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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试剂供应商的邀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易制毒和易制爆
化学试剂供应商的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公开征集2024年度实验室试剂耗材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04月12日18时前报名登记(https://f.kdocs.cn/g/UrtvTSqW/),并于4月15日15时前向我站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可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我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应提前寄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项目联系人,截止4月15日15时仍未寄达的报价文件,我站不再接收。
各投标人报名时应确保登记的信息真实无误,由于投标人登记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征集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等。
10、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满足各项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其中资格要求中的第1条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第2~8条可只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9条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等彩色复印件,所有证明文件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我站本项目评审小组将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是否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进行审查;根据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审查。
(二)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函组成,各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函签章后胶装成册,并将相应文件的扫描件和报价的Excel表格拷贝至U盘中后一并密封。
各试剂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文件未胶装,或未提供报价的Excel表格,均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商务要求
1、本次采购所签订的供货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我站尚未完成下一阶段采购的,仍按本次采购所签订的供货协议执行。
2、各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将我站所订购试剂送达我站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10楼试剂库房(有电梯)所需一切费用。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我站书面下达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订购化学试剂送达我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我站收到试剂后15个工作日内对试剂进行清点验收,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清点验收报告通过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收到试剂后超过20个工作日未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清点验收报告的,视为已清点验收通过。
4、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清单规定规格、等级和质量的全新试剂,全新是指试剂剩余有效期不低于规定有效期的80%,试剂有效期内经采购人测试验证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供应商须免费更换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另有约定的除外。
5、采购人订购试剂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其中1月至7月订购试剂于8月初统一结算,8月至10月订购试剂于次月初统一结算,11月至12月10日订购试剂于12月15日前统一结算,我站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等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转账的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6、本次公开征集采购清单以外的化学试剂,我站将向本次征集的全部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1、评审时间:4月15日15时00分。
2、评审地点: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我站9楼会议室。
3、评审方式:我站评审组汇总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后,统计各试剂耗材的最低单价,并按照各试剂耗材的最低单价向各有效投标人发出二次议价函。
在接受二次议价函的各有效投标人中,我站根据首次报价单价总和由低到高的顺序,择取不超过3家供应商作为我站2024年度常规化学试剂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年度供货协议,由我站相关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向各成交供应商下单订货,并在到货验收后按照协议单价据实结算货款。
各投标人现场参加二次议价的,须携带单位公章现场确认是否接受议价函,或打印本公告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填写价格后提交我站评审组,或在接到评审组通知后30分钟内将议价函确认结果盖章扫描后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各投标人未现场参加二次议价的,我站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二次议价函并通过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号码进行通知,投标人须在收到通知后30分钟内确认议价函并签章扫描后发送至本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人电话经2次拨打无法接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次公开征集采购清单中的化学试剂,优先从首次报价单价总和较最的成交供应商处采购。成交供应商所供同一试剂出现2次质量问题的,则取消其出现质量问题的试剂优先供货资格,相关试剂优先从依次递补的下一供应商处采购。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时限供货超过3次的,取消其全部试剂的优先供货资格,依次递补为下一供应商优先供货。
五、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信用代码:12511300452258002A
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斌,13330624097
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luxian0717@live.cn
六、采购监督
我站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我站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妨碍公平公正的行为,欢迎向我站纪检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我站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为徐老师,联系电话为13882675111。
附件:1、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度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试剂采购项目报价单(https: / /kdocs.cn/l/cnkPSaJrtRkl )
2、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度易制毒和易制爆化学试剂采购项目议价函(https://kdoc s .cn/l/cgBvN0cbswnL )
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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