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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2025~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苏州市2025~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
2025-SJ01、2025-SJ02、2025-SJ03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2025~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苏州市2025~2026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的说明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标段,即2025-SJ01标段、2025-SJ02标段、2025-SJ03标段,其中:
2025-SJ0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G312相城(K98~K109)等路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养护及预防养护工程的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设计:S228常熟(K39~K49)等路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设计(线路以实际任务为准);②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中需要进行设计的内容;③合同期内,若有普通国省道交(竣)工验收项目,协助发包人开展验收前交通安全设施符合性检查;
2025-SJ0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S230吴中(K120~K121、K126~K127)等路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养护及预防养护工程的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普通国省道桥梁修复养护及预防养护工程的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025-SJ03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普通国省道路面养护工程设计:G318江城大道(K95~K98)等路段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路面修复养护及预防养护工程的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根据上级管理文件及苏州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要求,加强对易发交通事故路段的监测,拟开展苏州市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具体实施内容以发包人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2.2招标内容
(1)普通国省道路面及桥梁养护工程设计:2025~2026年度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指南》(苏交公养【2016】441号)要求,完成拟养护修复路段及桥梁维修的及设计、预算编制、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实施后1年效果后评价及相关的专题研究(如需要)等。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均需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并上报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审查;
(2)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设计:2025~2026年度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设计(含预算编制、排查评估报告)、图纸审查、图纸完善、后续服务、实施后1年效果后评价(仅针对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和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工程)、普通国省道交(竣)工验收前交通安全设施符合性检查报告等;
(3)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2025~2026年度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后续服务包括:组织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务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相关工作;
2.3方案比选
为便于投标方案的比选,招标人选择了三个标段中各一个段落作为本次设计招标的案例,具体概况如下:
2025-SJ01标段:S228常熟(K39~K49)段,投标人根据《江苏省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技术指南》(苏交公路【2022】12号)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投标人自行收集)和必要的现场调查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编写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方案,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
2025-SJ02标段:S230吴中(K120~K121、K126~K127)段,投标人按照《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指南》(苏交公养【2016】441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投标人自行收集)和必要的现场调查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编写公路路面养护设计方案,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
2025-SJ03标段:G318江城大道(K95~K98)段,投标人按照《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设计指南》(苏交公养【2016】441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投标人自行收集)和必要的现场调查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编写公路路面养护设计方案,要求达到方案设计的深度;
2.4设计服务周期
(1)普通国省道路面、桥梁养护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设计服务周期:
①接发包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老路调查并提交相关设计成果性。
②根据招标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③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招标人要求,按期保质完成后续服务工作,包含:配合施工招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
(2)普通国省道路网监测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服务周期:
①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规划所有点位的现场踏勘(包括无人机航拍、点位取电及通讯线路路由等工作);
②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60日内完成规划点位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文件】,并通过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审查;
③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90日内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的审查;
④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2025-SJ01、2025-SJ02标段: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025-SJ03标段:
①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设计项目【2025-SJ03标段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2025-SJ03标段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已完的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三个月指2024年06月~2024年08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4)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④要求(2025-SJ03标段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行业公布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类)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④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2本次招标2025-SJ03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3.3本次招标共设2025-SJ01、2025-SJ02、2025-SJ03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个标段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同一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投标的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5.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 300 号
电  话:(0512)68213585-2302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102B室
联 系 人:王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董小花
电    话: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 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电话: 0512-68125717
9.其他
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9.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9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10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应标段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9.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标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9.4投标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9.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9.6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7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需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备电脑和网络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8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9.9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10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按标段分别进行预约并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上传投标文件。
9.11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在系统中发送邀请,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系统技术维护单位),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4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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