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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图纸 93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26.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主所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本工程采购实施范围包括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供货、安装、接线、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为恒压供水系统的提供并同步增加部署一套开始冷却塔,介入现有同相,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含调试),部分土建工作及竣工图绘制(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等;供应商应从技术、质量、工程实施方面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可能涉及零星的现有设备或管道位置调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3、þ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4、þ施工质量目标:     合格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þ(2)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遣项目负责人
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þ(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5)其他要求: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址为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进行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下载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话联系后向采购人邮箱递交lining@rtom.com.cn。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9 月 20 日前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 9 时 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开启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03B室。响应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þ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3B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18806778828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适用)
þ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22 日 9 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     
3、监督部门: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    话:  0577-89727122   
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1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4
实施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
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R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服务期限:           
8
供应商资格
条件、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R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R(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R(2)业绩要求: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一个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R(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R(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R(5)其他要求: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9
是否接受
联合体响应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具体数量)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供应商须知第8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的情形;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                /                                  
10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其他禁止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禁止情形
11
分包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其他要求:                        
12
偏离
R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13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其他:
1)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补遗书、澄清文件(如有)。
2) 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                                                     
1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15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上传疑问方式: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话联系后向采购人邮箱递交lining@rtom.com.cn。
16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18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R(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R(4)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响应的提供)。
□(6)响应保证金。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R(8)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R(9)响应方案。
R(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1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12)其他:  工程量清单报价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9
最高限价
□无
R有,最高限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R含税  □不含税)
19
最低限价(仅适用于报价越高对采购人越有利的项目)
R无
□有,最低限价为:            (□含税  □不含税)
20
响应报价要求
R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含税报价。
  □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不含税报价。
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如果供应商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5.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报价其他要求: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供应商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报价和中选后履约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均由供应商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
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22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响应保证金金额:     /  (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2%)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3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有行贿、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           /         。
24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2)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联合体响应的提供)。
R(3)营业执照扫描件。
R(4)资质证书: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R(5)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R(6)满足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7)其他: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2.评审打分资料
(1)详见评审办法
以上涉及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供应商必须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审小组将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处理。
25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份数:
按商务、技术内容分节编制。正本 一 份 ,副本 四 份。报价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6
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
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除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其余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27
响应文件
装订、包装等要求
一、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要求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R二、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包装等要求如下: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响应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采用单信封形式,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三、要求递交样品的,样品等包装和密封要求:(根据样品等具体情况设置)
28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本项目不适用)
二、纸质响应文件
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3B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806778828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样品的递交
如要求递交样品的,应将样品等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
响应文件的
拒收情形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本项目不适用)
二、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30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
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13室(开标室)。
31
响应文件开启
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开启成功进入评审阶段
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成功后,进入评审阶段。
32
评审小组组建
 5  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33
评审办法
£综合评价法
R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4
无效响应的情形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35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36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
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公示期: 1 个工作日。(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37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线下制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电话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38
履约保证金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 及以上银行。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过2%,其他项目不得超过10%)
39
合同签订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
(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0
供应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1年内参加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内参加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
41
异议和投诉
1.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最晚为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投诉电话:0577-8972712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予以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投诉电话:0577-89727122   
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响应活动。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若异议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异议。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诉
采购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就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提出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77-89727122,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主要内容如下: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及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⑤投诉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异议处理、答复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
联系电话:  0577-89727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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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支付方式详见《第四章 合同格式》                                       

þ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基本原则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4)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初步评审
一、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实程序,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þ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加时)
R(10)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R(11)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2)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适用于允许分包情形)
□(1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样品;
(14)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5)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6)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8)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情况。
(19)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20)主要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
(21)报价评审时,供应商接受按错误修正条款进行修正的;
(22)报价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未变动,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编制的;
(23)供应商未对《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带“▲”且加下划线的条款进行负偏离的;
(24)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况的 。
二、评审小组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问核实,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评审小组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采购活动的,本项目其余标段响应文件也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将有串通嫌疑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本项目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结果。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人递交响应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响应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保函。
(8)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10)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或者成交。
(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2)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评审价的确定: 响应函中的含税文字报价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工程量清单中的响应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在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平台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b.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c.在采购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响应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d.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
5.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6.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响应函中的文字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发包人合同编号:                              
管理人合同编号:                              
 
发 包 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 理 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 包 人(乙方):                              
 
 
 2023 年     月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甲一方)、管理人(甲二方)、承包人(乙方)三方就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所
工程内容: (1)本工程在S1线灵昆主变所加设冷却水供应装置一套。
(2)本工程采购实施范围包括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供货、安装及部分土建工作、接线、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
(3)承包人人应从技术、质量、工程实施方面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
(4)施工安装过程中,可能涉及零星的现有设备或管道位置调整。
(5)施工单位出具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须含交叉施工)、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以及竣工图的绘制与为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项目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所必需的所有工程。以上具体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及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管理的特别约定
2.1发包人(甲一方)委托管理人(甲二方)协助管理本项目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采购、履约过程监督管理、安全保障、人力差旅、执行跟踪等,范围如下:
2.1.1项目可研编制(如有)、项目勘察委托(如有)、初步设编制(如有)及相关报批工作等;
2.1.2从项目获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项目设计、技术变更、工程变更、监督管理、设备材料选购(如有)等;
2.1.3办理施工许可、环保、消防等手续,本项目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用款计划申请;项目中间验收、编制项目结算报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的委托期限:自本项目立项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质保验收通过止。
   2.2管理人(甲二方)依据发包人(甲一方)的授权开展本项目的管理工作。
   2.3承包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负责承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并接受发包人(甲一方)与管理人(甲二方)的监督与管理。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23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具体竣工日期以工程验收通过为准。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完成验收),设备到货时间须满足工期要求。
注: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承包人向管理人出具设计图,待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需同步提供完工图,待验收通过后5日内出具正式的竣工图。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合格   。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合同签约价(含9%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     元)。合同签约价款包含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竣工图绘制费等费用、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2、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确定签约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并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1)承包人的窝工费用损失;
(2)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涨价费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需在现场设置的检查内容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和政府部门要求的封控等措施带来的费用;
(5)其他:节点激励费用、赶工措施费、交叉施工费、配合验收等费用。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实行单价包干,单价不受市场和政策调整影响。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合同/协议(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中选通知书(如有);
(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含采购答疑文件);
(5)澄清、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适用标准、规范
(1)本工程设计要求;
(2)地方、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化、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
(3)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超规范等进行论证或审核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协助和配合,与论证或审核有关的费用(含专家费、差旅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
3、图纸
3.1本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2日内,发包人通过管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电子版平面布置图1套。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承包人向管理人出具设计图,待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需同步提供完工图,待验收通过后5日内出具正式的竣工图(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
七、三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         
1.2承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
承包人派驻技术员
姓名:         职务:     。
1.3管理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马超  职务: 机电工程师 。
2、发包人工作
2.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委托管理人办理施工场地移交。
(2)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委托管理人办理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委托管理人办理
(4)对承包人深化设计的图纸、材料设备作必要的认定:委托管理人办理
(5)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协助办理竣工图纸审图(如有)、竣工验收且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取证等其他有关手续,不另计报酬。上述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协助办理且政府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或管理人承担费用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或管理人承担。
3、管理人工作
管理人根据发包人授权完成以下工作:
(1)及时向承包人办理施工场地的移交,使施工产地在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在施工前确保施工所需水、电已接至场地周边,管理人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水电接口及施工所需水电;但场地内水电引接工作及产生的接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于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后5日内,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对承包人深化设计的图纸、材料设备作必要的认定。
(5)对承包人的施工进行现场管理及技术管理、审核工作。
(5)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对承包人的考核材料、工程款支付依据;并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发包人移交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资料。
4、承包人工作
4.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管理人在本工程中对承包人的管理、考核工作。
4.2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提供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任何设备如未在采购文件技术说明书内或图纸中提到,但为系统运转所需,也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各子系统的调试和试验、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的工程资料的填写和最后备案,验收、保修及与管理人的配合工作,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费用。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成品在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至合同质量要求;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安装所需的设备存放场地、办公室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布置的临时设施、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时水管、临时电缆线、设备装卸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
4.3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好建设地当地相关方面的关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管道预埋:要求承包人预设预埋材料符合施工要求和规范,施工质量满足隐蔽工程验收要求。
(3)对施工项目内部其他协调交叉作业的情况,承包人应无偿予以配合。
(4)承包人应于交付发包人前,提供经管理人审核过的,符合发包人与管理人要求的所有弱电系统平面图、交接单,并应组织足够的力量配合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5)向管理人提交该项目管理系统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a) 系统软、硬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b) 系统控制及操作软件。
(6)对于软件系统本身存在的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提供补丁或软件升级服务。
(7)批次设备或材料入场前需先行送样至管理人工程师处,必要时管理人工程师有权封样,封存样品作为产品检验的标准,若实际进场与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不予进场,施工完毕后,按封存样品经过管理人或发包人(含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验收确认。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如果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发包人将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考核材料,对承包人进行违约考核,考核标准为:扣除合同签约价款20%的作为违约款,且承包人还需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八、施工组织和工期
1、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向管理人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书面文件壹式肆份,同时须提供相应电子版文本。
(2)每月  5  日必须与报送每月完成量同步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工期延误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①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②非承包人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达8小时;③不可抗力。
(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工程师提出报告。管理人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
(3)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及类似高考、春节、地方性大型活动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时间段,承包人应预先做出安排,发包人或管理人不会因有关部门采取施工限制措施而顺延合同工期,期间由此原因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安全与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  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合同签约价款包含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竣工图绘制费等费用、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1.2 合同价款调整
1.2.1 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价格,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其他因素而变动。
1.2.2 项目实施期间因需求变更的费用调整,按以下方法结算:
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有相同或类似的,按响应文件报价书内相同或类似价格执行;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类似价格的,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办法和计价规范等规定,按报价时的计价依据、原则、方式等执行。主材价格有报价的,采用报价,没有报价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及上级造价信息和相关资料,没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按管理人审核后的价格确定,如有个别子项无适用定额可套用,由承包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计价依据提出变更价格,主要材料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和组价依据,并由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审核确认。
1.2.3 清单中以“项”、“批”和“套”的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实际未发生时,扣除相关费用)。
1.2.4 施工用水、电,由管理人承担。
2.工程量计量
2.1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执行。
3、工程款支付
3.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
3.1.1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3.1.2付款节点:
(1)本项目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凭管理人开具的工程量签证,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实际完工工程金额的80%(需提交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签证,按实际完工工程量全额,开具全额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承包人凭竣工验收资料、变更、签证等编制结算文件,办理结算业务,经发包人审计后,按审计定案金额开齐全额9%增值税发票后,累计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竣工决算金额剩余3%做为质保金,满二年质量保证期后,经发包人确认无问题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无息)。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乙供,所有设备材料到货前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的材料进场验收申请,经管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部分设备、材料须按采购文件中要求采用的指定品牌(若未按采购工程量清单品牌采购,则必须经过管理人书面确认,且所采用品牌档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推荐的品牌档次)。批次设备或材料入场前需先行送样至管理人项目管理人员处,所有主材设备需是原厂正品,需提供原厂证明文件,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管理人聘请第三方验收和检测机构,必要时发包人或管理人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封样。承包人提供的进场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材料清单;②设备及材料合格证书及材质检验证明文件;③系统设计文件;④项目安装方案。
2、设备功能
本项目所需的供水设备应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监视及远程报警功能,能够提供GPRS/3G/4G或以太网形式的远程监控控制方式的。
整个水泵控制柜须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水泵的运行状态、运行电流;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管道的流量;能通过触摸屏进行管道压力的设定;能实现手自动切换功能;具有故障历史数据查询功能;能自动实现两台水泵自动轮转功能;水泵发生过载、短路时,控制柜的保护装置能有效的切除保护设备;现场的运行数据应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到出至移动存储介质中,便于对数据的存储及分析。
承包人须按本项目实际所需及根据市场产品最新资料而进行调整及合理深化各要求,并提供系统必须及所须组件/设备/软件;以上深化系统后所须更改/增加之组件、设备及软件产生的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十二、工程变更
12.1  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施工范围内的有效设计变更、发包人或管理人书面指令要求变更等。
12.2 关于现场签证范围的约定:施工范围全部工程    
12.3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或管理人要求发生变更,承包人须在变更工作内容完成后,7天内上报工程签证,承包人未按期向管理人提出工程签证的,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2.4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产生变更,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十三、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系统安装完毕后,承包人须向管理人提出终验收书面申请,经管理人确认书面报验材料合格且齐备后,统一组织验收,安装工作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GB50257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168《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及系统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的功能要求。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审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部分竣工资料组成内容须以承包人同管理人签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的份数为:4份;提交的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由承包人组织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
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历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竣工结算:  
    2.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含采购文件及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及附件、施工图纸(如有)、竣工图纸、变更联系单、竣工结算书、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量计算书、甩项说明等)。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或管理人或相关部门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结算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支付,结算时核减(增)率超过5%的,则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核减(增)追加费由发包人代为支付,在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合同价款时扣除。
2.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签证资料若属于合同承包范围(或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包干范围)内或不合理签证,即使管理人或发包人代表在管理过程中失误签字认可,发包人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有权予以剔除,承包人承诺无异议。
3、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
3.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智能化线路、设备及附件、软硬件、系统接口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3.2质量保证期(保修期):24 个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起计。
3.3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管理人报修通知后24小时以内到现场,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若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应提供同等性能、配置的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若承包人不遵守上述规定,管理人或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承包人拒不承担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人处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抵扣。管理人或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若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后又出现质量缺陷,仍由承包人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3.4、保修期内,系统因人为损坏的,承包人应对系统提供免费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或设备的成本费。系统质保期满后,承包人应对系统仍提供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或设备的成本费。
3.5发生维修的项目保修期从维修完毕后重新计算工程保修期。
3.6发包人或管理人供应材料设备在其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先由承包人负责检查故障原因,如属于承包人安装原因等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范围的,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如属于发包人或管理人供应材料设备自身质量、制造、设计、性能等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原因的,由发包人或管理人联系设备供货商进行免费维修,承包人进行协助配合。
3.7本项目保修期满,需经管理人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后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
3.8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和管理人培训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直至发包人和管理人的人员正确使用所有设备为止。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设专职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各个子系统的软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十四、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LPR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
1.2本合同中关于管理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管理人对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职责范围工作尽职不到位的:由发包人与管理人另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
(2)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安全责任:由管理人承担一切责任。
1.3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其损失费按每拖延 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款的 0.5%   累计计取,延期超过二十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及工程安装服务须满足设备投运功能,发包人及管理人不承担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无法投运产生的额外设备材料费用。承包人工程质量(含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或影响使用功能的,该部分工程不计入竣工结算工程量;同时发包人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考核材料,视缺陷的程度予以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所有主材设备需是投标报价品牌的原厂正品,需提供原厂证明文件,同时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验收和检测机构,如查出供货产品为非原厂正品,将按照所涉产品整个系统合同金额的3倍金额进行款项扣除(例如:水泵非原厂正品产品,则按照整个水泵的3倍金额进行扣除;PLC系统、电气元件等是非原厂正品产品,则按照整个硬盘的3倍金额进行扣除,其他系统产品以此类推),必要时发包人工程师有权封样,封存样品作为产品检验的标准,若实际进场与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不予进场,施工完毕后,按封存样品经过发包人或管理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验收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如果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三。
若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安装材料(或与合同约定不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该部分工程价款3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将不符合要求的安装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如承包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工作不能满足管理人要求,发包人或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由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照发生费用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采购人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自工作开始直到合同终止为止。
(5)承包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必须及时上缴管理人保管,未经过管理人同意,不得私自保管或外传,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终止合同的,发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所实施且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计价外,其他为本工程开办所付出的其他费用均不计算。
2、争议
2.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凡涉及本协议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合同当事各方均应以友好的姿态通过直接协商和解或请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合同当事三方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合同争端未能按上款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任何时候进行,但在诉讼期间,当事人不应因此暂停服务工作,也不得以诉讼未果或在诉讼期间为由,改变合同规定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合同当事各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发包人或承包人接受;
(3)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停止施工。
十五、其他
1、 工程分包:
本工程严禁违法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 的违约金。
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7级以上(含7度)的地震;
(2)8级(含8级)以上的风(以当地市气象台提供的书面盖章资料为准);
(3)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以气象台提供的书面盖章资料为准);
(4)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3、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如下:承包人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规定的其他一切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补充条款
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中的约定在本合同中未提及的仍然适用。
十六、合同生效与解除
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发包人、管理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发包人执一份,管理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合同当事三方对该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均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变更方可生效。
2、合同的解除
1)合同当事三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合同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承包人进行违约考核后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保护、移交好已完工工程。已经订货的工程原材料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其他
承包人同意对于履行合同所知悉或持有的发包人或管理人之信息(含承包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善尽保密义务,非经发包人或管理人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或交付予合同当事三方以外的任一方。否则,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和管理人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浙江·温州          。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工程质量协议书
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
附件4:《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中选后由中选供应商同管理人安全技术部另行签订)
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中选后由中选供应商同管理人设备中心部另行签订)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发包人(甲一方):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MA2H9N7F5A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5室
地  址:
邮政编码: 325000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  
账  号:19299901040028770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管理人(甲二方):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330300MA2AWK0C71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2室

