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监理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监理招标公告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监理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监理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城市[2019]10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GXJD-24121S1070818 建设地点:南宁市兴宁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北侧起点顺接现状永安北二路,南至南梧大道,道路走向为南北走向,设计范围为K0-000.646~K0+509.202,全长509.848 米。本工程道路红线宽24米,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40km/h,双向两车道。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3656.800622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服务周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市优工程(含)以上 标段划分(如有):/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设计单位:赛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百源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 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2)投标人需在云采购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证明文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 (https://www.yingcaicheng.com/) 查看“帮助专区”;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0771-5828239、400-8566-100 (注册咨询电话,晚上21: 00前),咨询QQ: 2307583988、811028657、3132922569;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人以通过现场提交的方式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公告屏)。 5.3 投标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7.联系方式 | |||||||||||||||||||||||||
| |||||||||||||||||||||||||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