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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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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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5-07
项目名称 | 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 |
采购人 | 重庆师范大学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1.服务范围: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2024年5月10 日至2025年5月9日(以工程造价资料载明时间为准)的附属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特别说明: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包含若干单个工程。中选机构须按照每一个单个工程(以采购人送审项目为准)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独立出具相关造价咨询报告,独立计算咨询服务费。 2.工作内容:(1)完成服务期限内的工程预算编制及与其相关的工作,出具预算编制报告;(2)工程材料核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等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服务,出具造价分析报告。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介机构须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中具体要求后报名。若中介机构报价后又无法满足采购公告及附件具体要求,将被记入不良行为名单。 2.中介服务机构应做出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能承诺到岗履约,否则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介照务机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重庆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项目负责人自签订合同后应到岗履约,每周到岗不得少于2天,累计缺勤4天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其他咨询人员参照执行。 |
服务时限说明 | 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选机构完成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之日止。其中,单个工程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的工期为 10 天(自中选机构接到该单个工程完整的与造价相关的资料之日起计算)。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1.全年咨询服务费共计约18万元,具体金额根据服务期限服务范围项目情况而定。 2.咨询服务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方法:以委托人最终确认的招 标控制价审核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渝价(2013)428号文收费标准的50%计取。 (2)每单个工程费用按上述规定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 (3)工程材料核价按50元/条计取服务费。 |
选取方式 | 随机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91500102MA7HMQ3052,91360982MACX4T6B81 |
规避原因 | 放弃中选资格 |
选取时间 | 2024-05-10 15: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师范大学(023-65362713)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4年附属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pdf |
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