邮政编码: 325000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账  号:1203207009200187256


合同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为保证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恒压供水系统的提供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含调试),部分土建工作等。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项目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本项目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项目质量保修期2年;
    2、其他约定: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存在质量问题或保修服务问题,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合同结算价的3%时,承包人应及时补足。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以内到现场,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完成保修的,发包人或管理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管理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管理人、承包人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无正文。
发包人: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管理人: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签约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
工程质量协议书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当事三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279号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50---2010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
第三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确认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员,代表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对本项目进行以下管理
1.管理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管理人负责向承包人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管理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管理人的责任及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授权,履行对项目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承包人的责任及义务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管理人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质量监督检查。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6.承包人必须配合管理人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要及时通知管理人,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第七条:考核:
按国家颁发的规程与规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包人内部相关制度。
第八条:其它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依据管理人提交的考核材料做出的违约金考核通知单后,三日内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诉,逾期即视为同意违约金考核。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单位: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承包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管理人单位: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




电焊工




其他人员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简述
1.1采购编号:CG23-045GC
1.2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2023年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1.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概述:
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为温州市域铁路S1、S2线共享主变电所,该变电同相供电装置采用空气-水冷方式进行冷却散热,2022年夏季高温期间多次出现整流模块高温故障跳闸,主要原因有:一是灵昆岛自来水供水水压不稳定及自来水供水中断,导致空气-水冷装置散热效率下降;二是空水冷系统仅配置单台冷却塔,散热效果不足,且冷却塔故障将直接导致同相跳闸;三是S2线电力及牵引负荷接入灵昆主变电所后,灵昆主变电所牵引负荷率明显上升,散热需求同步增加,同相供电装置故障跳闸可能引起部分区段牵引供电臂过载跳闸,影响S1 线、S2线接触网正常供电。
 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设备电气室楼顶的4间排风屋之间已布置联通风管,收集柜顶风机排出热风再通过引风管将热风引至安装在楼顶靠通风屋墙外的水冷柜,水冷柜散热器中通过温度低于或等于33.7℃的冷水,热风经过散热片后,将热量传递给冷水,变成冷风从散热片吹出,热量被循环冷却水带走,保证热风经过冷却器的出风温度不大于冷却水进水温度加5℃的范围,再通过送风管将冷风送回至室内。
 
 
在满足空水冷供水系统冷却水使用条件,现场湿球温度≤28.7℃时,冷却塔的出水温度≤33.7度,冷却塔进水温度≤38.7℃,供水水压0.3Mpa;
    空水冷设备的冷却出风温度在进水温度的+5℃范围内,即出风温度≤38.7℃




为确保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可靠运行,保持同相冷却系统用水持续稳定供应,我司拟开展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稳压改造。
2.2项目目的:
可实现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开式冷却塔供水正常,同时增加一套开式冷却塔(可并机运行),解决同相供电设备因高温导致的故障报警及跳闸,保障同相供电设备的运行稳定。
2.3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恒压供水系统一套及提安装附件(含设备安装调试)
本次改造拟在现有的开式冷却塔前端增设一套自来水恒压供水装置(见下图),供水管道采用规格为DN50的304不锈钢管材,同时考虑到岛内时常存在断水情况,为保障自来水供水的稳定性,在恒压供水装置的前端安装一个10立方的储水水箱,供水装置采用一用一备一旁路的方式进行供水,水泵采用变频器进行恒压控制,整套供水装置安装在主所西北面(消防水池)侧的空地上,同步增加部署一套开始冷却塔,介入现有同相。
 
2.3.1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1
恒压变频供水设备
恒压变频供水设备水泵参数:
(Q=3M3/h,H=47m N=0.75kw)一用一备,品牌要求(浩卓、威乐、格兰富、南方)整套设备集成到尺寸1300*600*2000 304不锈钢外壳内里,型号、规格:2m*2.5m*2m,3.5mm厚,水箱基座:20号工字钢、C30砼基础及模板
,含爬梯、人孔、透气管、水位计、支撑件等,其材质同水箱本体。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压力罐8L/10bar 板材厚度1.5mm ,材质304不锈钢,

1
2
开式冷却塔
70m³

1
3
流量计
LDE-50S-M2F130 PN25

1
4
自动补水控制箱
控制系统要求:ABB全变频,西门子PLC,主要元气件施耐德

1
5
伸缩节
DN50

2
6
304不锈钢水箱
2000*2500*2000 SUS304
立方
10
7
304不锈钢管及阀门等配件
DN50不锈钢管 SUS304 国标

121
8
DN50蝶阀 SUS304 国标

5
9
DN50不锈钢过滤器

1
10
止回阀

3
11
电线电缆
 YJV国标4*6+1*2.5

200
12
 YJV国标4*1.5

80
13
通讯电缆
    RVVP国标2*1

202
14
    RVVP国标3*1

202
15
    RVVP国标4*1

202





16
水箱基座工字钢
20号工字钢

25
17
电缆桥架
100*50mm 镀锌 1.5mm厚

60
18
辅材
/

1





19
防护棚(含基础)
防护棚采用彩钢瓦顶棚(防积水斜面安装),面积15平方左右(长5米*宽3米*高3米),立柱采用5#角钢8条,主横梁5#角钢一条,辅梁8条,立柱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底部防台风加固,顶部进行防水处理

1
20
防锈漆
底漆、防锈漆、面漆三层喷漆,采用环氧树脂或丙烯酸涂料性涂料,满足《ISO12944腐蚀环境判定标准》C4防腐蚀等级要求

1
21
恒压供水及自动补水控制箱PLC程序
实现双泵全变频恒压供水,具备异常告警、保护动作、历史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导出功能

