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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公路二批建设项目施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农村公路二批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1105G2409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嫩发改发【2024】61号文件、嫩发改发【2024】62号文件、嫩发改发【2024】6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以 嫩交发【2023】18号、 嫩交发【2023】2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嫩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农村公路二批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
(1)长福镇云龙村-蚕场屯通硬化路:路线全长2.867km,四级公路,路基宽度7.0m,路面宽度4.5m,水泥混凝土路面12901.5m2,设计速度20km/h。路面结构,面层:20cm水泥混凝土,基层:18cm5.5%水泥稳定砂砾。全线共新建涵洞2道,均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孔径分为1-1.0m和1-0.75m。
(2)危桥改造工程展望桥,位于九三-古城K6+413处,桥梁设计长度37.54m,桥梁全宽8.5m,全桥上部结构为3-10m的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采用轻型桥台、柱式桥墩,墩、台均采用钻孔桩基础。桥面宽度为:净-7.5+2x0.5m防撞护栏,桥梁斜交 120°。
(3)危桥改造工程无名桥5,位于嫩江-临江K15+068 处,桥梁设计长度27.54m,桥梁全宽8.5m,全桥上部结构为2-10m的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采用轻型桥台、柱式桥墩,墩、台均采用扩大基础。桥面宽度为:净-7.5+2x0.5m防撞护栏。
(4)危桥改造工程东明桥,位于双泉村-东明村K12+621处,桥梁长度17.54m,桥梁全宽8.5m,全桥上部结构为 1-10m的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下部采用轻型桥台,钻孔桩基础。桥面宽度为:净-7.5+2x0.5m防撞护栏。
2.3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4建设地点:嫩江市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7日,交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工期379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日期在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任意连续3个月。
2)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社保缴费日期在2024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任意连续3个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近三年(2021年8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2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登记报名时间先后为准。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9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4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为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嫩江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嫩江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嫩江市嫩兴路52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56-75221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军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451-88563377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77号
电子邮箱:hljjxgc@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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