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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镇人民政府2023—2026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宁东镇人民政府2023—2026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WX230810
项目名称:宁东镇人民政府2023—2026年度车辆清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年)
备注
1
车辆清拖服务采购
1项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3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有关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要求,残疾人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4)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要求,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龙马商务公寓11层1104
方式: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NXWXZB@163.com)进行登记报名,(报名资料不齐全、不清晰者报名将不予通过,报名资料以文档方式发送),请在报名资料中预留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及电子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易能智招交易中心(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55号金玉广场A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7)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授权书上面注明授权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2.潜在供应商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7)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XWXZB@163.com),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发放电子版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武市-长城路与宁东大街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吴继东 杨 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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