1
22
设备安装及接入调试
设备安装 8人/5天
接入调试 2人/2天
原设备厂家配合调试2人/2天

1





23
电源柜改造
给水稳压系统、备用冷却塔系统电源引接,切满足负载上下级匹配。

1
24
控制箱改造
冷却塔系统满足自由切换及并机运行

1
25
安全措施费
包含设备起吊、叉车搬运、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

1

注:本项目采购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采购。上表为采购人为方便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所做的预估量,响应供应商报价时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准。
2.3.2 项目技术要求
(1)供应商的成套供水设备具备①停电保护自恢复功能,②无水停机及自恢复保护功能、③漏水报警、④爆管保护、⑤水锤保护、⑥远程控制功能、⑦盐雾测试等七项关键性功能。
(2)供应商所供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3)投标供水设备应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监视及远程报警功能,能够提供GPRS/3G/4G或以太网形式的远程监控控制方式的。
(4)整个水泵控制柜须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水泵的运行状态、运行电流;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管道的流量;能通过触摸屏进行管道压力的设定;能实现手自动切换功能;具有故障历史数据查询功能;能自动实现两台水泵自动轮转功能;水泵发生过载、短路时,控制柜的保护装置能有效的切除保护设备;现场的运行数据应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到出至移动存储介质中,便于对数据的存储及分析。
(5)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应能保证系统在从自来水系统取水后,向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储蓄稳定供水,空气-水冷系统供水参数为:循环水量73T/h,冷却塔出水温度≤33.7度,冷却塔进水温度≤38.7℃,供水水压0.3Mpa。
(6) 供应商出厂前完成水泵控制柜的元器件组装、PLC程序编写工作.
(7)供应商进场完成设备安装的基础的开挖、浇筑工作等工作。
(8)现场水泵控制柜及冷却器控制柜须安装在20号工字钢进行固定,安装完成后,整个水泵控制柜及附属设备等基础刷防锈漆进行防腐处理,保证整个系统长期在户外运行时设备性能稳定,完成控制柜及水箱的安装后,在控制柜及水箱的上方搭建防晒棚,避免控制柜及水箱直接被阳关直射。现场工字钢的切割、焊接及水箱设备的安装,防晒棚底部须加固具备防台风能力,棚顶要做防水处理,设备及基础的应完成防腐处理。
(9)不锈钢管道的铺设,预计需铺设121米及阀门等设备的安装。
(10)水泵控制柜的安装,电源电缆的铺设,预计需铺设100米2回线路,通讯电缆铺设,预计需铺设202米。
(11)供应商所供应的开始冷却塔应当保持与现有型号一致,品牌为奥瑞,型号为70T。并负责接入现有同相空气-水冷却系统。
(12)供应商负责负责给新增水稳压系统、备用冷却塔系统电源引接,切满足负载上下级匹配,并进行负荷计算。
(13)供应山需满足接如新设备的同时实施对空水冷的电气控制同步开展改造,确保冷却塔系统满足定时自动切换、故障切换及及根据运行系统冷却温度控制双冷却塔系统自动并机运行,确保整个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得维持同相通电系统运行温度的总体稳定。
(14)本项目安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电气设备元件应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警示标识、标签、标牌,电缆应当明确走向的悬挂电缆标签.
(15)相关配套改造费用已包含于本项目中,采购方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包括原有设备厂家配合安装及调试费用。
(16)本项目安装施工完毕应当完成电缆防火封堵,穿墙管路封堵,确保电气设备控制柜内密封,防潮效果良好。
2.3.3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必须有合格证、装箱单和随机技术文件,且符合设备要求。
b.设备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质量控制
a.设备基础的允差:轴线±20mm,标高±10mm,外形尺寸±20mm,预留洞深度±20mm。
b.设备外形、绝热层、仪表、部件如有损伤或损坏,应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必要时应摄影备查。
c.设备运输,装卸不得超负荷,吊索、捆扎应接技术文件规定,且不得造成设备受损,露天存放应有防雨和保护措施。
(2)设备基础验收阶段
A.质量标准
a.轴线允差±20mm。
b.标高允差±10mm。
c.外形尺寸允差±20mm。
d.螺栓预留深度允差±20mm。
(3)就位安装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安装水平度:泵0.1mm/1000,风机0.5mm/1000,空压机0.05mm/1000或参照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b.设备联轴器同轴度:泵0.1mm/1000,空压机0.02mm/1000。
c.设备中心线与基础轴线允差±5mm。
d.设备避震器设置位置与设计要求允差±10mm。
e.卧式静设备滑动端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B.质量控制
a.实测实量设备安装水平度、同轴度、中心线、避震器设置位置的偏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b.设备底脚螺栓安装垂直,同类设备底脚螺栓露牙相同,且2~3牙。
(4)设备配管阶段
A.质量标准
a.管道法兰与设备口法兰平行且同心。
b.管道的重量和配管所产生的应力未传递到设备口上。
B.质量控制
a.施工程序正确,配管支架设置正确。
b.设备口第一段配管先行预制,设备口外的第一只支架先行安装,且支架力点和立管中心成一直线。使设备口的管道安装应力为0。
(5)设备试运转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试运转,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b.设备试运转前,试车条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B.质量控制
a.检查电压、容量是否能满足试车要求,电源开关操作是否正确。
b.检查冷却水流量是否正常,系统介质流向正确。
c.检查气源供气是否正常,气压符合开车要求。
d.检查机组润滑系统,油量是否符合要求,牌号正确,污油是否排净。
e.检查随机或配套仪表的完好性。机组仪表调试资料完整、正确,仪表系统调试合格。
f.试车所需的转速表,温度计、测压仪、钳型电流表,检测器具齐全、完好,且在合格周检期内。
g.试车组人员到齐,指挥信号正确。
2、电气安装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
A.质量标准
a.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材料质保书,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b.熟悉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
B.质量控制
a.加强设备、材料的进库验收工作,对外观和内在质量差的材料要制止使用或及时调换。
(2)配合结构施工阶段
A.质量标准
a.按照设计图施工,正确获取地坪标高,墙面基准线、轴线尺寸。
b.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符合施工规范。
B.质量控制
a.配管出地坪应排列整齐,跨接符合施工规范。
b.管口应全部封口,并穿好铅丝。
c.管子进箱长度≤5mm,且有丝扣用钠子锁紧。
d.接地要有明显标记,并全数测量接地电阻。
(3)毛坯施工阶段
A.质量标准
a.吊顶内配管,支架按明管施工,横平竖直,支架间距均匀且符合规范。
b.镀锌电管严禁焊接。
c.相线为红、黄、绿、N线为浅蓝色,PE线为黄/绿双色线。
d.管材、配件铁塑不能混用。
e.每个电气回路应套好回路编号。
B.质量控制
a.灯盒和弯管处两端支架距离为200mm∽250mm且统一,均匀。
b.直线电管支架间距为1000mm
2.4 基本商务要求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报价要求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2
交货及安装地点
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
3
项目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4
质保期
验收交付通过之日起2年。

 
2.5 项目管理要求:
2.5.1 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管理
(1)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如供应商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工作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由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供应商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照发生费用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 供应商在现场应遵守所有采购人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自工作开始直到合同终止为止。
(3) 供应商在进场施工前应提交施工安装方案,包含安全文明措施、确保工期方案、应急处置方案、针对质量通病的治理措施及供货难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他方案等。
(4) 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中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使工作现场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运行设备的安全。
(5) 为了保护设备、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供应商须自费提供并检测工作所需的临时照明、护栏、警告标志等。
(6)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工作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其他交叉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7) 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须配发与其工作相匹配的并符合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统一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此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理。
(8)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严禁在地面、设备、钢结构、墙体、设备基础、房屋结构上开挖或者打孔,严禁直接敲打、碰撞、锤击地面不相关设备,严禁拆撬瓷砖,严禁利用架空设施作起吊支点。
(9)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须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的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0) 物体搬运、吊装时应有可靠的防误坠落及防损地面措施,吊装区域须有围挡,并专人监护。
(11) 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安装。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变电所出入管理规定》、《保卫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保卫、消防等管理规定。
(1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和浙江省环保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环保制度,固体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3) 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整齐,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
(14)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施工作业期间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检测工作场所照明充足。
2.5.2 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指导项目整体的实施。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供应商)须接受本合同项下的一切通知、指示、认可、批准、证明、决定及其它往来信息,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论何时离开工作现场,都须指定采购人能够接受的人选代理其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更换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在采购人收到由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签发的、说明委托或取消的权力、职责和管辖权的内容的通知经确认后,方可生效。
(3)本项目安装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这些人员应直接向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本项目特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更换采购人参与本项目的职员(不论是否曾经采购人事先审批),并以可为采购人接受的人员代之。
(6)供应商雇用的所有工人及劳务人员的雇用条件应符合中国劳动法及其他适用条例。
(7)供应商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人)
年龄(岁)
备注
项目负责人(代表)
1
30~55
应具有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经验(业主方备案或签字证明等)。
技术员
≥1
25~55
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资质。
施工安装人员
≥5
25~5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涉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注:上表人员为最低配置,供应商须组建项目实施小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种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同类型项目是指二级供水、稳压用水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2.5.3 项目验收要求
(1) 乙方对产品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执行)和数量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具体详细描述响应办法及处置方案。
(3) 验收执行本需求书提出的技术规范及标准,有最新发布的按照最新发布的执行。
(4) 材料进场验收。本项目采购设备材料到货前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的材料进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供应商提供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材料清单;②设备及材料合格证书及材质检验证明文件;③系统设计文件;④项目安装方案。
(5) 完工验收(初步验收)。供应商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内容后,具备功能调试条件时,向采购人提出完工验收(初步验收)申请。供应商提供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调试报告;②设备及附件说明书;③竣工图(土建、机械及电气)(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④设备控制系统程序文件;⑤设备通讯点表。
(6) 竣工验收。系统安装完毕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出终验收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书面报验材料合格且齐备后,统一组织验收,安装工作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GB 50257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68《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及系统应具备本用户需求书提出的功能要求。
(7) 供应商保证提供产品和服务为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工艺须符合本需求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8) 供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当申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竣工。
(9) 供应商的服务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总结、系统程序备份。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供应商完成施工安装以后,在竣工验收前须提供本项目相关设备材料清单、竣工图纸、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清单\IP地址表\系统控制逻辑说明\变频器参数表)、程序电子版备份,采用U盘形式送达。
(11)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必须及时上缴采购人保管,未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保管或外传,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2.6重要说明
(1) 本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需求书和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及工程安装服务须满足设备投运功能,采购人不再承担因设备无法投运产生的额外设备材料费用。
(2) 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需求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响应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3) 本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4) 本需求书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项目采购时,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相关变电所的踏勘。供应商中选后,正式进场前,可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5)合同条款确认函
(6)商务偏差表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9)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1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见第六章)
(12)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见第六章)
(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4)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等;
●  清单报价部分
报价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
2)编制说明;
3)投标报价费用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主要工日一览表
1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一、响应函
                        :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响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þ含税  ¨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9%,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码          ),þ工期: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þ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
1.我方知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如与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在提交日后的90天之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采纳。
6.其他: 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报价书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响应文件或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1-2、响应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履约担保
/

3
逾期竣工违约金
合同价款的0.5%/日累计计取

4
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
20%签约合同价

5
提前竣工的奖励


6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调整

7
缺陷责任期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8
质量保证金
3%工程款

9
工程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致: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如在本次项目中获选,承诺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 %。 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选候选人资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合同条款确认函
致:               (采购人)
鉴于我们已经收到并认真研究了:(项目名称)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除我们在差异表中明示的差异外,我们承诺对《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全部接受,愿意按《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并不再提出任何差异表中未明示的差异和偏差。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商务偏差表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偏差,请填写“无”。

序号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备注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1






2






3






4






5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一)供应商提供的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第 页至第 页
备  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制件;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价格

甲方名称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备注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
(1)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位

身份证号码



职称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年)

在本合同中 拟任职



学历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2.经历


时间
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该项目中任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3.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须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证)
项目主要成员配备情况表
姓 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责
技术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





电焊工





其他人员




注:本表中明确岗位名称的为本项目必须投入人员,本表可自行拓展;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表中人员,一经中选不得更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技术响应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响应方案:
(1)技术偏差表;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防疫措施等;
 
 
(1)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偏差,请填写“无”。

序号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备注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1






2






3






4






5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本表可自行拓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防疫措施等。
编制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安全生产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拟投入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等。十、清单报价部分
 
