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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KRDL】K4-240806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项目编号:【KRDL】K4-2408060),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医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医学院有关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预算约人民币43.18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批实验室设备(包含单目数显折光仪16台、旋光仪16台、双级旋片式真空泵8台、玻璃气流烘干器6台、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不锈钢推车2辆、集热式磁力搅拌器18台、循环水真空泵6台、边台2套、试剂存储柜6个),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所涵盖的全部服务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001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化学实验中心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征、减征、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1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会议全过程。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合法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会议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 年09月12日09时00分00秒---2024 年09月1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售后不退,谢绝邮递。购买招标文件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0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第
一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医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9602305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窗体底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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