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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内部资料出版物《杏林春》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拟采购项目进行公示,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医院内部资料出版物《杏林春》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院内询价
3、最高限价:0.69元/份,超过该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预算金额:5万元/年
5、采购需求:南通市中医院内部资料四开八版双面彩印,印刷数不低于6000份/月,每季度以实际印刷数进行结算。除此之外供应商还需提供排版服务。
6、服务期2年,一年一签。
 
二、投标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出版物印刷经营许可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不接受任何非印刷企业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
7、在相应地区有固定工作场所;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承印单位资质、法人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2、提供出版物印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9月-2024年2月任意一个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印刷设备购买证明材料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
7、报价函(参考附件格式)
* 请各单位务必根据上述要求,将递交资料按序放置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需密封,表面需注明投标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需用A4纸并胶装整齐,不可使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必须用不可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每页上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中医院采购管理科313室(孩儿巷北路6号南通市中医院孩儿巷院区8号楼A座),须有现场签到作为确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报名截止不接受任何投标资料。
六、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13-55076887
投标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126305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款的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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