报价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
2)编制说明;
3)投标报价费用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主要工日一览表
1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本工程报价采用2013国标清单规范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进行报价编制。中选后须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采用正版品茗或者擎州广达软件。
注:后附格式供参考。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附表1:
投 标 报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二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附表三
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备注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1
单项工程






1.1
单位工程






1.1.1
专业工程






























































































合计







附表四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汇总内容
计算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

1.1人工费+机械费




2

措施项目费




2.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其中

2.1.1人工费+机械费




2.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其中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3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1.1

标化工地增加费




3.1.2

优质工程增加费




3.1.3

其他暂列金额




3.2

暂估价




3.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3.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2.3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3.3

计日工




3.3.1

人工




3.3.2

材料




3.3.3

机械




3.4

总承包服务费




3.4.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3.4.2

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




4

规费




5

增值税




投标报价合计

1+2+3+4+5




附表五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注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图纸
一、工程概况:
灵昆主变电所为温州市域铁路S1、S2线共享主变电所,该变电同相供电装置采用空气-水冷方式进行冷却散热,2022年夏季高温期间多次出现整流模块高温故障跳闸,主要原因为灵昆岛自来水供水水压不稳定及自来水供水中断,导致空气-水冷装置散热效率下降。S2线电力及牵引负荷接入灵昆主变电所后,且瑞安人民路主变电所计划投运时间较晚,届时导致灵昆主变电所牵引负荷率明显上升,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故障跳闸可能引起部分区段牵引供电臂过载跳闸,影响S1 线、S2线接触网正常供电。
为确保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可靠运行,保持同相冷却系统用水持续稳定供应,我司拟开展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稳压改造。
二、工程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报价表及采购文件。
三、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
4.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5.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办法和计价规定;
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常规施工方案;
8.业主提供的图纸及工程联系函。
四、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包括在工作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合计规定的下限的90%,按非市区工程计取,本工程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具体如下: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为:5.517%;
4.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30%,具体如下: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为:9.19%;
5.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号的相关规定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取费基数, 取费费率为:9%;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不锈钢管按壁厚3.5mm计入;
2、不锈钢水箱按壁厚3.5mm计入;
3、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暂按C30混凝土计入;
4、余方弃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做调整;
5、本项目安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电气设备元件应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警示标识、标签、标牌,电缆应当明确走向的悬挂电缆标签,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6、相关配套改造费用包含于本项目中,采购防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包括原有设备厂家配合安装及调试费用,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7、本项目安装施工完毕应当完成电缆防火封堵,穿墙管路封堵,确保电气设备控制柜内密封,防潮效果良好,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8、设备及管道需要墙体、楼板等开孔的,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施工要求所涉及费用,报价时需考虑在内;。
六、材料取定品牌: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子目须填入单价或合价,每一项目应当有且仅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对列有数量的项目,如未填报单价或者合价,则其费用视为已经含在其他列有单价或合价的项目之中,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过程,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变动而调整。
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质检、缺陷修复、保险、其他(运杂费、安装费、采保费、政府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合价之中。
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前,综合考虑图纸及技术规范中所涉及的材料规格、质量以及施工工序等方面的所有要求和标准,并将所有的费用包括在有关的项目中。
6、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不包括任何重叠量。任何须有不同程度重叠搭接要求的材料,报价中须包含此等重叠、搭接的费用。
7、 供应商报价中包含本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及配合等相关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人或业主方因征地、动迁、管线搬迁、接电等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而造成工程现场使用延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解决工程实施的矛盾,对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合理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本工程报价中综合考虑。
9、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对于本工程的所有节点做法,本清单只描述了主要要素,投标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施工现场需要自行深化,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地质情况、现场条件、施工方案、协助配合、实施风险等因素,对工程量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之中,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予调整。对于依据施工图纸有实物工程量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发生非投标人自身原因的变更并经招标人审核成立时,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确定。
12、施工单位因施工机械进场施工而进行的必要的场地处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13、各类土方工程单价除按计价规范、清单及定额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费用:
(l)在任何水平地面或斜面上挖土、漂石,使用各类所需机械、机具或器具;
(2)按施工方案或规定分阶段、采用任何所需方法开挖土方;
(3)任何土质情况、挖出土体之体积膨胀影响;
(4)保护工程免受恶劣天气侵害,修复任何沉降,滑坡或剥落;
(5)所有超出计量范围以外的放坡及超挖所需的回填等全部费用;
(6)土方在场内(如发生)外运输、装卸、永久弃置等所有费用;
(7)因土体加固引起的土体强度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8)废弃管线清除、弃置、处理。
(9)地面、坡面、基坑底面的修整及夯实(如有)。
14、回填土方单价除按定额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费用:
(1)各类填筑所用的土方均包括土方材料、土方平衡及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2)压实后所产生的回填材料体积缩小因素;
15、混凝土须满足各项检测指标。
16、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所如有需拆除的项目(如拆除钢筋混凝土等)残值均归承包人所有,材料回收处置均由承包人自行实施,供应商人应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回收价值。同时,报价中须包含任何需要废料外运、废料永久弃置等费用。
17、本工程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混凝土统一采用商品混凝土。
18、综合单价应包含施工过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以及请建设工程有关部门莅临指导的各项费用。
19、工程施工时,承包人需对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树木、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及各类成品等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报价中考虑。
20、本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是按通常项目列出,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及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要其他措施费用的请在报价中考虑,结算不再增加其他措施费用。
21、如施工场地内由施工产生的所有多余土方,承包人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运到渣土消纳地点,不得在场地内随意堆放。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已考虑在报价中。
22、临时设施的搭建、临时道路的布设、机械人力分配、施工进度等均需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并由管理人认可。若有临时设施的搬迁,承包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结算时业主方或采购人将不就此进行任何费用的补贴。
23、业主方或管理人有更换主要材料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的权力。
24、供应商须根据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在报价中考虑赶工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5、投标编制报价时,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八. 工程量清单(见以下附件《工程量清单》,以下附件中《清单编制说明》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或遗漏之处,以本章内容为准)
九.▲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十、图纸(见以下附件)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项 目 编 号:CG23-045GC
 
询比采购文件
 
 
 
  业        主: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采   购   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签章)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签章)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3
第五章 采购需求 5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图纸 93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预算金额:26.00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灵昆主所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本工程采购实施范围包括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供货、安装、接线、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为恒压供水系统的提供并同步增加部署一套开始冷却塔,介入现有同相,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含调试),部分土建工作及竣工图绘制(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等;供应商应从技术、质量、工程实施方面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可能涉及零星的现有设备或管道位置调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3、þ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4、þ施工质量目标:     合格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þ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þ(1)资质要求:
1)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þ(2)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þ(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遣项目负责人
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þ(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5)其他要求: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1个标段(包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址为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进行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下载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话联系后向采购人邮箱递交lining@rtom.com.cn。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9 月 20 日前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 9 时 00 分;(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四副)开启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703B室。响应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þ纸质响应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至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3B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 18806778828 )。
□样品等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适用)
þ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22 日 9 时 30 分。
6、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html)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3B室(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    /     
3、监督部门: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电    话:  0577-89727122   
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9月1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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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
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重新采购】
4
实施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
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R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交货期:            
□服务期限:           
8
供应商资格
条件、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R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R(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4)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R(2)业绩要求:   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一个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R(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R(4)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R(5)其他要求: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9
是否接受
联合体响应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具体数量)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供应商须知第8条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的情形;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
(7)其他要求:                /                                  
10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4)为投资参股本采购项目的单位或个人。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9)其他禁止情形: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禁止情形
11
分包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其他要求:                        
12
偏离
R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13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其他:
1)采购人按规定报备后的补遗书、澄清文件(如有)。
2) 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                                                     
1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15
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上传疑问方式: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话联系后向采购人邮箱递交lining@rtom.com.cn。
16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发布的时间、方式
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
澄清、修改的内容采购人将在响应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在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栏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18
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表。
R(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R(4)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响应的提供)。
□(6)响应保证金。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
R(8)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R(9)响应方案。
R(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1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12)其他:  工程量清单报价                                      
2.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9
最高限价
□无
R有,最高限价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R含税  □不含税)
19
最低限价(仅适用于报价越高对采购人越有利的项目)
R无
□有,最低限价为:            (□含税  □不含税)
20
响应报价要求
R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含税报价。
  □1.本次采购采取采购范围内的综合不含税报价。
2.供应商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报价。
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如果供应商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5.响应报价和成交后的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6.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报价其他要求: 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供应商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报价和中选后履约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均由供应商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
21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
22
响应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形式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响应保证金金额:     /  (不高于采购预算金额的2%)
响应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如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应为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采购人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其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3
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如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如下: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者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有行贿、串通、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           /         。
24
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
1.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2)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响应协议(联合体响应的提供)。
R(3)营业执照扫描件。
R(4)资质证书: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R(5)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R(6)满足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7)其他:   满足本表第8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规定     。
2.评审打分资料
(1)详见评审办法
以上涉及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证书、材料原件备查,如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供应商必须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评审小组将按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或涉及的评审内容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处理。
25
响应文件份数
1.响应文件份数:
按商务、技术内容分节编制。正本 一 份 ,副本 四 份。报价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6
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
1.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盖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或盖章)。除采购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之外,其余不要求逐页签字、盖章。
27
响应文件
装订、包装等要求
一、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按“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的要求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R二、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装订、包装等要求如下:
1.纸质响应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响应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正本)须按编制要求有单位盖章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纸质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采用单信封形式,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纸质响应文件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三、要求递交样品的,样品等包装和密封要求:(根据样品等具体情况设置)
28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一、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以递交完成时间为准)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系统平台收到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本项目不适用)
二、纸质响应文件
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邮寄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3B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8806778828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样品的递交
如要求递交样品的,应将样品等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邮寄送至  (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联系人:先生(女士),电话:       )。
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样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本次采购响应失败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9
响应文件的
拒收情形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电子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本项目不适用)
二、如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纸质响应文件的拒收情形:
1.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30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23年9月22日9时30分 。
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13室(开标室)。
31
响应文件开启
1.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采购人宣布开始开启响应文件。
2.开启成功进入评审阶段
所有响应文件开启成功后,进入评审阶段。
32
评审小组组建
 5  人(3人及以上单数),由采购人负责组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33
评审办法
£综合评价法
R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4
无效响应的情形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35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36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http://www.cncico.com/sub_company_index/9418)
公示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公示期: 1 个工作日。(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
37
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线下制作并发放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电话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38
履约保证金
R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县(区、市)级 及以上银行。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  %。(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过2%,其他项目不得超过10%)
39
合同签订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30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为准;
(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大于响应文件中响应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0
供应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有相互串通行为或视为串通行为或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或在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1年内参加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供应商经评审小组认定有串通行为嫌疑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及其授权代表人6个月内参加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项目的资格。
41
异议和投诉
1.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个工作日前(最晚为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投诉电话:0577-89727122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予以答复。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投诉电话:0577-89727122   
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响应活动。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与异议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名称;③异议的具体事实、具体理由;④相关请求和主张;⑤有效的证据材料;⑥提起异议的日期。若异议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异议。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的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诉
采购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或监督部门可不予受理。就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未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应在异议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提出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77-89727122,并同时通过电子邮箱:xfgdjjjc@163.com输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书等相关材料后进行线上提出。
投诉人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应当实名提交投诉书,投诉书主要内容如下: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及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⑤投诉处理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对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以及采购人异议处理、答复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  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          。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温州大道2305号707室    。
联系电话:  0577-89727122                       。
42
其他说明
 支付方式详见《第四章 合同格式》                                       

