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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老旧小区改造及背街小巷治理项目EPCO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萧县老旧小区改造及背街小巷治理项目EPCO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萧县老旧小区改造及背街小巷治理项目EPCO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405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萧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龙凤大道与行政大道交叉口往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主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及电话
邢超、王坦:15956549779、0551-6222025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体
河北建设集团天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万展服务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苏州市书院巷111号
保定市竞秀区五四西路139号6号办公楼、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2期B4栋6-7层、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412-6室77号光谷金融港2期B4栋6-7层号办公楼
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5号2幢5层、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9号、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1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报价(费率)
93.89%(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92.66%(约166788000元)
95.83%(约172494000元)
工期(日历天)
建设期为 20 个月,运营期限 3 年(运营期限不含建设期,运营合同一年一签)
建设期为 20 个月,运营期限 3 年(运营期限不含建设期,运营合同一年一签)
建设期为 20 个月,运营期限 3 年(运营期限不含建设期,运营合同一年一签)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姓名
闵刚
张顺顺
刘叶栋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皖1342019202000916
冀1132019202001435
京 1112015201531828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杨海
余伟
吴国波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023101053
20194201347
20066100527
综合评估得分
93.39
89.82
89.7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招标代理费
40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郝主任:1805576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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