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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跃龙街道原客运总站周边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宁波市
发布时间:2021-11-23 截止时间:2021-11-25 00:00:00
采购商:
根据 甬 资交管办[2017] 2 号文件规定,现就 宁海县跃龙街道原客运总站周边地块项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
2021年
11 月23日

2021年
11 月25日
,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海县跃龙街道原客运总站周边地块项目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2110-330226-04-01-673124 备案
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海保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海保旭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原客运总站。 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9477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6496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9808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04330 万元。
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万元,其中设计费
200
万元,建安工程费
24649 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
720
日历天,其中
: 设计深化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6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结构及粗装修、基坑围护、土方、桩基、门窗及幕墙、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太阳能、电梯采购及安装、泛光照明、外墙保温工程、外立面装饰、室外栏杆、景观绿化、配套用房装修、公共精装、进户门、防火门、市政配套等专业内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本工程要求指定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对整体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协调控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
①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 不含临时
)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
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 (注: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
2021 年
8 月以后(含
8 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其他
3.4.1 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2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为施工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联合体单位为设计资质的企业须在“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3 省外企业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 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4 投标
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4.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 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如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
3.4.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如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 3.4.7 本次招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包括联合体双方)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凭
CA 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如在系统内登记的联合体成员与实际投标时不一致,其投标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月日时分 。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保旭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气象南路
79 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0574-87106888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
858 号恒富大厦
2 号楼
13 楼
联系人:郑嘉凯、刘家俊、骆小彪、王敏妩、罗鹏 联系电话
/ 传真:
0574-2767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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