þ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一、基本原则
1.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本次评审将对根据本采购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所有合格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3.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文件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评审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组建评审小组
由采购人根据本次采购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见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
2.评审小组工作原则
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评审程序和内容
(1)本项目采购由采购人主持,宣布评审的有关事项。
(2)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凡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审标准见初步评审评审内容),经评审小组询问核实并认定后,作无效响应处理,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
(3)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4)完成评审报告。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由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最后对通过初步评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1.初步评审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初步评审
一、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审小组审核并经过询问核实程序,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第8条、第9条、第10条的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以供应商须知中“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的内容为准)。
(2)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þ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5)在响应函上填写了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包含算术性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6)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认的。
(7)响应文件中不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
(8)供应商未以他人的名义参与报价或串通报价,没有弄虚作假报价嫌疑的。
□(9)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加时)
R(10)供应商是独家参加采购活动。(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时)
R(11)供应商未提交分包计划;(适用于不允许分包情形)
□(12)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分包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适用于允许分包情形)
□(1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样品;
(14)响应文件的偏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15)响应文件中对采购人的权利未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或未对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6)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供应商不存在本评审内容第二项规定情况。
(18)响应文件报价未发现存在缺漏项或不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情况。
(19)质量安全管理措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
(20)主要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
(21)报价评审时,供应商接受按错误修正条款进行修正的;
(22)报价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未变动,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编制的;
(23)供应商未对《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带“▲”且加下划线的条款进行负偏离的;
(24)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未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况的 。
二、评审小组评审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问核实,供应商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评审小组成员确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采购活动的,本项目其余标段响应文件也做无效响应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采购项目继续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将有串通嫌疑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评审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本项目监督部门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结果。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3)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人递交响应文件、购买保函或参加响应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保函。
(8)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
(10)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采购活动或者成交。
(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2)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初步评审中若响应文件须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应经评审小组半数以上成员认定。
2.评审价的确定: 响应函中的含税文字报价                        
3.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文字表述明显有误的除外)。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c.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工程量清单中的响应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在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平台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a.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b.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c.在采购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响应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
d.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供应商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
5.询问核实
(1)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进行询问核实。
(2)凡是评审小组拟对响应文件做出无效响应认定的,须组织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无效响应的认定,供应商放弃询问核实机会(即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供应商在评审小组首次通知后20分钟内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拒绝答复的)的除外。供应商自行承担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后果。
(3)询问核实应通过系统平台在线通知相关供应商。询问核实的问题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通过系统平台在线的形式,并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审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审依据。
6.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评审小组应对本标段采购活动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认定。经多数评委认定,认为明显缺乏竞争的,全部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否则,应继续进行评审。
四、确定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响应函中的文字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推荐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的,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供应商优先。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在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中,综合评估后,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发现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采购人应进行必要的调研并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审确认。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发包人合同编号:                              
管理人合同编号:                              
 
发 包 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 理 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 包 人(乙方):                              
 
 
 2023 年     月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甲一方)、管理人(甲二方)、承包人(乙方)三方就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所
工程内容: (1)本工程在S1线灵昆主变所加设冷却水供应装置一套。
(2)本工程采购实施范围包括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供货、安装及部分土建工作、接线、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
(3)承包人人应从技术、质量、工程实施方面确保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
(4)施工安装过程中,可能涉及零星的现有设备或管道位置调整。
(5)施工单位出具竣工图并加盖竣工图章。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须含交叉施工)、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完成本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结算时,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以及竣工图的绘制与为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所必需的或本合同隐含的任何工程,还应包括本合同虽未言及、但可以推断出对本项目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所必需的所有工程。以上具体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及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管理的特别约定
2.1发包人(甲一方)委托管理人(甲二方)协助管理本项目全过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采购、履约过程监督管理、安全保障、人力差旅、执行跟踪等,范围如下:
2.1.1项目可研编制(如有)、项目勘察委托(如有)、初步设编制(如有)及相关报批工作等;
2.1.2从项目获批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组织项目设计、技术变更、工程变更、监督管理、设备材料选购(如有)等;
2.1.3办理施工许可、环保、消防等手续,本项目合同的洽谈签订与履约的监督管理,编制用款计划申请;项目中间验收、编制项目结算报告、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资产和建设档案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的委托期限:自本项目立项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质保验收通过止。
   2.2管理人(甲二方)依据发包人(甲一方)的授权开展本项目的管理工作。
   2.3承包人(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负责承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并接受发包人(甲一方)与管理人(甲二方)的监督与管理。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23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具体竣工日期以工程验收通过为准。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完成验收),设备到货时间须满足工期要求。
注: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承包人向管理人出具设计图,待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需同步提供完工图,待验收通过后5日内出具正式的竣工图。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合格   。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为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合同签约价(含9%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     元)。合同签约价款包含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竣工图绘制费等费用、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2、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确定签约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并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1)承包人的窝工费用损失;
(2)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发生的费用;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涨价费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需在现场设置的检查内容及可能产生的费用,和政府部门要求的封控等措施带来的费用;
(5)其他:节点激励费用、赶工措施费、交叉施工费、配合验收等费用。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实行单价包干,单价不受市场和政策调整影响。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补充合同/协议(如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中选通知书(如有);
(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含采购答疑文件);
(5)澄清、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6)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适用标准、规范
(1)本工程设计要求;
(2)地方、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化、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定、规程和标准;
(3)工程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4)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发包人要求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超规范等进行论证或审核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协助和配合,与论证或审核有关的费用(含专家费、差旅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
3、图纸
3.1本工程合同签订生效后2日内,发包人通过管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电子版平面布置图1套。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承包人向管理人出具设计图,待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验收时,承包人需同步提供完工图,待验收通过后5日内出具正式的竣工图(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
七、三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
1.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         
1.2承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
承包人派驻技术员
姓名:         职务:     。
1.3管理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马超  职务: 机电工程师 。
2、发包人工作
2.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委托管理人办理施工场地移交。
(2)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委托管理人办理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委托管理人办理
(4)对承包人深化设计的图纸、材料设备作必要的认定:委托管理人办理
(5)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 。
2.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协助办理竣工图纸审图(如有)、竣工验收且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取证等其他有关手续,不另计报酬。上述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协助办理且政府文件规定由发包人或管理人承担费用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或管理人承担。
3、管理人工作
管理人根据发包人授权完成以下工作:
(1)及时向承包人办理施工场地的移交,使施工产地在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在施工前确保施工所需水、电已接至场地周边,管理人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水电接口及施工所需水电;但场地内水电引接工作及产生的接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于承包人提供设计图纸后5日内,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对承包人深化设计的图纸、材料设备作必要的认定。
(5)对承包人的施工进行现场管理及技术管理、审核工作。
(5)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对承包人的考核材料、工程款支付依据;并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发包人移交本工程相关的全部资料。
4、承包人工作
4.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管理人在本工程中对承包人的管理、考核工作。
4.2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提供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任何设备如未在采购文件技术说明书内或图纸中提到,但为系统运转所需,也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施工,项目现场施工管理,各子系统的调试和试验、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的工程资料的填写和最后备案,验收、保修及与管理人的配合工作,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费用。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成品在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至合同质量要求;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安装所需的设备存放场地、办公室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布置的临时设施、临时围墙、临时道路、临时水管、临时电缆线、设备装卸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
4.3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承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好建设地当地相关方面的关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2)管道预埋:要求承包人预设预埋材料符合施工要求和规范,施工质量满足隐蔽工程验收要求。
(3)对施工项目内部其他协调交叉作业的情况,承包人应无偿予以配合。
(4)承包人应于交付发包人前,提供经管理人审核过的,符合发包人与管理人要求的所有弱电系统平面图、交接单,并应组织足够的力量配合管理人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5)向管理人提交该项目管理系统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a) 系统软、硬件操作使用说明书;
b) 系统控制及操作软件。
(6)对于软件系统本身存在的缺陷,承包人必须无偿提供补丁或软件升级服务。
(7)批次设备或材料入场前需先行送样至管理人工程师处,必要时管理人工程师有权封样,封存样品作为产品检验的标准,若实际进场与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不予进场,施工完毕后,按封存样品经过管理人或发包人(含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验收确认。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如果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发包人将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考核材料,对承包人进行违约考核,考核标准为:扣除合同签约价款20%的作为违约款,且承包人还需赔偿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八、施工组织和工期
1、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合同签订后 7 日历天内向管理人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书面文件壹式肆份,同时须提供相应电子版文本。
(2)每月  5  日必须与报送每月完成量同步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2、工期延误
(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①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②非承包人原因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达8小时;③不可抗力。
(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日历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工程师提出报告。管理人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
(3)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及类似高考、春节、地方性大型活动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时间段,承包人应预先做出安排,发包人或管理人不会因有关部门采取施工限制措施而顺延合同工期,期间由此原因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安全与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  清单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合同签约价款包含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措施、包管理费、利润、规费、竣工图绘制费等费用、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费用。本合同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1.2 合同价款调整
1.2.1 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价格,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其他因素而变动。
1.2.2 项目实施期间因需求变更的费用调整,按以下方法结算:
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有相同或类似的,按响应文件报价书内相同或类似价格执行;响应文件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类似价格的,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办法和计价规范等规定,按报价时的计价依据、原则、方式等执行。主材价格有报价的,采用报价,没有报价的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信息及上级造价信息和相关资料,没有信息价的材料价按管理人审核后的价格确定,如有个别子项无适用定额可套用,由承包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计价依据提出变更价格,主要材料应注明产地、品牌、规格和组价依据,并由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审核确认。
1.2.3 清单中以“项”、“批”和“套”的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实际未发生时,扣除相关费用)。
1.2.4 施工用水、电,由管理人承担。
2.工程量计量
2.1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执行。
3、工程款支付
3.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金额、方式和时间:
3.1.1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3.1.2付款节点:
(1)本项目工程全部完工,经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凭管理人开具的工程量签证,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实际完工工程金额的80%(需提交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签证,按实际完工工程量全额,开具全额的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承包人凭竣工验收资料、变更、签证等编制结算文件,办理结算业务,经发包人审计后,按审计定案金额开齐全额9%增值税发票后,累计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竣工决算金额剩余3%做为质保金,满二年质量保证期后,经发包人确认无问题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无息)。
十一、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乙供,所有设备材料到货前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的材料进场验收申请,经管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部分设备、材料须按采购文件中要求采用的指定品牌(若未按采购工程量清单品牌采购,则必须经过管理人书面确认,且所采用品牌档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中推荐的品牌档次)。批次设备或材料入场前需先行送样至管理人项目管理人员处,所有主材设备需是原厂正品,需提供原厂证明文件,同时发包人有权委托管理人聘请第三方验收和检测机构,必要时发包人或管理人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封样。承包人提供的进场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材料清单;②设备及材料合格证书及材质检验证明文件;③系统设计文件;④项目安装方案。
2、设备功能
本项目所需的供水设备应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监视及远程报警功能,能够提供GPRS/3G/4G或以太网形式的远程监控控制方式的。
整个水泵控制柜须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水泵的运行状态、运行电流;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管道的流量;能通过触摸屏进行管道压力的设定;能实现手自动切换功能;具有故障历史数据查询功能;能自动实现两台水泵自动轮转功能;水泵发生过载、短路时,控制柜的保护装置能有效的切除保护设备;现场的运行数据应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到出至移动存储介质中,便于对数据的存储及分析。
承包人须按本项目实际所需及根据市场产品最新资料而进行调整及合理深化各要求,并提供系统必须及所须组件/设备/软件;以上深化系统后所须更改/增加之组件、设备及软件产生的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十二、工程变更
12.1  关于变更范围的约定:施工范围内的有效设计变更、发包人或管理人书面指令要求变更等。
12.2 关于现场签证范围的约定:施工范围全部工程    
12.3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或管理人要求发生变更,承包人须在变更工作内容完成后,7天内上报工程签证,承包人未按期向管理人提出工程签证的,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12.4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承包人原因产生变更,由此导致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十三、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系统安装完毕后,承包人须向管理人提出终验收书面申请,经管理人确认书面报验材料合格且齐备后,统一组织验收,安装工作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GB50257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168《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及系统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的功能要求。
1.1承包人向发包人报审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含竣工图,部分竣工资料组成内容须以承包人同管理人签订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的份数为:4份;提交的时间是: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历天。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由承包人组织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
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日历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日历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竣工结算:  
    2.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含采购文件及附件、报价响应文件及附件、施工图纸(如有)、竣工图纸、变更联系单、竣工结算书、施工合同及附件、工程量计算书、甩项说明等)。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由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承包人应允许发包人或管理人或相关部门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结算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支付,结算时核减(增)率超过5%的,则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核减(增)追加费由发包人代为支付,在向承包人支付本项目合同价款时扣除。
2.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签证资料若属于合同承包范围(或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包干范围)内或不合理签证,即使管理人或发包人代表在管理过程中失误签字认可,发包人在结算审核过程中有权予以剔除,承包人承诺无异议。
3、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
3.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智能化线路、设备及附件、软硬件、系统接口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3.2质量保证期(保修期):24 个月,质量保修期自本工程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起计。
3.3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管理人报修通知后24小时以内到现场,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若在48小时内不能解决,应提供同等性能、配置的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若承包人不遵守上述规定,管理人或发包人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维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10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承包人拒不承担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预留于发包人处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抵扣。管理人或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不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若发包人委托他人维修后又出现质量缺陷,仍由承包人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3.4、保修期内,系统因人为损坏的,承包人应对系统提供免费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或设备的成本费。系统质保期满后,承包人应对系统仍提供维护、维修,只收取材料或设备的成本费。
3.5发生维修的项目保修期从维修完毕后重新计算工程保修期。
3.6发包人或管理人供应材料设备在其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先由承包人负责检查故障原因,如属于承包人安装原因等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范围的,由承包人负责免费维修;如属于发包人或管理人供应材料设备自身质量、制造、设计、性能等方面的缺陷和不合格原因的,由发包人或管理人联系设备供货商进行免费维修,承包人进行协助配合。
3.7本项目保修期满,需经管理人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后方可支付质量保证金。
3.8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和管理人培训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直至发包人和管理人的人员正确使用所有设备为止。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设专职人员进行维护保养。各个子系统的软件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十四、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LPR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
1.2本合同中关于管理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管理人对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职责范围工作尽职不到位的:由发包人与管理人另行约定违约责任承担;
(2)因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安全责任:由管理人承担一切责任。
1.3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其损失费按每拖延 1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暂定价款的 0.5%   累计计取,延期超过二十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及工程安装服务须满足设备投运功能,发包人及管理人不承担因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无法投运产生的额外设备材料费用。承包人工程质量(含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承包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负责返工,直至通过验收,承包人应负责返工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并赔偿发包人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经返工或补救后通过验收合格但造成永久性缺陷的或影响使用功能的,该部分工程不计入竣工结算工程量;同时发包人根据管理人提供的考核材料,视缺陷的程度予以违约金,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所有主材设备需是投标报价品牌的原厂正品,需提供原厂证明文件,同时发包人有权聘请第三方验收和检测机构,如查出供货产品为非原厂正品,将按照所涉产品整个系统合同金额的3倍金额进行款项扣除(例如:水泵非原厂正品产品,则按照整个水泵的3倍金额进行扣除;PLC系统、电气元件等是非原厂正品产品,则按照整个硬盘的3倍金额进行扣除,其他系统产品以此类推),必要时发包人工程师有权封样,封存样品作为产品检验的标准,若实际进场与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不予进场,施工完毕后,按封存样品经过发包人或管理人聘请的第三方机构验收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品,如果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假一赔三。
若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安装材料(或与合同约定不符),则发包人有权扣除该部分工程价款3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将不符合要求的安装材料清除出现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管理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如承包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工作不能满足管理人要求,发包人或管理人有权另行委托,由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照发生费用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在现场应遵守所有采购人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自工作开始直到合同终止为止。
(5)承包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必须及时上缴管理人保管,未经过管理人同意,不得私自保管或外传,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终止合同的,发包人除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对承包人所实施且经验收合格的工作量进行计价外,其他为本工程开办所付出的其他费用均不计算。
2、争议
2.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凡涉及本协议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合同当事各方均应以友好的姿态通过直接协商和解或请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调解;
(2)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合同当事三方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合同争端未能按上款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任何时候进行,但在诉讼期间,当事人不应因此暂停服务工作,也不得以诉讼未果或在诉讼期间为由,改变合同规定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合同当事各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三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发包人或承包人接受;
(3)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停止施工。
十五、其他
1、 工程分包:
本工程严禁违法分包。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 的违约金。
2、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1)7级以上(含7度)的地震;
(2)8级(含8级)以上的风(以当地市气象台提供的书面盖章资料为准);
(3)24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以气象台提供的书面盖章资料为准);
(4)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3、保险
承包人投保内容如下:承包人自身的财产险、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从事高空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及规定的其他一切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补充条款
本合同条款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采购文件及其附件中的约定在本合同中未提及的仍然适用。
十六、合同生效与解除
1、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发包人、管理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发包人执一份,管理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一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合同当事三方对该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均由三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变更方可生效。
2、合同的解除
1)合同当事三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合同项目转包或者分包给他人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发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承包人进行违约考核后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保护、移交好已完工工程。已经订货的工程原材料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三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其他
承包人同意对于履行合同所知悉或持有的发包人或管理人之信息(含承包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善尽保密义务,非经发包人或管理人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泄漏或交付予合同当事三方以外的任一方。否则,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和管理人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浙江·温州          。
合同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工程质量协议书
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
附件4:《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中选后由中选供应商同管理人安全技术部另行签订)
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或用户需求书》(中选后由中选供应商同管理人设备中心部另行签订)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发包人(甲一方):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MA2H9N7F5A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5室
地  址:
邮政编码: 325000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  
账  号:19299901040028770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管理人(甲二方):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330300MA2AWK0C71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2305号温州轨道交通控制中心7楼702室
 
