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智慧新城三江中路连通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A3308010010210010010000]

智慧新城三江中路连通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A330801001021001001000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智慧新城三江中路连通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
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598号10-31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毛红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005707299
标段(包)名称:
智慧新城三江中路连通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编号:
A3308010010210010010000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智慧新城三江中路连通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澄清文件(1)
                                            项目编号:QZ202008200251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5条工程总承包费用汇总表中的“2.2.2+2.2.2”修改为“2.2.1+2.2.2”。
2、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以合同条款相应内容为准。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5.1 条中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以合同签字、盖章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现修改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以合同签字、盖章为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4、随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概算清单有误,以本次发布的概算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技术标部分评分标准中的“承诺每延误一天按40万元扣除的,得1分”修改为“承诺每延误一天按40万元扣除的,得0.5分”。
6、招标文件原BIM负责人要求为设计组人员,由设计单位提供,现调整为BIM负责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配备,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均可。
7、招标文件价格清单报价说明中的“1.6编制依据”修改为“1.6概算造价编制依据”。
8、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四方责任主体指: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改为“四方责任主体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9、修改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10、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内容中的业绩证明材料。
11、其余未涉及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衢州市西区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行政监督机构: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08757609
信息来源: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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