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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4年东省庄水库上游涧沟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无锡市竹海公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涧沟整治长度约200m,包括涧沟清理、约200m长堆石块石(原石)驳岸等工程。
  2.4合同估算价:约39.8万元
  2.5工期:3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4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2室(宜兴市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5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1月~2024年6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4年1月~2024年6月);7、安全生产许可证;8、投标保证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8.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竹海公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
  邮编:2142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杏园路108号
  邮编: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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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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