邮政编码: 325000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账  号:1203207009200187256
 

合同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为保证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2023年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本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恒压供水系统的提供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安装(含调试),部分土建工作等。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本项目清单与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本项目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项目质量保修期2年;
    2、其他约定: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存在质量问题或保修服务问题,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足合同结算价的3%时,承包人应及时补足。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以内到现场,4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完成保修的,发包人或管理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管理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管理人、承包人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无正文。
发包人: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或委托人)
 
  
管理人: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人)                           
 
签约时间: 2023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
工程质量协议书
发包人(甲一方):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管理人(甲二方): 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                         
为了保证在工程施工期间杜绝各类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合同当事三方都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279号令)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50---2010      
第二条:本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满。
第三条:质量管理:
承包人确认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员,代表承包人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发包人责任及义务
    发包人委托管理人对本项目进行以下管理
1.管理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一切活动。
2.管理人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
3.管理人负责向承包人发放图纸、设计变更、洽商。
4.管理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不按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章蛮干严重危害工程质量时,有权制止,并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管理人的责任及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授权,履行对项目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承包人的责任及义务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发的规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2.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须将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报管理人施工现场代表。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必须持证上岗。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技术交底施工,要随时接受发包人的质量监督检查。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代表代换,必须经管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
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工程施工中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6.承包人必须配合管理人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要及时通知管理人,不得隐瞒,必须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严禁私自处理。
第七条:考核:
按国家颁发的规程与规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包人内部相关制度。
第八条:其它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依据管理人提交的考核材料做出的违约金考核通知单后,三日内可向发包人提出申诉,逾期即视为同意违约金考核。
第八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单位: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有限公司   承包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管理人单位: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
 
 
 
 
电焊工
 
 
 
 
其他人员
 
 
 
 

 
第五章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简述
1.1采购编号:CG23-045GC
1.2项目名称: 浙江温州市域铁路一号线2023年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冷却水系统稳压改造项目
1.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
2.项目概况
2.1项目背景概述:
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为温州市域铁路S1、S2线共享主变电所,该变电同相供电装置采用空气-水冷方式进行冷却散热,2022年夏季高温期间多次出现整流模块高温故障跳闸,主要原因有:一是灵昆岛自来水供水水压不稳定及自来水供水中断,导致空气-水冷装置散热效率下降;二是空水冷系统仅配置单台冷却塔,散热效果不足,且冷却塔故障将直接导致同相跳闸;三是S2线电力及牵引负荷接入灵昆主变电所后,灵昆主变电所牵引负荷率明显上升,散热需求同步增加,同相供电装置故障跳闸可能引起部分区段牵引供电臂过载跳闸,影响S1 线、S2线接触网正常供电。
 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设备电气室楼顶的4间排风屋之间已布置联通风管,收集柜顶风机排出热风再通过引风管将热风引至安装在楼顶靠通风屋墙外的水冷柜,水冷柜散热器中通过温度低于或等于33.7℃的冷水,热风经过散热片后,将热量传递给冷水,变成冷风从散热片吹出,热量被循环冷却水带走,保证热风经过冷却器的出风温度不大于冷却水进水温度加5℃的范围,再通过送风管将冷风送回至室内。
 
 
在满足空水冷供水系统冷却水使用条件,现场湿球温度≤28.7℃时,冷却塔的出水温度≤33.7度,冷却塔进水温度≤38.7℃,供水水压0.3Mpa;
    空水冷设备的冷却出风温度在进水温度的+5℃范围内,即出风温度≤38.7℃




为确保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可靠运行,保持同相冷却系统用水持续稳定供应,我司拟开展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稳压改造。
2.2项目目的:
可实现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开式冷却塔供水正常,同时增加一套开式冷却塔(可并机运行),解决同相供电设备因高温导致的故障报警及跳闸,保障同相供电设备的运行稳定。
2.3项目采购范围:
本项目主要采购恒压供水系统一套及提安装附件(含设备安装调试)
本次改造拟在现有的开式冷却塔前端增设一套自来水恒压供水装置(见下图),供水管道采用规格为DN50的304不锈钢管材,同时考虑到岛内时常存在断水情况,为保障自来水供水的稳定性,在恒压供水装置的前端安装一个10立方的储水水箱,供水装置采用一用一备一旁路的方式进行供水,水泵采用变频器进行恒压控制,整套供水装置安装在主所西北面(消防水池)侧的空地上,同步增加部署一套开始冷却塔,介入现有同相。
 
2.3.1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1
恒压变频供水设备
恒压变频供水设备水泵参数:
(Q=3M3/h,H=47m N=0.75kw)一用一备,品牌要求(浩卓、威乐、格兰富、南方)整套设备集成到尺寸1300*600*2000 304不锈钢外壳内里,型号、规格:2m*2.5m*2m,3.5mm厚,水箱基座:20号工字钢、C30砼基础及模板
,含爬梯、人孔、透气管、水位计、支撑件等,其材质同水箱本体。防护等级IP55及以上,压力罐8L/10bar 板材厚度1.5mm ,材质304不锈钢,

1
2
开式冷却塔
70m³

1
3
流量计
LDE-50S-M2F130 PN25

1
4
自动补水控制箱
控制系统要求:ABB全变频,西门子PLC,主要元气件施耐德

1
5
伸缩节
DN50

2
6
304不锈钢水箱
2000*2500*2000 SUS304
立方
10
7
304不锈钢管及阀门等配件
DN50不锈钢管 SUS304 国标

121
8
DN50蝶阀 SUS304 国标

5
9
DN50不锈钢过滤器

1
10
止回阀

3
11
电线电缆
 YJV国标4*6+1*2.5

200
12
 YJV国标4*1.5

80
13
通讯电缆
    RVVP国标2*1

202
14
    RVVP国标3*1

202
15
    RVVP国标4*1

202
 
 
 
 
 
 
16
水箱基座工字钢
20号工字钢

25
17
电缆桥架
100*50mm 镀锌 1.5mm厚

60
18
辅材
/

1
 
 
 
 
 
