各项保险均由投标方负责):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客服1人、保安队长1人、保安22人(50岁内占40%,50岁至60岁占60%)、保洁16人、园艺1人、水电工2人、电梯1人、窗口服务员2人,共计48人。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参照《永州市物价局、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物业服务质量
参照湖南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073-2011)叁级及以上服务标准执行。
4、物业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原则为五年,采用3+2模式,试用期为半年,投标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承诺的所有整改项目。如投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履行承诺视为自动退出,维修改造资金不予退还。每年进行一次业主代表综合评议,通过率为参会代表(参会代表33名以上)的60%,第一年年终业主代表大会代表评议未通过的,投标方应无条件加以整改,并向小区业委会缴纳服务质量不达标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第二年业主代表大会代表评议又未通过的,投标方向小区业委会缴纳服务质量不达标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第三年业主代表评议还是未通过的,投标方向小区业委会缴纳服务质量不达标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连续三年均未通过业主代表评议的,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投标方用于小区的维修改造资金概不退还,投标方应无条件退出富临锦江小区的物业服务,乙方必须无条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
(五)、 服务地点:南华·富临锦江小区。
五、投标人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以上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月~2021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2、特殊资格条件:
(1)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未被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列为信用警示对象。
(2)承诺六区商住楼四台630KAV变压器开通投入使用并承担费用,且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6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
(3)承诺无偿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环境整体改造,改造资金约人民币65万元(多退少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3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
具体小区整改的内容如下:
① )承诺海康品牌高清彩色夜光监控含高空抛物,约220个摄像头,约25万元。
② )承诺5个车辆识别和人脸识别系统,13个苑门人脸识别和五个进出口人脸识别,约20万元。
③ )承诺清理各苑楼顶的建筑垃圾,并给各苑楼顶平台安装8根¢60热镀钢管制作的晾衣架,约10万元。
④ )承诺临河边入口处安装景观石一块,上书刻有小区名(富临锦江小区)、靠河边围墙拆除重建、进出道路加宽、树木移植、增加东门和南门门头等工程约10万元(具体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再定)。
(4)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一个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含商业区)近五年来已完或正在实施的物业服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服务项目的现场照片)。
(5)、投标人公司股东与南华·富临锦江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无直系亲属关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 13日至2021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到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169号中胜家园8栋5号门面)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要求及所需证件材料:①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③承诺六区商住楼四台630KAV变压器开通投入使用并承担费用,且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6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承诺书原件。④承诺无偿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环境整体改造,改造资金约人民币65万元(多退少补,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后3个月内必须全部完成)承诺书原件。
2、每套收取资料费人民币400元,项目考察费人民币600元,均以现金形式缴纳,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即为报名截止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报名购买标书3个工作日内缴纳)即视为未获得招标资格。
3.入围及现场考察;每个报名企业都必须提供一个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含商业区),供业委会组织业主的现场考察。
考察人员:由业委会7人,每苑选出一个苑的代表计13人,合计20人组成的考察小组,实行百分制计分,按实际参加人数的总分除以实际参加考察人员的个数,得出的平均数为最后得分。
初选入围暂定:报名10家内,按考察得分的高低排列取前7至8家企业;报名10-15家,按考察得分的高低排列取前10至12家企业;报名15至20家内,按考察得分的高低排列取前15至18家企业;报名30家内,按考察得分的高低排列取前22至25家企业。
七、投标费用及保证金
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流程和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参选的全部费用。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3个工作日内缴纳的,才具有列入被考察对象的资格,考察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才有资格参与招标投标。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将被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若出现投标方恶意串标违规等行为,该费用将不予退还。获聘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形式交款,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其他账户转账无效;公开招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企业,招标方将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所有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利息。
招标方账户信息
户 名:冷水滩区南华·富临锦江小区业主委员会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永州市分行
账 号:7201 0312 0000 0047 7
八、勘察现场与答疑
投标企业应对物业建筑区划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书的资料,未进行现场勘察的参选单位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现场勘察中,由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单位能够更充分的利用招标企业现有的资料,投标企业由此做出的推论、解释、结论等,招标方概不负责。
招标企业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均须在招标 月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招标方以书面的形式回复投标方,逾期招标方不再接受。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8月12日09时30分整;交易地址:天福大酒店八楼(冷水滩区凤凰园梧桐路区政府旁)。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参与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不予受理,取消其投标参与资格。
9.4 本项目邀请所有投标参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十、本项目在冷水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st.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监管部门为永州市冷水滩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陈主任:138****4782)、冷水滩区梅湾办事处(周主任:18****5987)、梅湾办事处三多亭社区(罗书记:189****0822)。
十五、因抗击疫情期间投标单位限派一名代表出席交易现场,进入交易现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交易活动结束后,马上离开现场,不得逗留;请各投标单位配合执行。
十五、本公告期限:自 2021 年7月13日至 2021年7月20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冷水滩区南华·富临锦江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与繁荣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湖南永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20749567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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