19
防护棚(含基础)
防护棚采用彩钢瓦顶棚(防积水斜面安装),面积15平方左右(长5米*宽3米*高3米),立柱采用5#角钢8条,主横梁5#角钢一条,辅梁8条,立柱底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加固。底部防台风加固,顶部进行防水处理

1
20
防锈漆
底漆、防锈漆、面漆三层喷漆,采用环氧树脂或丙烯酸涂料性涂料,满足《ISO12944腐蚀环境判定标准》C4防腐蚀等级要求

1
21
恒压供水及自动补水控制箱PLC程序
实现双泵全变频恒压供水,具备异常告警、保护动作、历史运行情况统计分析导出功能

1
22
设备安装及接入调试
设备安装 8人/5天
接入调试 2人/2天
原设备厂家配合调试2人/2天

1
 
 
 
 
 
23
电源柜改造
给水稳压系统、备用冷却塔系统电源引接,切满足负载上下级匹配。

1
24
控制箱改造
冷却塔系统满足自由切换及并机运行

1
25
安全措施费
包含设备起吊、叉车搬运、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动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等

1

注:本项目采购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采购。上表为采购人为方便响应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所做的预估量,响应供应商报价时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准。
2.3.2 项目技术要求
(1)供应商的成套供水设备具备①停电保护自恢复功能,②无水停机及自恢复保护功能、③漏水报警、④爆管保护、⑤水锤保护、⑥远程控制功能、⑦盐雾测试等七项关键性功能。
(2)供应商所供控制柜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3)投标供水设备应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监视及远程报警功能,能够提供GPRS/3G/4G或以太网形式的远程监控控制方式的。
(4)整个水泵控制柜须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水泵的运行状态、运行电流;触摸屏上能够实时显示管道的流量;能通过触摸屏进行管道压力的设定;能实现手自动切换功能;具有故障历史数据查询功能;能自动实现两台水泵自动轮转功能;水泵发生过载、短路时,控制柜的保护装置能有效的切除保护设备;现场的运行数据应可以通过USB接口直接到出至移动存储介质中,便于对数据的存储及分析。
(5)供应商所提供设备应能保证系统在从自来水系统取水后,向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储蓄稳定供水,空气-水冷系统供水参数为:循环水量73T/h,冷却塔出水温度≤33.7度,冷却塔进水温度≤38.7℃,供水水压0.3Mpa。
(6) 供应商出厂前完成水泵控制柜的元器件组装、PLC程序编写工作.
(7)供应商进场完成设备安装的基础的开挖、浇筑工作等工作。
(8)现场水泵控制柜及冷却器控制柜须安装在20号工字钢进行固定,安装完成后,整个水泵控制柜及附属设备等基础刷防锈漆进行防腐处理,保证整个系统长期在户外运行时设备性能稳定,完成控制柜及水箱的安装后,在控制柜及水箱的上方搭建防晒棚,避免控制柜及水箱直接被阳关直射。现场工字钢的切割、焊接及水箱设备的安装,防晒棚底部须加固具备防台风能力,棚顶要做防水处理,设备及基础的应完成防腐处理。
(9)不锈钢管道的铺设,预计需铺设121米及阀门等设备的安装。
(10)水泵控制柜的安装,电源电缆的铺设,预计需铺设100米2回线路,通讯电缆铺设,预计需铺设202米。
(11)供应商所供应的开始冷却塔应当保持与现有型号一致,品牌为奥瑞,型号为70T。并负责接入现有同相空气-水冷却系统。
(12)供应商负责负责给新增水稳压系统、备用冷却塔系统电源引接,切满足负载上下级匹配,并进行负荷计算。
(13)供应山需满足接如新设备的同时实施对空水冷的电气控制同步开展改造,确保冷却塔系统满足定时自动切换、故障切换及及根据运行系统冷却温度控制双冷却塔系统自动并机运行,确保整个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得维持同相通电系统运行温度的总体稳定。
(14)本项目安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电气设备元件应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警示标识、标签、标牌,电缆应当明确走向的悬挂电缆标签.
(15)相关配套改造费用已包含于本项目中,采购方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包括原有设备厂家配合安装及调试费用。
(16)本项目安装施工完毕应当完成电缆防火封堵,穿墙管路封堵,确保电气设备控制柜内密封,防潮效果良好。
2.3.3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必须有合格证、装箱单和随机技术文件,且符合设备要求。
b.设备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质量控制
a.设备基础的允差:轴线±20mm,标高±10mm,外形尺寸±20mm,预留洞深度±20mm。
b.设备外形、绝热层、仪表、部件如有损伤或损坏,应及时办理确认手续,必要时应摄影备查。
c.设备运输,装卸不得超负荷,吊索、捆扎应接技术文件规定,且不得造成设备受损,露天存放应有防雨和保护措施。
(2)设备基础验收阶段
A.质量标准
a.轴线允差±20mm。
b.标高允差±10mm。
c.外形尺寸允差±20mm。
d.螺栓预留深度允差±20mm。
(3)就位安装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安装水平度:泵0.1mm/1000,风机0.5mm/1000,空压机0.05mm/1000或参照设备技术文件规定。
b.设备联轴器同轴度:泵0.1mm/1000,空压机0.02mm/1000。
c.设备中心线与基础轴线允差±5mm。
d.设备避震器设置位置与设计要求允差±10mm。
e.卧式静设备滑动端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B.质量控制
a.实测实量设备安装水平度、同轴度、中心线、避震器设置位置的偏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b.设备底脚螺栓安装垂直,同类设备底脚螺栓露牙相同,且2~3牙。
(4)设备配管阶段
A.质量标准
a.管道法兰与设备口法兰平行且同心。
b.管道的重量和配管所产生的应力未传递到设备口上。
B.质量控制
a.施工程序正确,配管支架设置正确。
b.设备口第一段配管先行预制,设备口外的第一只支架先行安装,且支架力点和立管中心成一直线。使设备口的管道安装应力为0。
(5)设备试运转阶段
A.质量标准
a.设备试运转,应符合设计要求或设备技术文件要求。
b.设备试运转前,试车条件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B.质量控制
a.检查电压、容量是否能满足试车要求,电源开关操作是否正确。
b.检查冷却水流量是否正常,系统介质流向正确。
c.检查气源供气是否正常,气压符合开车要求。
d.检查机组润滑系统,油量是否符合要求,牌号正确,污油是否排净。
e.检查随机或配套仪表的完好性。机组仪表调试资料完整、正确,仪表系统调试合格。
f.试车所需的转速表,温度计、测压仪、钳型电流表,检测器具齐全、完好,且在合格周检期内。
g.试车组人员到齐,指挥信号正确。
2、电气安装质量控制
(1)施工准备阶段
A.质量标准
a.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材料质保书,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b.熟悉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
B.质量控制
a.加强设备、材料的进库验收工作,对外观和内在质量差的材料要制止使用或及时调换。
(2)配合结构施工阶段
A.质量标准
a.按照设计图施工,正确获取地坪标高,墙面基准线、轴线尺寸。
b.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符合施工规范。
B.质量控制
a.配管出地坪应排列整齐,跨接符合施工规范。
b.管口应全部封口,并穿好铅丝。
c.管子进箱长度≤5mm,且有丝扣用钠子锁紧。
d.接地要有明显标记,并全数测量接地电阻。
(3)毛坯施工阶段
A.质量标准
a.吊顶内配管,支架按明管施工,横平竖直,支架间距均匀且符合规范。
b.镀锌电管严禁焊接。
c.相线为红、黄、绿、N线为浅蓝色,PE线为黄/绿双色线。
d.管材、配件铁塑不能混用。
e.每个电气回路应套好回路编号。
B.质量控制
a.灯盒和弯管处两端支架距离为200mm∽250mm且统一,均匀。
b.直线电管支架间距为1000mm
2.4 基本商务要求表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报价要求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2
交货及安装地点
温州市域铁路S1线灵昆主变电所
3
项目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验收。
4
质保期
验收交付通过之日起2年。

 
2.5 项目管理要求:
2.5.1 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管理
(1)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管理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如供应商关于安全文明生产及工作现场方面的工作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由此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供应商合同价款中扣除,并按照发生费用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 供应商在现场应遵守所有采购人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除非另有协议,自工作开始直到合同终止为止。
(3) 供应商在进场施工前应提交施工安装方案,包含安全文明措施、确保工期方案、应急处置方案、针对质量通病的治理措施及供货难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其他方案等。
(4) 供应商应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中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使工作现场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运行设备的安全。
(5) 为了保护设备、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供应商须自费提供并检测工作所需的临时照明、护栏、警告标志等。
(6)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工作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其他交叉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7) 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须配发与其工作相匹配的并符合行业及采购人要求的统一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由此发生的费用供应商自理。
(8)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采购人批准,严禁在地面、设备、钢结构、墙体、设备基础、房屋结构上开挖或者打孔,严禁直接敲打、碰撞、锤击地面不相关设备,严禁拆撬瓷砖,严禁利用架空设施作起吊支点。
(9) 沟道、孔洞、平台、扶梯须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的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0) 物体搬运、吊装时应有可靠的防误坠落及防损地面措施,吊装区域须有围挡,并专人监护。
(11) 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项目施工、安装。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人《变电所出入管理规定》、《保卫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保卫、消防等管理规定。
(12)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和浙江省环保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环保制度,固体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13) 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设备、工器具、材料堆放整齐,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
(14) 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施工作业期间工作期间,必须保证检测工作场所照明充足。
2.5.2 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指导项目整体的实施。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供应商)须接受本合同项下的一切通知、指示、认可、批准、证明、决定及其它往来信息,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不论何时离开工作现场,都须指定采购人能够接受的人选代理其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更换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在采购人收到由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签发的、说明委托或取消的权力、职责和管辖权的内容的通知经确认后,方可生效。
(3)本项目安装人员应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这些人员应直接向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本项目特种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要求更换采购人参与本项目的职员(不论是否曾经采购人事先审批),并以可为采购人接受的人员代之。
(6)供应商雇用的所有工人及劳务人员的雇用条件应符合中国劳动法及其他适用条例。
(7)供应商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以下最低要求
岗位
数量(人)
年龄(岁)
备注
项目负责人(代表)
1
30~55
应具有具有1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经验(业主方备案或签字证明等)。
技术员
≥1
25~55
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资质。
施工安装人员
≥5
25~55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涉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注:上表人员为最低配置,供应商须组建项目实施小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工种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同类型项目是指二级供水、稳压用水系统集成安装调试项目。
2.5.3 项目验收要求
(1) 乙方对产品质量(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要执行)和数量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实际交货时间以乙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2)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方案,具体详细描述响应办法及处置方案。
(3) 验收执行本需求书提出的技术规范及标准,有最新发布的按照最新发布的执行。
(4) 材料进场验收。本项目采购设备材料到货前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的材料进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供应商提供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材料清单;②设备及材料合格证书及材质检验证明文件;③系统设计文件;④项目安装方案。
(5) 完工验收(初步验收)。供应商完成全部安装工作内容后,具备功能调试条件时,向采购人提出完工验收(初步验收)申请。供应商提供验收资料包含但不限于:①设备安装调试报告;②设备及附件说明书;③竣工图(土建、机械及电气)(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④设备控制系统程序文件;⑤设备通讯点表。
(6) 竣工验收。系统安装完毕后,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出终验收书面申请,经采购人确认书面报验材料合格且齐备后,统一组织验收,安装工作应满足(包括但不限于)DL/T 516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GB 50257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68《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设备及系统应具备本用户需求书提出的功能要求。
(7) 供应商保证提供产品和服务为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供应商提供的安装工艺须符合本需求书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8) 供应商安装结束后应当申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确认竣工。
(9) 供应商的服务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应向采购人提交工作总结、系统程序备份。
(10) 本项目不得转包,供应商完成施工安装以后,在竣工验收前须提供本项目相关设备材料清单、竣工图纸、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清单\IP地址表\系统控制逻辑说明\变频器参数表)、程序电子版备份,采用U盘形式送达。
(11) 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借用的资料必须及时上缴采购人保管,未经过采购人同意,不得私自保管或外传,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2.6重要说明
(1) 本需求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需求书和的服务,所提供的设备及工程安装服务须满足设备投运功能,采购人不再承担因设备无法投运产生的额外设备材料费用。
(2) 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需求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需求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响应文件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3) 本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4) 本需求书采购人及供应商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项目采购时,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相关变电所的踏勘。供应商中选后,正式进场前,可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5)合同条款确认函
(6)商务偏差表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9)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1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见第六章)
(12)供应商须具备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见第六章)
(1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14)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
●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等;
●  清单报价部分
报价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
2)编制说明;
3)投标报价费用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主要工日一览表
1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一、响应函
                        :
我方全面阅读和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采购文件(包括修改、补遗、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响应的要约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响应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þ含税  ¨不含税),增值税税率为 9%,负责本项目的负责人是          (身份证号码          ),þ工期:          ¨交货期:    /       ¨服务期限:     /     ,þ施工质量目标: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
1.我方知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
3.如与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采购内容。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在提交日后的90天之内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函及响应文件其它组成部分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采纳。
6.其他: 在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报价书连同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你、我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响应文件或任何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1-2、响应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2
履约担保
/
 
3
逾期竣工违约金
合同价款的0.5%/日累计计取
 
4
逾期竣工违约金限额
20%签约合同价
 
5
提前竣工的奖励

 
6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调整
 
7
缺陷责任期
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8
质量保证金
3%工程款
 
9
工程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致:浙江幸福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如在本次项目中获选,承诺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9 %。 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的中选候选人资格。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六、合同条款确认函
致:               (采购人)
鉴于我们已经收到并认真研究了:(项目名称)本采购文件第四章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除我们在差异表中明示的差异外,我们承诺对《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内容全部接受,愿意按《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服务,并不再提出任何差异表中未明示的差异和偏差。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七、商务偏差表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偏差,请填写“无”。
序号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备注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1
 
 
 
 
 
2
 
 
 
 
 
3
 
 
 
 
 
4
 
 
 
 
 
5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八、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
 
(一)供应商提供的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一览表
 
序号
资料名称
第 页至第 页
备  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填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制件;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页面截图);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截止至项目公告时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价格
 
甲方名称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 约情况
 
备注
 

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
(1)供应商需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供货或者安装业绩;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1.一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位
 
身份证号码
 


职称
 
为供应商服务时间(年)
 
在本合同中 拟任职
 


学历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2.经历


时间
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主要工作内容
该项目中任职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3.目前承担的任务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资料要求,在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1)具有至少一个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达3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空调或者类似冷却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4)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须附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证)
项目主要成员配备情况表
姓 名
年龄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责
技术职称
专业工作年限
类似项目经验
 
 
项目负责人
 
 
 
 
 
技术员
 
 
 
 
 
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人员
 
 
 
 
 
低压电工
 
 
 
 
 
电焊工
 
 
 
 
 
其他人员
 
 
 

注:本表中明确岗位名称的为本项目必须投入人员,本表可自行拓展;
①拟派技术员应具有机电类初级工程师职称证书(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②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③ 本项目须至少派遣5名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应具有以下专业证书:特种作业高处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证、电焊作业证;上述各专业每专业不少于1人,报价时须提供5名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且须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须在本表后附证书)。
表中人员,一经中选不得更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技术响应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响应方案:
(1)技术偏差表;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防疫措施等;
 
 
(1)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无偏差,请填写“无”。
序号
采  购  文  件
响  应  文  件
备注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条 目
简  要  内  容
1
 
 
 
 
 
2
 
 
 
 
 
3
 
 
 
 
 
4
 
 
 
 
 
5
 
 
 
 
 

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本表可自行拓展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施工部署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措施、突发情况应急、防疫措施等。
编制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安全生产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控制要点、拟投入主要劳动力配备计划等。十、清单报价部分
 
报价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
2)编制说明;
3)投标报价费用表;
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5)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主要工日一览表
10)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本工程报价采用2013国标清单规范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进行报价编制。中选后须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采用正版品茗或者擎州广达软件。
注:后附格式供参考。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附表1:
投 标 报 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二
编制说明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附表三
投标报价费用表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备注
暂估价
安全文明
施工基本费
规费
税金
1
单项工程
 
 
 
 
 
 
1.1
单位工程
 
 
 
 
 
 
1.1.1
专业工程
 
 
 
 
 
 

 
 
 
 
 
 
 
 
 
 
 
 
 
 
 
 
 
 
 
 
 
 
 
 
 
 
 
 
 
 
 
 
 
 
 
 
 
 
 
 
 
 
 
 
 
 
 
 
 
 
 
 
 
 
 
 
 
 
 
 
 
 
 
 
 
 
 
 
 
 
 
 
 
 
 
 
 
 
 

 
 
 
 
 
 
 
合计
 
 
 
 
 
 

附表四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

单位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汇总内容
计算公式
金额(元)
备注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其中
1.1人工费+机械费
 
 
 

2
措施项目费
 
 
 

2.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其中
2.1.1人工费+机械费
 
 
 

2.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其中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3
其他项目费
 
 
 

3.1
暂列金额
 
 
 

3.1.1
标化工地增加费
 
 
 

3.1.2
优质工程增加费
 
 
 

3.1.3
其他暂列金额
 
 
 

3.2
暂估价
 
 
 

3.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3.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2.3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3.3
计日工
 
 
 

3.3.1
人工
 
 
 

3.3.2
材料
 
 
 

3.3.3
机械
 
 
 

3.4
总承包服务费
 
 
 

3.4.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3.4.2
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
 
 
 

4
规费
 
 
 

5
增值税
 
 
 

投标报价合计
1+2+3+4+5
 
 

附表五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注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及图纸
一、工程概况:
灵昆主变电所为温州市域铁路S1、S2线共享主变电所,该变电同相供电装置采用空气-水冷方式进行冷却散热,2022年夏季高温期间多次出现整流模块高温故障跳闸,主要原因为灵昆岛自来水供水水压不稳定及自来水供水中断,导致空气-水冷装置散热效率下降。S2线电力及牵引负荷接入灵昆主变电所后,且瑞安人民路主变电所计划投运时间较晚,届时导致灵昆主变电所牵引负荷率明显上升,灵昆主所同相供电装置故障跳闸可能引起部分区段牵引供电臂过载跳闸,影响S1 线、S2线接触网正常供电。
为确保灵昆主变电所同相供电装置可靠运行,保持同相冷却系统用水持续稳定供应,我司拟开展同相供电装置空气—水冷系统稳压改造。
二、工程招标范围:根据业主提供的项目报价表及采购文件。
三、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3.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3号);
4.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5.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办法和计价规定;
6.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常规施工方案;
8.业主提供的图纸及工程联系函。
四、报价要求
1.工程量清单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包括在工作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3.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合计规定的下限的90%,按非市区工程计取,本工程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具体如下: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为:5.517%;
4.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30%,具体如下:
▲安装工程: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为:9.19%;
5.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的规定及浙建建发[2019]92号的相关规定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取费基数, 取费费率为:9%;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不锈钢管按壁厚3.5mm计入;
2、不锈钢水箱按壁厚3.5mm计入;
3、水泥混凝土路面恢复暂按C30混凝土计入;
4、余方弃置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做调整;
5、本项目安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及电气设备元件应按照甲方要求配置警示标识、标签、标牌,电缆应当明确走向的悬挂电缆标签,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6、相关配套改造费用包含于本项目中,采购防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包括原有设备厂家配合安装及调试费用,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7、本项目安装施工完毕应当完成电缆防火封堵,穿墙管路封堵,确保电气设备控制柜内密封,防潮效果良好,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8、设备及管道需要墙体、楼板等开孔的,涉及相关费用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施工要求所涉及费用,报价时需考虑在内;。
六、材料取定品牌: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采购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个子目须填入单价或合价,每一项目应当有且仅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对列有数量的项目,如未填报单价或者合价,则其费用视为已经含在其他列有单价或合价的项目之中,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再另行支付。工程实施过程,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变动而调整。
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均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检测、质检、缺陷修复、保险、其他(运杂费、安装费、采保费、政府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投标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合价之中。
4、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前,综合考虑图纸及技术规范中所涉及的材料规格、质量以及施工工序等方面的所有要求和标准,并将所有的费用包括在有关的项目中。
6、除另有说明外,工程量不包括任何重叠量。任何须有不同程度重叠搭接要求的材料,报价中须包含此等重叠、搭接的费用。
7、 供应商报价中包含本工程前期工作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及配合等相关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人或业主方因征地、动迁、管线搬迁、接电等工作未能及时完成而造成工程现场使用延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解决工程实施的矛盾,对工程进度及时进行合理调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本工程报价中综合考虑。
9、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对于本工程的所有节点做法,本清单只描述了主要要素,投标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施工现场需要自行深化,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地质情况、现场条件、施工方案、协助配合、实施风险等因素,对工程量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之中,在合同履行期间原则上不予调整。对于依据施工图纸有实物工程量的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发生非投标人自身原因的变更并经招标人审核成立时,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变更估价原则确定。
12、施工单位因施工机械进场施工而进行的必要的场地处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
13、各类土方工程单价除按计价规范、清单及定额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费用:
(l)在任何水平地面或斜面上挖土、漂石,使用各类所需机械、机具或器具;
(2)按施工方案或规定分阶段、采用任何所需方法开挖土方;
(3)任何土质情况、挖出土体之体积膨胀影响;
(4)保护工程免受恶劣天气侵害,修复任何沉降,滑坡或剥落;
(5)所有超出计量范围以外的放坡及超挖所需的回填等全部费用;
(6)土方在场内(如发生)外运输、装卸、永久弃置等所有费用;
(7)因土体加固引起的土体强度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8)废弃管线清除、弃置、处理。
(9)地面、坡面、基坑底面的修整及夯实(如有)。
14、回填土方单价除按定额规定外还应包括以下费用:
(1)各类填筑所用的土方均包括土方材料、土方平衡及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
(2)压实后所产生的回填材料体积缩小因素;
15、混凝土须满足各项检测指标。
16、除另有说明外,本工程所如有需拆除的项目(如拆除钢筋混凝土等)残值均归承包人所有,材料回收处置均由承包人自行实施,供应商人应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回收价值。同时,报价中须包含任何需要废料外运、废料永久弃置等费用。
17、本工程砂浆均采用预拌砂浆,混凝土统一采用商品混凝土。
18、综合单价应包含施工过程的自检、互检、交接检,以及请建设工程有关部门莅临指导的各项费用。
19、工程施工时,承包人需对周边建筑物、城市道路、树木、构筑物,电力设施、地下管线及各类成品等自行采取保护措施,并做好安全围护,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报价中考虑。
20、本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是按通常项目列出,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现场情况及自行编制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要其他措施费用的请在报价中考虑,结算不再增加其他措施费用。
21、如施工场地内由施工产生的所有多余土方,承包人应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运到渣土消纳地点,不得在场地内随意堆放。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已考虑在报价中。
22、临时设施的搭建、临时道路的布设、机械人力分配、施工进度等均需在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并由管理人认可。若有临时设施的搬迁,承包人应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结算时业主方或采购人将不就此进行任何费用的补贴。
23、业主方或管理人有更换主要材料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的权力。
24、供应商须根据工期要求合理安排进度,在报价中考虑赶工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25、投标编制报价时,综合单价包含除税金、组织措施费和规费以外的全费用综合单价。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以“项”为单位的,包干不调整,结算时未发生的予以扣回)。
八. 工程量清单(见以下附件《工程量清单》,以下附件中《清单编制说明》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或遗漏之处,以本章内容为准)
九.▲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由造价员加盖相应专业执业资格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十、图纸(见以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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